admin 发表于 2011-8-12 12:31:04

”当当的错误“,律师间的激烈争论

http://weibo.com/1268560747/xiQ2zs9Kr#a_comment

大家注意,这个斯伟江律师,就是东方早报《当当网频繁取消“乌龙订单” 律师称行为有效》中的这位律师,
该律师关于当当合法的的一番言论,遭到了其他律师的炮轰。

tatasun 发表于 2011-8-12 12:35:27

看看去……

ddhhnn 发表于 2011-8-12 12:39:11

感谢大家为这件事情付出的努力,辛苦了!

weiivy 发表于 2011-8-12 12:41:15

{:soso_e100:} 看看!

天才二宝妈 发表于 2011-8-12 12:47:54

理越辩越明,谢谢,转发微薄

psxf 发表于 2011-8-12 12:52:46

看看去,支持一个

熠钻堂 发表于 2011-8-12 12:57:33

今天我也看了,还顺便关注了一下斯律师的博客,不管什么样的声音,能坦坦荡荡地大声说出来,总是件好事。相信事实和公理,在辩论中会越辩越明。

keer9750 发表于 2011-8-12 13:00:46

纯粹欺诈行为,当当太没担当了!

佳佳妈 发表于 2011-8-12 13:04:38

这两天一直在关注。

圆圆她妈 发表于 2011-8-12 13:09:51

我买了4套书,3套缺货,一套在途中,这个到底算什么?估计是假发货。

晨风 发表于 2011-8-12 13:18:22

看了,忍不住跟着吵了几句。很多人只看到1800和55的价格差距,没看到当当网在出错以后的强横态度和欺骗手段。失误可以原谅,但霸王和欺骗不可原谅。

熊仔 发表于 2011-8-12 13:20:15

杀人的都有律师辩护,何况这事。
没争议就不用法庭了

juneshe 发表于 2011-8-12 13:22:43

“如果我是CEO,我一定会50块卖出去,然后拿这个事情进行舆论炒作。”

当当失去了一次,很好的建立强大信用的机会,一次很好的比广告更好的机会,它将一步一步滑向深潭

cloud 发表于 2011-8-17 13:58:48

我也去跟这上海律师说道了一番。已经转发至本人微博。

奔跑的羚羊 发表于 2011-8-17 14:41:09

不管怎么说,有争论社会才有发展,每个人都能将自己的理由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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