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原典英语学习法并不是最近的事情,早在两三年前就浏览过徐老师《超越哈佛》的书,但是并没有在意。在去年得知有了孩子的时候,在对他的人生规划里头,让他尽早掌握英语的念头浮出脑海。一来家里经济情况一般,父母非官非福,学历水平不高,因为父母也没有特殊的技能(比如美术、音乐、体育)可以传授给他,唯一能让我想到的就是英语,一来是因为众所周知每个孩子都是学习语言的天才,能够再极短的时间内掌握一门甚至数门语言,二来这门“技术”不会过时,从小到老都不会退化,最后是希望孩子能拿到这把打开世界的钥匙。
自从有了这个想法,在孕期的时候我就开始一边补习英语一边在看家庭教育书刊时留意有关英语的学习方法。在我推崇的斯特娜自然教育法中找到了这样的一段话,原文节选如下:
教育从训练五官开始
斯特娜对女儿的早期教育从训练她的五种感觉入手,充分利用丰富的生活环境,也就是现在常用的音乐、色彩、故事、图片、玩具、户外活动等,来刺激和促进女儿各种感觉的发展。在她看来,一切能力如果不利用与开发,就永远不会得到发展。因此,孩子的五官必须尽早开始训练。当女儿还是对世界懵懂无知的婴儿时,斯特娜就给女儿轻轻地朗读威吉尔的诗《艾丽绩斯》,以此来训练她的听觉。日复一日,斯特娜的坚持不懈收获了女儿1周岁时就能背诵《艾丽绩斯》第一卷的前10行和《他的逝世》的成果。对此,斯特娜夫人强调,让女儿背诗绝不是强制性地硬灌,而是她在母亲每日的朗读中顺其自然地学会的。
斯特娜坚信,婴儿期的语言教育将决定孩子一生的语言发展,因此她非常注意用准确的发音、精选的词句和语法对女儿谈话。她认为,在教孩子语言时,语法不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对于孩子来说,更是没有多大必要,应当通过听和说来教。利用孩子喜欢把学到的单词反复地说着玩的倾向,斯特娜把孩子能理解的有趣的故事,用精选的词句组成短文,让女儿记住,女儿不仅能很快地记住,并总是高兴地复述着,并很快地记住。
在五官中,首先要发展耳朵的听力。斯特娜夫人知道,母亲的悦耳歌声是极其重要的,可是,她不会歌唱,非常为难。好在她想出了另一个办法,即对婴儿轻轻地朗读威吉尔的诗《艾丽绩斯》,证明效果很好。当她对女儿轻轻地朗读这部诗时,女儿便能马上静下来并很快入睡。以后,斯特娜夫人又对其他的孩子做过类似的试验,效果一样。以她的经验,多数摇篮曲婴儿不是都爱听,但《艾丽绮斯》是一部最出色的叙事诗,同时也是一首极好的摇篮曲,因而孩子们都非常喜欢。
在维尼夫雷特出生后6周,斯特娜夫人就对她朗读各种英文名诗。随着诗的语调的变化,孩子的反应也在变化。当朗读坦?尼森的《他的逝世》时,她就安静下来;当朗读马克利的《荷拉秋斯在桥上》时,她就兴奋起来。用上述方法进行教育,维尼满1周岁时就能背诵《艾丽绩斯》第一卷的前10行和《他的逝世》了。 斯特娜夫人强调,让女儿背诗绝不都是强制性地硬灌,而是让她顺其自然地学会的。以《他的逝世》为例,由于维尼夫雷特非常喜欢,她每天晚上都像做祈祷似的背诵它,因而很快就能熟练背诵了。
虽然这段话跟徐老师的原典法有异曲同工的感,看完了这段话当时我并没有跟原典联想到一起,因为已经被淡忘了。我也想按斯特娜的方法教自己儿子,但是局限于自己的英语水平,本人70后没有念过正规大学,直接从初中毕业念师范,英语从初中开始接触,虽然过了学英语的最佳时期但是凭着记性好倒也没考得太糟糕。到了师范英语几乎等于是选修,轻松的我连所用的教材都忘了,隐约记得最后2个学期的是新概念的第一册。当时老师不懂是出于懒还是真想从听入手,上课除了给我们听新概念辨音还经常给我们看好莱坞片。当时还是在电教室,一人一副耳机看着桌位的15寸屏幕。结果英语成了喔最喜欢的一门课,也从此喜欢上了好莱坞。可惜的时毕业后做了教师因为无处用就停止了学习,工作了几年,在VCD DVD 开始流行,各种好莱坞的大片轻易的能租借购买的时候我又开始有了学英语的欲望。所走的弯路不用复述,许国璋、新概念、新东方、赖世雄、英语900句、海伦快餐英语、美国之音、几乎所有的教材都被我试了一遍,找过西大的老师补课,就差没有找过外教了。最后在种种失败的打击下渐渐失望、失落而结束。而后数年虽然都在不停看着大片、美剧,但是都是在欣赏的同时读着高速闪过的字幕。
有时还真感谢孩子,是他的存在又一次使我学英语的欲望再一次燃烧了起来,在孩子怀孕的期间我就重新拾起了新概念,把以前的学不好的原因归咎与基础不好,所以买了一套新概念英语的青少版,从最基础的会话-自我介绍开始了学英语的征程。这时网络空间的发达,感觉几乎没有找不到资源,于是我开始收集幼儿学习的资源。这时认识了不少有关儿童教育、英语资源的网站。在我收集到一套关于黑猫的资料的时候,对立面的内容和音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因为我能完全看懂听懂L1的内容,心想没办法像斯特娜一样用标准的语音读经典诗句,能纠正自己发音读点简单的小故事也可以弥补下。从此我就把学习的方向从新概念转到了学习儿童文学作品和纠正发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经历了BBC 的音标发音标准、美音纠正教学,还有HOK PHONICS自然拼读的学习后,使得我的音准入了一个新的台阶。这时开始了黑猫的学习。黑猫的这套语音书采用边听边看书,然后反复模仿的方式跟读的方式学完了,几乎每篇都听了不下10遍,朗读模仿直到每个语调、尾音、连音、变音能听出来读出来为止。当我学完了L4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舌头发生了变化,变得很有弹性,能够在Dl 或Tl这两个发音位置反复弹跳,类似俄语的颤音。当我在最近看朗文桥梁书PENGUINREADERS L2级别中短小说King Arthur and the Kinghts of the Round Table 的时候听到了两个词朗诵家用了与众不同的读音,一个是巫师描绘Arthur 是最伟大的国王用的词 GRESTEST 中的re和黑暗骑士对修女说自己渴的时候用的thirsty 中的ty 的时候用了俄语中常出现颤音,听起来像rdededede tlylylyly.当我跟读的时候竟然惊奇的发现自己能完美的演绎出来!这个发音给力我极大的鼓舞。虽然平时没有录自己的声音与原版的音频比较我知道自己的发音已经重塑成功了,正是我把自己当做婴儿一遍又一遍的听和反复的模仿发挥了作用。这个时候我终于认识到了聆听的重要性,回忆起了原典中的聆听为主的自学方法,回忆起了曾经遗忘的徐老师。上周我重新把老师写的超越哈佛和中国人自学英语的2本书重温了一遍,昨天正式踏上原典之路。
今天写了那么长的日志完全是被昨晚的英超曼城给感动的。人生的赛季更加漫长,只要终场哨还未响起,你就只能向着希望的球门坚强地奔跑。跑,就有希望!为此,谢谢这个夜晚,谢谢足球!让我体会到学英语同样一个漫长的过程,坚持听,坚持读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