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zi.wang 发表于 2013-4-22 13:10:24

修炼《论自由》

先说说我了解的作者的片段。
约翰密尔,这个家伙太厉害了,或者说,这个家伙的老爸太厉害了。
我自问,我绝对没这么高的家长素养。。。
   
    密尔所受的教育是十分独特的,从来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由他父亲James Mill对密尔进行教育,三岁学习希腊语,八岁前已熟读《伊索寓言》,色诺芬的《长征记》,希罗多德的《历史》,卢西安、拉尔修、伊索克拉底、柏拉图等人的著作,以及英国史。八岁学习拉丁语、几何、算术,十二岁研究经院哲学,阅读亚里斯多德的原著。从十一岁开始密尔就开始帮他父亲校对《印度史》书稿。。。

然后说说译者,这个是我搜来的。也不知道程崇华他老人家到底多大
有人说他:往好了说,是典雅,学院派似的语言;往坏了说,是艰深难懂。。。
有人说他:程崇华对原书理解很透彻,但是译得烂……翻译腔很重
看了看第一版的出版时间,1959年。
我觉得,那个时候的精英,应该都是老派教育出来的吧,所以咬文嚼字,讲究文法的。我很敬佩。

最后,说说这本书,确实很艰深,基本上是催眠书。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这个书写的好,
据说“如果大家英语水平允许的话,最好读一下英文原本,英文写得非常优美”,那个,我还没敢想。

摘录两段我我深有所感的段落。(当然了,这种书一般满篇都是经典句子)
    一般已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了.和他种暴虐一样,这个多数的暴虐之可怕,人们起初只看到,现在一般俗见仍认为,主要在于它会通过公共权威的措施而起作用. 但是深思的人们则已看出,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 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

    人们在什么可褒什么可贬这一点上的意见,乃是为影响着他们对他人行为的意愿的一切纷繁多样的原由所左右. 影响人们在这一点上的意愿的原由,也和规定人们在其他任何问题上的意愿的原由一样,为数是极多的. 这有时是他们的理性,有时又是他们的成见或迷信;往往是他们的社交性的爱好,时而又是他们的反社交性的爱好;是他们的妒意或忌心,是他们的妄自尊大或鄙薄他人;而最称一般的则是他们为己的欲望或恐惧,也就是他们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切身利益.

    至于说真理永远战胜迫害,这其实是一个乐观的谬误。若谓真理只因其为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挺占优胜,这乃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须知人们之热心于真理并不胜于他们之往往热心于错误,
   

椰子婷 发表于 2013-4-22 20:21:16

我最近还木有那个觉悟去读这类高深难懂的书籍……

椰子婷 发表于 2013-4-23 20:11:22

:lol你叹道:众人皆醉我独醒,其实众人看你亦如是。
还好,这里有片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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