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是药家鑫的父亲害死了药家鑫
本文是转帖,原帖在哪里也不知道了,是转了又转的: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了。或许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看着快死的药家鑫,我和我的同事还是觉得可惜。分析一下事情的经过,你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药家鑫是被他的父亲害死的。
客观地从法律上讲,药家鑫的行为不是必须判死刑的行为。我国的刑事政策是以是否损害统治秩序为首要考量的。比如我接触过一个案例,一个抢劫犯自制火枪抢劫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受伤了但是还不够五级伤残。结果抢劫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我知道,之所以他被判死刑,是因为他能自制火枪。而这是对统治秩序的最大危害。很显然药家鑫的行为对统治秩序没有任何威胁。
即使是从社会危害性这个最普遍认可的角度来讲,药家鑫的行为也罪不致死。药家鑫本人其实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或许他此前甚至从未打过架。如果不是出了这件事,他可能这辈子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当车祸出了以后,或许是张妙记车牌号的行为一下子刺激到了他不知道哪根奇怪的神经,将他内心中埋得很深的“恶”呼唤了出来。而这个恶,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多紧急条件具备,或许一辈子也埋藏在药家鑫内心的深处。所以说,与那些浪荡社会的惯犯相比,作为一个家境很好充满前途的大学生,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讲,他不具备通常所说的罪已致死的危害性。
按照当前的刑事政策。事实上只要你不是事前蓄谋杀人并掩盖痕迹,那么都很难判处死刑。比如,你在酒吧里与人发生口角,之后互殴过程中将对方打死,那么你十有八九不会判死刑。药家鑫的案例即属于此。
本案之所以纠结,并引起了广泛的愤怒。原因是那骇人的八刀。但即使是这样,如果药家鑫的父母能够与张妙的家人达成谅解,那么也不会判药家鑫死刑。而与张妙家人达成谅解事实上是很容易的。
因为,药家鑫一家与张妙一家此前根本不认识,所以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恩怨。之所以药家鑫会有那样的行为,会有很多人认为是一个不成熟的孩子意想不到的疯狂之举。我相信,张妙一家对药家鑫并没有多大的仇恨。而且从多次采访张妙家人的谈话中可以知道。事情发生后,张妙家人是一直盼望着药家能够和他们坐下来谈谈这个事的。但是,正如张妙父亲所言,药家从来就是避而不见。正是此举,真正激怒了张妙一家,也真正激怒了广大网友,以致张妙丈夫放出了狠话,并将对药家鑫不利的社会舆论引向了高潮。
猜想,药家鑫之父之所以对张妙一家避而不见是有他的愚蠢算计的。但导致这样的结果正应了那句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看药家鑫父亲的照片就能看出他是一个蝇营狗苟之人。他对人对事没有自己的原则和担当,只靠专营投机在这个世上混。正是如此,在真正遇到事情的时候,他根本没有解决事情的真正智慧。正是如此,使他没有勇气和智慧去与张妙一家达成谅解;他也更没有能力去影响舆论、左右公检法。事实上,我相信药家鑫出事后,药父所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躲起来,希望睡觉起来一睁眼,整件事情就已经都过去了。在他的内心,药家鑫的生命也不是他所关心的。这种蝇营狗苟没有爱的人,是没有任何力量去促使他做出正确选择的。
现在,药家鑫终于死了,对药父来说,事情终于过去了,他终于松了口气敢于露面了。未出我所料,这种衰人又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死人,即使这个死人是他的孩子。他甚至能说出——让药家鑫的死带走他所有的罪恶——这样的话。难道他药庆卫作为父亲就没有责任吗?
有时我想,即使做一个如萨达姆一样的恶人,我也不愿意做象药庆卫这样的“衰人”。因为,萨达姆的女儿在萨达姆死后,也能说出“他依然是一个好父亲”这样勇于担当的话。这句话维护了家人之间的那种忠诚——而这,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基石。
所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一无是处。在关键时刻他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并将其推入绝境。而这,只为他求得自保;这种自保,并不是生命的自保;仅仅是让他赶紧离开这个风口浪尖,再回到他那阴暗不为人知的狗苟蝇营的生活当中。
前一阵子,尹建莉也发表过类似的文章,原文如下:
像其它涉及青少年的案子一样,药家鑫案自发生到现在死刑判决出来这段的较长的时间里,在探究药作为一个大学生何以如此愚蠢而残忍的根源时,总会看到人们在指责“教育”、“社会”、“时代”.虽然也有个别的声音,指出他家长对此负有责任,但这样的声音并不能形成气势,且颇受反讥。
前几天,我在上海“机场弑母案”刚发生后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当时大家都还不清楚上海汪丁丁行凶的动机及具体原因。但我当时对记者说,可以猜测,汪的家庭教育和药家鑫的一定很相似,一定都充满了简单粗暴。后来赴上海的记者小杨给我晚上打来电话,说她采访到的结果印证了我的猜测。
“教育”、“社会”、“时代”,如同空气,我们须臾不能离开也不能躲避的,谁不是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中,谁不是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难道大家都有行凶的潜质,都是潜在是凶手? 把药家鑫的罪行算到“社会”、“时代”上,无异于堂吉诃德战风车,简而化之的谈论教育也无任何意义,这是思维懒惰的表现。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肯定无法找到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也就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也有人认为是源于药家鑫“人性泯灭”。但人天生向善,没有人生来就是罪犯。人性如同种子,正常情况下都是要生根发芽的,没有外力破坏,如何会“泯灭”呢?一个人的“人性”如果真泯灭了,一定不是他自己的主观行为,而是遭遇了不良外力。这个破坏性的外力,改变了其正常生长走向,使心理和道德发生“基因突变”。
教育是件非常个性化的事情,大环境其实很少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本能和天赋。一个人的成长更多是由“小环境”决定的,即每天具体和他接触的教师和家长,后者是构成“小环境”的主要因素,起决定性作用。家长的每一种正确或错误的教育方式都会在孩子身上留下痕迹,正是所谓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从媒体上我们可以看到,药家鑫的父母亲为了练琴经常打骂他,这样,他练钢琴的过程其实一直也是个心理畸变的过程。可以猜测,为练钢琴而打骂孩子,甚至把他关到地下室,肯定只是他家中错误教育的冰山一角,日常生活中药的父母又有多少吹毛求疵的行为?尽管家长主观意图也不想坑害自己的孩子,是想让他出色,但病态的教育必会导致病的成长,长期以来的苛求、责难、体罚,客观上却制造出一个心理和道德的变态者。
虽然不忍心,但还是要说出这句话:导致药家鑫暴力行为的,就是他家长的“教育方式”;把药家鑫送上死路的,正是他的家长的粗暴和自以为是。
作为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行为只是个案,不具有代表性,他不是“大学生”的代表,跟一代人的思想情操无关。请不要再把板子打到空气中,大而化之地指责“教育”或“时代”,等于谁都不要为此负责。这样的分析和归因不但没有意思,反而制造出思维的迷雾,一方面激起人们对“社会”和“时代”的怨气,强化一些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反社会人格心理;另一方面使一些正在犯类似错误的家长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继续对孩子施行伤害教育。
如果说药家鑫这个案子有某种代表意义,有分析的价值,那么着眼点也应该在他的家庭教育上。那些既不懂教育,自身性格有一定缺陷,同时又很自以为是,粗暴地管理孩子的“强权家长”最具破坏性,他们正是产生罪犯的“温床”。可以确定地说,几乎所有的混蛋背后都有一个混蛋家长。不能因为他们没有主观恶意就认为他们没有过失,不能因为他们自身也是悲剧主角就去同情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没有直接犯罪就轻轻地放过他们——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是为了更多的家长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为了社会上少一些坏蛋,为了我们大家的安全和幸福。所以,剖析一下药家鑫的父母如何以错误的教育一点点扭曲他的心灵,让那些正在犯同样错误的家长看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孩子有什么样的损害,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当我在电视上看到药家鑫痛哭的样子,想到他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内心也是遗憾而疼痛的。他死得有些冤,不是法律判决不公,而是也许到死,他都不知自己是如何变成一个坏蛋的,不知是谁一步步把他推到绝境。
即使是从社会危害性这个最普遍认可的角度来讲,药家鑫的行为也罪不致死。药家鑫本人其实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或许他此前甚至从未打过架。如果不是出了这件事,他可能这辈子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当车祸出了以后,或许是张妙记车牌号的行为一下子刺激到了他不知道哪根奇怪的神经,将他内心中埋得很深的“恶”呼唤了出来。而这个恶,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多紧急条件具备,或许一辈子也埋藏在药家鑫内心的深处。所以说,与那些浪荡社会的惯犯相比,作为一个家境很好充满前途的大学生,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讲,他不具备通常所说的罪已致死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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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就已经把鼠标伸向标签,去找关闭的按钮了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懂法理
但我只知道,撞人不救已是大错了,哪能错上加错,将人致死
然后再逃逸,被抓之后,再拒绝认罪
这样的文章,我现在都怀疑作者的目的
是否为混淆视听,转移视线
气死我了{:soso_e111:}{:soso_e171:}
先学做人,再学知识。 是呀。人,要先学会在社会在做人,再学知识。 转这两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再对药家鑫审判一次,他已经死了,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没有赢家。之所以转,是因为文章提到了做父母的责任,第一篇文章的作者猜想是跟法律相关的,致人死命而不判死刑的却有人在,比如南京张明宝,5死4伤,还有孕妇,最后还只盼了无期。所以这个作者就从法律如何从轻判的角度来思考了药家鑫父亲的行为。他对药父的分析,是有些在理的,值得去思考一下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还有家长自身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mini客串 于 2011-6-9 15:59 编辑
简单粗暴俯拾皆是啊。看到被家长打的孩子我真是有点心疼。不过中国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律管这种事情。 李刚他儿子好像就判了六年,自由裁量权这东西滋生腐败啊 现在越来越感到孩子其实就是父母或老师的翻版,孩子其实就是一面镜子,看着她就能看清自己。但是很多家长还浑然不知。孩子是上天帮助父母成长的一个礼物,父母应该善待这个机会,学会成长。
有了孩子后,我和老公变了很多。 互联网上无真相,有多少人在借他人之杯酒,浇自己之块垒! 有个台湾心理博士来我们单位讲课,她给了父母一个方法,很有意思:
回家后,把和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对话录下来,至少两个小时,再回放给自己听,此时家长换位成孩子,听听看自己是什么感受。
很不错的照镜子的方法 本帖最后由 hotberry 于 2011-6-9 16:15 编辑
{:soso_e117:}昨天还练了将近2个小时钢琴。好在我从来不为练琴打骂孩子。练琴遇到困难,我们一起克服。我昨天陪了2小时,一直帮助他找节奏,打拍子,在我们娘俩儿的共同努力下,总算是把那首左右手不同拍子的曲子练好了。
飞飞练好了琴,非常高兴地依偎在我身边,相信他一定在想,有这个妈妈真幸福!{:soso_e106:} 学习了,值得思考!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院判得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对我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为人父母而言,话题确实又多又沉重。孩子不压不成材,不管教也不能成才,关键和合适的方法和度。真的很难啊! 客观地从法律上讲,药家鑫的行为不是必须判死刑的行为。
看到这话,我就奇怪S了..
杀人都不偿命啦... 病态的教育必会导致病态的成长-------赞同这句话 个人觉得文章是 一派胡言 . 杀人偿命,千古不 变,但是他的家长做的确实差劲, 养子不教父之过.
很多孩子畸形的成长主要还是家庭原因造成的.
虽然这个社会很变态.
我不敢完全同意文章的观念.
即使药家同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并达成了凉解, 但我个人认为死刑还是必须的.
法律的作用是惩罚对社会已经造成危害的人, 震慑想要危害社会的人.
即使受害者家属可以原谅, 检查机关也会提起公诉的:
1. 这个人完全变态, 健全的身体永远也掩盖不了不健全的性格, 甚至完全没有人性, 对一个完全没有深仇大恨且完全没有抵抗力量的人连捅数刀, 这还能算一个"人"吗? 我想凡是有一点点人性的人都是下不了手的.
2. 由于药犯性格的变态, 即使这次不判死刑, 日后还很有可能造成其它的危害.
3. 如果不判药犯死刑, 日后的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存活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小.
4. 如果药犯不判死刑, 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蓄意谋杀以交通事故的方式出现.
5. 如果如此恶劣的凶手都不判死刑的话, 估计GCD的日子也没几天了.
.....
我一直很纳闷, 为什么那么多的"专家学者", 那么多的网友在为药家鑫惋惜? 为什么这么多的人都觉得不应该处死他? Give me a reason!
也许人会说已经有一个生命失去了, 就不应该再轻易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
也许有人会说已经有一个家庭深陷痛苦了, 就不应该再让另外一个家庭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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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什么逻辑?
"人性"难道都只能体现在对这种人身上吗?
对凶手过于仁慈是不是对受害人太没有人性了?
一个人罪孽过于深重是不是应该受到必要的惩罚?
...
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 自己种的苦果还得自己尝, 不要把什么责任都推给社会啊, 制度啊什么的, 正人先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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