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立孩子是一种爱
有时孤立孩子是一种爱,是一种教育上省力和真正的爱。教育,要学会如何“孤立”孩子。 有人说这样太理智,也太“冷血”。大家殊不知孩子大多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太过于满足和陪孩子造成的。如任性、以自我为中心、听不进大人话、依赖你、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喜欢缠父母和不肯让步等等,这些特征会让你感觉很吃力,甚至透支,直到你支撑不住。 一旦你跟着孩子转的时候,很多教育问题就会跟在你身后出现,直到你无法摆脱孩子对你的“依赖”与“纠缠”。你陪孩子可让孩子感觉到快乐和亲密,但未必可让你孩子真正受益。但当没有你陪在身边,孩子却因此而觉得不怎么快乐时,那么你孩子从你的陪伴中得到的这种快乐就失去了意义,也失去了快乐的本质,你的教育也就丢失了孩子发现快乐的品质。大家细想一下,其中是否有道理? 孩子你陪他快乐,你不陪他,他仍然找到快乐,那才是快乐的本质。快乐是一种发现,快乐是一种感受,快乐不依赖于给予,这是快乐的本质。说到底,快乐是人身上一种极为优秀的品质。如果你要培养孩子这种快乐和品质,就应适当“孤立”孩子。 孤立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绝对是有必要的。 爱他,就去“孤立”他。“孤立”是解决父母与孩子争斗的极佳方法,也是培养孩子独立能力的良方. 当孩子无理要求和大肆哭闹时,你孤立他和不理他,孩子就会在孤立中学会让步和明白很多道理。孩子知道哭闹没有用后,他就会想办法通过其它方式来得到自己想要的,比如通过自己的付出帮你干活,想办法让你高兴等方式。 当孩子受到委屈你又说不通,他又无法理解时,这时你孤立他和淡化此事,孩子就会经由时间自己淡化这件事,心里的委屈也会不复存在,不教自正。正是因为你的孤立,孩子却学会了扭转自己的消极情绪来适应他人,孩子的心理情绪水平也会因此得到大幅提高。 当孩子缠着你想要一件东西时(如手机和用电脑来玩游戏),你孤立他,他多次要求时,你就不理会他也不回应他,你自做自事。孩子就会在这种孤立中学会妥协,而不固执坚守自己错误的立场。孩子会缠你,是因为你会理他,你不理他,他就不会缠你。这几乎是千遍一律的规律,你想想自己的孩子缠你的过程是不是这么回事? 当孩子一定要你陪着他玩时,你未必要次次答应,甚至可以多次拒绝,这时你孤立他,孩子就能学会独立玩耍,而融入到群体中去,孩子人际交往能力会因此得到增强,你也由此多出了许多自己的时间。孩子正是因为没有你的陪伴,他却拥有了更多的自由,也可做更好的自己。 当孩子做作业时,你孤立他,不要陪孩子和老是监督孩子做作业,你只需要告诉他“学习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学好了是你的事,学不好老师会批评你也是你的事”,让孩子自己去面对学校的要求和老师的考评,孩子却会在这种孤立中自己承担起学习的责任。 当孩子遇到不会做和做错的题目时,你孤立他,不要帮他,鼓励他自己思考解难题和检查作业,一直鼓励他这么做,你会发现,孩子独立做题和检查作业的良好学习习惯会因你的孤立和引导养成,学习的自主性和自信心也会显著增强。 当孩子遇到困难时,这时你孤立他,不要帮助他,让他去面对和处理,他处理得好时你肯定他,处理得不好时你仍然鼓励他继续尝试。你会发现,孩子却在你的孤立中变得更加坚强和独立,生活态度也会积极上进,并敢于多次尝试解决新的问题。 当孩子做错一件事情或与别人产生矛盾时,你孤立他,不要帮他去摆平,让孩子自己去负责任和面对,孩子就会从经历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自动纠正自己的错误和改正自己的行为,以能更好的适应他人。 …… …… 我在教育自己孩子的过程中,在各个方面我几乎都使用了“孤立”的教育政策,事实证明,孩子现在拥有的诸多优秀品质,大都来源于此。 我常想,我有我的事情,孩子有孩子的生活,我有我的工作,孩子有孩子的作业,彼此是独立的个体。我做好我的事情,孩子做好孩子的事情,我不加干扰,也是各自的本份。我与孩子之间的爱是远而又近(情感近),近而又远(距离远),能放开孩子的我尽量放开,我给他充分的自由和权利,也正是基于我们的这种教育,孩子因此却变得更自律更独立和阳光,有很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与良好的交流水平,他能独自面对困难,也能调节处理自己有时委屈和消极的情绪。 他几乎从不依赖我们,也没有因为我们孤立他而怪恨我们。相反,他不但对我们父母很好,几乎对所有人都很友好。当我们遇到困难跟他说时,他还会为我和他妈妈提供建议。很多时候,我说起儿子、写到儿子和想起儿子对我们的好,眼里都会盈满泪水,他让我们感动的事情和感动的时候总是那么,那么多。 我觉得这不叫孤立,应该叫放手。 说的有道理 感谢分享自己的育儿经验,非常好很好的分享。谢谢。 谢谢,道理我是知道的,但实际做时就做不到,再提醒提醒自己。 凡事是要平衡的。没有绝对。
不过正如1楼说的,孤立这个字用得不大好。可以叫给“孩子立定界线”,或者坚持原则是一种爱。 这个我同意,不但要孤立,还要揍屁屁 凡事是要平衡的。没有绝对。 度的掌握很难 这不叫孤立,标题有点惊悚了。适当放手的确非常必要。 也得把握好尺度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