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东北乡村17岁“夫妻”见面三五月即试婚过夫妻生活
http://news.ifeng.com/shendu/mszk/detail_2014_01/27/33425464_0.shtml这个新闻还真属于延续很久的风俗了,我家东北的,可以说农村真是很普遍的,这也说明,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在人文方面,还是很有一段路要走的。 第一次听说。 彩礼好多啊 这对女方不公平啊,要是试婚了感觉不合适,用钱怎么能补偿女孩子的损失。她以后再想结婚的话会不会受到歧视? 我太太是东北的,和赵本山老乡。我家每年都带小孩回去。
其他说的差不多,
但是
"在农村,十七八岁结婚是常有的事情,但又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为了让孩子们早点“成家立业”,普遍的做法是两家人先“相门户”,按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到了法定年龄后再举办婚礼。"
瞎说的。
哪有这种事,住一起不领证,那个女孩家长愿意?
村里从来没有听说有这种事。
也许有但是肯定不多。
现在农村的女孩也很娇贵的,家里又不缺粮食,农村又没有剩女,不愁嫁的。
进来看看的 农村存在“摆酒”——即张告天下,就成了“婚姻”的,很长时间很多地方,结婚证的效用不抵婚礼酒宴。 农村这种现象多得很. 看电视里面的法制节目,很多农村女人嫁了感情不好就找过一个,导致很多犯罪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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