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猪妈 发表于 2011-8-9 21:11:50

给维权组参考:移动硬盘白菜价 卓越陷错价门

本帖最后由 sunflower 于 2011-8-9 21:24 编辑

    2010年1月23日,网友赵先生在国内一著名IT网站赫然发现,一款320G移动硬盘以118元的超低价在卓越网出售的新闻。“虽然不知道这个牌子,但这个价格让我心动不已,要知道市场价最少要500多元。”赵先生说。随即赵先生下单购买了三套,付款过程异常顺利。而据记者了解,该商品于当天晚上9点到10点间开始遭疯抢,有大量网友下单购买该款移动硬盘,许多网友一次性购买数只乃至数十只,结果该产品销售网页在晚上9点30分左右突遭关闭。

  
    “1月25日我查阅订单时发现订单被无故删除,也没向我提供任何说明和解释。我上传的订单打印扫描件,现在网上已经无法查询到了。”赵先生正等着卓越送货上门时,却发现卓越已经撤销了自己的订单。随后他致电卓越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解释为“标价出错,订单无效”。并告知已经支付的金额需要“申请退款”,而这需10天的处理周期。
  
    消费者欲联合起诉卓越
  
    而从26日开始,网上各大论坛开始出现大量消费者订单被撤销的报告。在消费者网12315.com,记者也看到有网友就此事投诉,而且此事件在此网页已经聚拢了大量义愤填膺的网友。在一些网站,甚至还有网友将自己已起诉卓越亚马逊的法律文件公之于众,希望获得广大受害网友的支持,一名石家庄的网友表示已经起诉卓越,并将自己的《民事起诉状》贴在了网上,其诉讼请求是要求卓越履行其合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该网友的举动一出,立刻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呼应,网友们纷纷跟帖要求卓越一定要按照订单信息发货,并给广大消费者一个书面的解释和道歉,同时还要求获得1比1的赔偿。与此同时,很多论坛出现征集网友的帖子,号召大家联合维权,还公布了“维权群”的QQ群号。据记者了解,截至昨天下午五点,已有近两百名网友入群。网友们表示,他们将在北京聘请律师联合起诉卓越网。
  
    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利
  
    然而,据卓越在自己网站上所标注的订单说明:此订单确认信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所以,鉴于这条所谓“免责条款”,卓越不为自己过错买单的可能性最大。“卓越与消费者所立合同成立,但合同生效却以该条款为前提。”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王浩告诉记者,根据中国法律,卓越这条“免责条款”没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只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他还介绍说,在我国合同法中,其中一条情事变更原则对消费者也不利。该法解释:明显有违价格公平原则的,法律还是允许合同变更或无效。因此退一步说,即使卓越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卓越也可能因疏忽而造成价格错误,从而使得价格有悖市场公平。不过,他建议网友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通过协商等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报记者 陈诚
  
    新闻链接
  
    错售低价票
  
    航空公司“认账”
  
    其实,在线订购标错价格的“乌龙门”,不仅出现在卓越网身上,近年来,国内外有多起类似的事件发生,而有的则按照错标价格,将商品如约售予下了订单的客户。
  
    1月18日,东方航空公司的网站上出现机票价格错标事件,千元以上的机票,在网上标称经济舱30元,头等舱40元。虽然公司及时发现,并修改了错误价格,但已经有300张低价票被旅客订走。东航集团表示,将保证此次事件中购买了特价机票的旅客顺利成行,凡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机票,旅客均可放心登机。
  
    根据搜索得知,联想美国网站、戴尔中国网站、IBM、卓越亚马逊的母公司美国亚马逊网站都曾因标错价格,而形成过低价订单。其中,戴尔、IBM按照标错的价格照常为下单消费者发货,曾在业界和网民中留下了良好的口碑。



http://www.ebama.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开心猪妈的微博

开心猪妈 发表于 2011-8-9 21:12:44

本帖最后由 sunflower 于 2011-8-9 21:26 编辑

2008年,美国本土也发生了类似事件



一台夏普52英寸的1080高清电视仅售38.45美元?这就是现在发生在美国最大在线购物网店亚马逊的问题.原价2261.54美元的高清电视的折扣价 格竟然是38.45美元.在明眼人看来,这绝对是操作员的失误.实际上,除了这台电视机,其他电子产品也出现了大面积标错价格的情况.

可以承认这是一个错误,但是亚马逊的自动订单确认系统已经发来了确认邮件.而且,有用户认为,根据之前众多网上购物出错的例子.即便亚马逊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也不能收取原价.所以现在已经有不少用户正对此错误商品进行抢购.

而亚马逊美国公司很大方的确认了订单

rosemary2001 发表于 2011-8-9 21:18:43

本帖最后由 rosemary2001 于 2011-8-9 21:19 编辑

2008年2月,戴尔将原价为7599元的液晶显示器错标为2515元,引发消费者的疯狂订购。在消费者的坚决抗议下,戴尔公司决定自行承担损失,承诺将按该错误报价出货,在系统错误期间生成的该部分订单按照正常订单处理,货物在正常承诺的送货期限内送交客户

当当要找找差距呀!

nick2lemon 发表于 2011-8-9 21:23:36

给李国庆看看啊

晨晨爸 发表于 2011-8-9 21:24:17

卓越最后处理的结果是什么?

开心猪妈 发表于 2011-8-9 21:33:22

在我国合同法中,其中一条情事变更原则对消费者也不利。该法解释:明显有违价格公平原则的,法律还是允许合同变更或无效。因此退一步说,即使卓越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卓越也可能因疏忽而造成价格错误,从而使得价格有悖市场公平。

开心猪妈 发表于 2011-8-9 21:33:57

卓越事件我后来没有追踪到后续报道,估计协商解决的

saramevan 发表于 2011-8-9 21:35:39

李国庆可以看看这个事件可是一把双刃剑!

灿烂如花之美 发表于 2011-8-9 21:40:37

哈哈看来网络这玩意儿还是有让消费者惊喜的时候

lixingmeibec 发表于 2011-8-9 22:00:39

这样看来,要当当网恢复取消的订单的可能性很小很小了。

支点 发表于 2011-8-9 22:13:38

要知道当当的书是出现在限量限时的促销抢购中,任何价格都是合理的。根本不存在错误来敷衍!

咯吱 发表于 2011-8-9 22:21:46

当当的邮件中有这么一段话:

重要声明 此封电子邮件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商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如果您在一笔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而我们只给您发出了其中一部分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那么只有这部分商品的订购合同成立;直到我们向您发出其他商品出库的电子邮件,您关于其他商品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如果已经显示出货了,就表示这个合同已经得到当当认可。既然当当违约,大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一定要向当当要个说法。

cress 发表于 2011-8-10 03:10:07

哎。可恶的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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