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fan 发表于 2011-8-10 19:34:08

按当当自己制定的“霸王契约”,发货就意味着合同成立

本帖最后由 360fan 于 2011-8-10 19:50 编辑

好像是说“货物以及电子邮件的发出就意味着合同成立”,如果用户这时发现有其他网站的商品更好、价格更便宜而拒绝收当当的货,那么用户将面临违约(严重时肯定要付法律责任)。为什么这个阶段当当却还能单方面取消订单呢?

还有,大家经常说当当店大欺客,当当店大吗?我很早就是当当和卓越的用户,从来就觉得当当是一个土货(特别是当当百货引入诸商家之后),且不谈现在牛气哄哄的新人京东,当当论包装、配送、客服、货品哪方面都比不上同行卓越。


我在卓越、京东缺货的订单都会接到客服电话,问要不要取消,我一般回答,不用取消,慢慢等就是,还从来没有等不到的货。当当当每一次搞促销,爸妈网上都会爆出被当以缺货为由取消的订单,结果呢,没过几天商品涨价后就又悄悄上架了。




waterlily 发表于 2011-8-10 19:39:20

没错,看当当接下来这戏怎么演

360fan 发表于 2011-8-10 21:08:14

本帖最后由 360fan 于 2011-8-10 21:08 编辑

最后不了了之,所有事情都这样,莫说这次的确是商家失误,就算是故意的,普通消费者也没办法滴。卖给你毒奶粉,你又怎么样?人家现在还不是照样数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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