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xy328
发表于 2011-8-12 13:12:38
现在的人哪。。。
syebfans
发表于 2011-8-12 13:23:47
中国人民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
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11-8-12 17:54:23
辛苦了人家快递员
晚出晨来
发表于 2011-8-12 20:33:58
注意:一个ID最多下14单!
nyvivi
发表于 2011-8-12 23:46:08
不能自毁人格。
dovelb
发表于 2011-8-12 23:56:05
我当时还信以为真了呢,咳!
applesprite
发表于 2011-8-13 00:27:03
当时看到521帖子就很怀疑了,我们大家都在积极维权的时候,他却抛出那样的作法。这种作法明显对我们的维权不利。就算大家现在对当当都在气头上也应该等维权过后再说。先理后兵嘛。
93776940
发表于 2011-8-13 00:46:25
我看到那个贴,第一个感觉,我做不出来。因为我已经过了非理智的年龄。简单看了回复,很多人被非理智了,即便只是口头表达也罢。所以,我看完第一个感觉,就是质疑这种做法的合法性。这种想法,直到我晚上再次上网后,随便发帖咨询一下。目的也是抛砖引玉。
如果那种做法不违法,只是违反道德,那也无所谓,各人爱怎么做怎么做去。
但是如果也违法了,就该给一些冲动和愤青提个醒。
当然,也许有人会觉得,我不要道德,我也不怕人家反诉。我诉当当,当当赔我的多过于它反诉我的。那就没得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