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anxuanle 发表于 2011-8-14 23:20:51

newsun_74 发表于 2011-8-14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吓人

累不累啊,我们又不是没事儿干

对付当当,要36计。最高的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如果还没打,就订了城下之盟岂不是更好。我夸张点不是让当当感觉问题严重点吗?

布布幸福之旅 发表于 2011-8-14 23:32:40

xuanxuanle 发表于 2011-8-14 2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付当当,要36计。最高的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如果还没打,就订了城下之盟岂不是更好。我夸张点不是让当 ...

楼主策划得好。我先假想一下,出出这口气。{:soso_e104:}

惟意 发表于 2011-8-14 23:38:08

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哦,还有吓唬当当的话,这段内容应该贴当当的微博这类地方,贴爸妈网貌似不太好,一会引起各方误会,二会落人口舌哦,我们只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自己的权利哦。

晓鱼爱apple 发表于 2011-8-14 23:56:05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没必要以牙还牙吧!而且个人认为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太过便宜的事情本身就不是正常的!难道不能得到便宜就要展开疯狂的报复吗?选择合理的途径就可以了,其实息事宁人也没什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只是个人感受,千万别拍我啊,楼主!

羚羊 发表于 2011-8-14 23:57:05

支持楼主的做法,已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xuanxuanle 发表于 2011-8-15 00:15:12

本帖最后由 xuanxuanle 于 2011-8-15 00:15 编辑

晓鱼爱apple 发表于 2011-8-14 23:56 http://www.ebama.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没必要以牙还牙吧!而且个人认为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太过便宜的事情本身就不是 ...

你饶了他一次,下次他就会更过分,如果以后大家都故意伪造成失误来假促销呢,我们怎么办?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绝不会发生。即使有错误,如果有能力,还是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xuanxuanle 发表于 2011-8-15 00:16:46

即使有错误,如果有能力,还是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xuanxuanle 发表于 2011-8-15 00:18:25

晓鱼爱apple 发表于 2011-8-14 2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没必要以牙还牙吧!而且个人认为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太过便宜的事情本身就不是 ...

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发表不同意见很正常,我怎么会拍您呢,呵呵。

灬水水水灬 发表于 2011-8-15 08:28:17

如果维权失败,我们可以采用各种方式抵制当当,但楼主的这种做法不妥,到最后是两败俱伤,当当费时费力,我们何尝不也一样?

依依-忆梅 发表于 2011-8-15 08:31:07

这个好像违法吧!我好像看过相关的报道!

liuna0724 发表于 2011-8-15 08:37:27

最好弄个无人查收的地址……哈哈

xuanxuanle 发表于 2011-8-15 08:52:36

惟意 发表于 2011-8-14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支持这样的做法哦,还有吓唬当当的话,这段内容应该贴当当的微博这类地方,贴爸妈网貌似不太好,一会引起 ...

我相信,这里肯定有当当派来的奸细、密探、卧底,他们一定会回去向他们的主子汇报的,嘿嘿。

woaiaoao 发表于 2011-8-15 09:13:22

我估计没这么多精力去干这事.以后不去了呗.

小番茄 发表于 2011-8-15 09:24:02

fpzhou 发表于 2011-8-14 2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既然当当高层没有丝毫的悔意,法院偏袒当当,那我们只有按照你的办法收拾当当的,关键是 ...

如果维权失败,是中国国情决定的,到时用到激进的方法去斗争,也是国情决定的。

言言妈妈 发表于 2011-8-15 09:37:59

我感觉可以,大家不要留自己的电话就是了
留个空号,现在快递是,电话不通不送货的。我曾经帮朋友下了一单,但是写错了一位电话号码,但是地址什么的都特别清晰,是送到单位的,还是被退回去了。

笑笑的笨妈咪 发表于 2011-8-15 09:54:39

好像有点太过激了,以暴制暴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平常心 发表于 2011-8-15 10:08:51

唉,如果真有一天我们这么做,那都是被当当所逼的啊,

agan007 发表于 2011-8-15 10:13:53

楼主勇气可嘉,必要时以暴制暴是必须的

奔跑的羚羊 发表于 2011-8-15 11:07:26

这是在所有努力都无效后的最终的选择,而且只限于部分人
个人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这样做。
当所有人都选择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那这个地方离死亡也就不远了...

自小爱冬天 发表于 2011-8-15 11:29:25

如果维权失败,我们要向当当用自己的行动,让他付出代价!!

fxf258 发表于 2011-8-15 11:31:41

这个方法 好,,以暴易暴

珲省钱 发表于 2011-8-15 12:21:01

我觉得抵制当当是一回事,这样货到拒收做还是不理智的呀。和那些恶意攻击当当的人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只是为了出口气,何必为难那些靠这个吃饭的人呢。大家也要互相理解啊。大不了以后不用当当网了,也告诉周围的人不要用当当了。这样做已经可以了,算是最大程度的抵制当当了。

tempax 发表于 2011-8-15 12:26:06

"1700名网友,每人注册100个账户,每天向当当下金额达10000元的订单"
您觉得这有多大的可能性?

西拉米娜 发表于 2011-8-15 12:29:23

我觉得当当肯定会取消货到付款这一项的。

希望就在明天 发表于 2011-8-15 13:46:12

蛋定蛋定,要冷静冷静,事情慢慢来处理。

shunshunshun 发表于 2011-8-15 13:46:55

火药味好浓啊!需不需要冷静?

miaomiao 发表于 2011-8-15 14:15:09

我也觉得如果维权失败,与其让当当继续肆无忌惮的愚弄消费者,不如也让当当痛一下呢。

wing 发表于 2011-8-15 17:08:02

那快递公司要笑死了

因为当当用的不是自己的快递

只要有单 快递公司就会有赚

不管是退单还是送单

当当管理混乱 不仅仅是89事件

有闲心完全可以这样操作

wsying1982 发表于 2011-8-15 17:12:28

呵呵。我看起来就害怕。不知道当当有没有想到过。呵呵。100账号有点多呵呵。我除以10吧。短时间内要10000元,我可能想不出来。我选了适合我的方案:什么时候,我高兴了,生气了,有空了,压力大了,无聊了,总之,不时地到当当下个单,然后拒收,让这种恶梦延续得更长一点。呵呵

还有梦想可想 发表于 2011-8-15 17:18:08

当当是有背景的,据说是有政府撑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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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们维权失败的那天,就是向当当发动总攻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