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Jerry 发表于 2012-2-2 21:48:57

无罪假设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和有罪假设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在充满信任的社会中,人们通常会做无罪假设(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在信任缺失的社会里,人们通常会做有罪假设(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多么精辟和可怕的对比。 真的想回到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妮可妮子 发表于 2012-2-2 22:34:29

立场问题。

KingJerry 发表于 2012-2-2 22:41:20

妮可妮子 发表于 2012-2-2 2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立场问题。

是立场问题?我再好好想想{:soso_e121:}

xiaobao99 发表于 2012-2-2 23:02:05

这个争论我们自己也有呀,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争论

KingJerry 发表于 2012-2-3 07:57:36

xiaobao99 发表于 2012-2-2 2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争论我们自己也有呀,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争论

哈哈,想得好远啊。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只是在一个朋友的博客里看到无罪假设和有罪假设的感慨,我就联想到目前的信任缺失。

xiaobao99 发表于 2012-2-3 11:40:25

KingJerry 发表于 2012-2-3 0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想得好远啊。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只是在一个朋友的博客里看到无罪假设和有罪假设的感慨,我就联想 ...

这其实也可以延伸到社会的信任基础以及法律人权的保障意识。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千眠 发表于 2012-2-3 12:11:16

有罪假设的做法在中国是根深蒂固、源远流长的,其关键理论是:宁杀错,不放过。

“宁杀错,不放过。” 是一种很可怕的思想,在此前提下,被牵扯的个人生命贱如蝼蚁,历史上,很多血腥的清洗,都利用了宁杀错,莫放过的理论根据。

表面是,目的是为了揪出坏人,不放过坏人。

实际操作方面,警察、法官的工作很简单,抓到的疑犯都是有罪假设,如果疑犯无法证明自己无罪,那么疑犯已经有罪,既然“有罪”就伏法,这样的法律会让好人沉冤莫白。

无罪假设的前提下,警察就辛苦得多,不仅仅要抓疑犯,还有拿到足够有效证据,才能让疑犯变成罪犯。如果罪犯够聪明,警察找不到足够的有效证据,那么会有更多的有罪的人逍遥法外。


一个尊重人权的社会是应该选择让有罪的人有可能逍遥法外,还是让无辜的人有可能沉冤莫白呢?

善良的人的人生更重要还是不放过罪犯更重要?


在有利有弊的前提下,尊重每一个正直的生命的社会,是应该宁可暂时让罪犯逍遥法外都不可以以无罪的人的人生作为无辜的陪葬品的。

有罪假设是不公正的,以不公正的假设作为依据,法律何来公平公正呢。

KingJerry 发表于 2012-2-3 19:57:03

千眠 发表于 2012-2-3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罪假设的做法在中国是根深蒂固、源远流长的,其关键理论是:宁杀错,不放过。

“宁杀错,不放过。” 是 ...

哇,楼上见解独到、剖析深刻。拜师了!

KingJerry 发表于 2012-2-3 19:57:40

xiaobao99 发表于 2012-2-3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其实也可以延伸到社会的信任基础以及法律人权的保障意识。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Couldn't agre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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