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yan01 发表于 2012-2-24 19:33:31

乔丹体育的行为涉嫌姓名侵权


乔丹体育的行为涉嫌姓名侵权】“乔丹”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有让公众觉得是经乔丹授权,或由乔丹投资之嫌疑。一般而言,姓名侵权的方式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

860919899 发表于 2012-2-24 19:56:12

的确有嫌疑.

千江月 发表于 2012-2-24 20:00:39

最初看到这个牌子的时候 我还真以为是飞人乔丹授权的呢 心想真牛!

我行我法 发表于 2012-2-24 20:09:21

其实这样的商标正常是不应该予以注册的,但在中国办事,有钱就可以。。。应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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