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贩子又出现新手法
刚刚在微博上看到的,觉得现在的人贩子很可怕,大家都注意些了:【“拐子佬”有新招,自称便衣广州街头抢小孩】人贩子又出新招,而且这招特别容易得手!近日,广州有人贩子自称是便衣警察,拦下带小孩的老人,称怀疑老人是人贩子,要求打车跟随他去派出所。还专找老人家下手,太恐怖了。
这说明啥?
中国警察的权利如此大吗?{:soso_e120:} 真会想招! 贼喊抓贼啊,真是……
世风日下。 太恐怖了,今天婆婆看新闻还说小孩坐在婴儿车里被人抱走了。让我怕呀,家家都这么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 人贩子应该被枪毙.他们的孩子应该被国家收养. 听着真恐怖啊! 恐怖,,,,, 这些人应该凌迟处死。可怜的孩子。 治安真要命啊! 应该枪毙。 simmy 发表于 2012-4-24 2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贩子应该被枪毙.他们的孩子应该被国家收养.
我一向支持像新加坡这种严厉的法律。
只有让他们犯法的成本高的受不了,他们才会收手。
就像那些酒后飙车的,如果都是死刑,估计没几个感冒这个风险。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这也太轻了,花点钱判得更轻了,犯罪成本低,出来还会再干这行,怪不得人贩子层出不穷,改成杀无赦,抓到立马枪毙没收所有家产可能会好一点。 人贩子就应该抓一个枪毙一个{:soso_e111:} 这招太狠了。。。。老人一紧张心慌,很有可能会上当 太恐怖了。
太可怕了,防不胜防。人贩子应该处以极刑,买孩子的也一样。 太不是人了!!!!!!逮到一个毙一个!!!! 真的恐怖啊。 太恐怖了!! 现在不是以前,一家七八个孩子,
人贩子不是偷走一个孩子,他是摧毁一个家庭,6个大人,至少
应该学习个别法律,判个六百年,减刑也别想出来 毛爷爷时抓到的人贩子都枪毙{:soso_e137:} 可恶。决定!不让孩子自己回家了! 在事实面前我不得不让我和孩子养成对谁都不能“言听计从” 本帖最后由 玲子 于 2012-4-24 22:26 编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总是花招不断。 chelic 发表于 2012-4-24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向支持像新加坡这种严厉的法律。
只有让他们犯法的成本高的受不了,他们才会收手。
是啊,就是需要严格立法.
sucyxy 发表于 2012-4-24 2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恶。决定!不让孩子自己回家了!
这些人贩子弄得孩子没个自由空间. 家长都不敢让孩子单独外出啦 难道人贩子家就没有一个孩子吗? 好猖獗啊,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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