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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时间简史》的布莱森,他所有作品都适合学生精读

热度 8 已有 2831 次阅读 2016-1-12 08:56 系统分类:成长记录 美国文化 , 英美文学 , 英语教材 , 排行榜 , 时间简史

比尔·布莱森的书包罗万象,可供消遣放松、可供知识学习、可供文化熏陶、可供笑到喷饭、更能在他的书里走遍世界。这些既是畅销书排行榜的常客,又被大教授选入英语教材。既是为享受读书而读的绝佳选择,又是备考TOEFL或SAT的范本材料,非常适合英语中阶程度的学生阅读。他的书可精读可泛读,可作教学可作自读。作者黄勉届毕业于复旦英美文学,现为泽邸导师。本文获泽邸授权,其他媒体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文/黄勉届



有这样一个英语作家,他生于美国,在典型的美国小镇长大成人,继而定居英国,成家立业,一住二十年。而后又搬回美国,衣锦还乡,但因厌恶美国文化浅薄,复往英国安家。

他的书包罗万象、雅俗共赏。可供消遣放松、可供知识学习、可供文化熏陶、可供笑到喷饭、更能在他的书里走遍世界。

他博文广识、老少咸宜。既是畅销书排行榜的常客,又被大教授选入英语教材。既是为享受读书而读的绝佳选择,又是备考TOEFL或SAT的范本材料。他的书可精读可泛读,可作教学可作自读。

他就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Bill Bryson(比尔•布莱森)。

这里有一段简介,可帮助大家大致了解:

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刊物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

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英、加畅销排行榜前茅。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

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使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

(来源为上海译文出版社)

我在此挑选几本布莱森各个领域的代表作,略加介绍,给孩子们和家长作参考,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能喜欢他,享受阅读的快乐同时感受英语语言的魅力:



《万物简史》
科普、文化

【代表作】

1、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 
《万物简史》(适合初三、高中)

2、 A Really Short 
History ofNearly Everything 
《万物简史—少儿彩绘版》(蓝思等级1190L)

3、 At Home—A Short 
History of Private Life 
《趣味生活简史》(适合初三、高中)

《万物简史》我经常作为教学用书,为初三或高一的学生提高语言修养,同时补充备考托福的学科背景知识。这可能是最有文采、最幽默、同时也最八卦的所谓“科普读物”了。

它包含了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生物学、地理学、人类演化学等各个学科,从开天辟地一直讲到现代的量子理论。但它没有流于枯燥或教条,而是深深地烙上了“布莱森”式的印记。

首先,无论告诉你什么样的知识和概念,作者都丝毫不带说教的语气,每件事情他都带着惊异与你在分享,仿佛他一边讲,一边也在感叹生命的神奇、科学的有趣和不可思议。

第二,这本书里你会读到各种如雷贯耳的大科学家们背后的生平故事,但杰出的才智不等同于高尚的品格,无论是天才的卑劣还是不得志者的悲情,都让人唏嘘,引人思考。本书的最后一章《一个星球,一次实验》更是体现了布莱森强烈的使命感。

考虑到还有广大的少儿读者,作者又将此书精编为A Really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书名也足见作者的幽默),即《万物简史少儿彩绘版》,配有漂亮精美的插图。如果孩子年龄尚小,可以买少儿版,小学初中读少儿版,高中读原版。或者孩子读少儿版,家长读原版中文翻译,一起读,一起探讨。

《趣味生活简史》的英文标题就叫At Home(在家)。假使说《万物简史》如一幅通过望远镜勾勒宇宙万物的全景图,那么本书则如一幅通过显微镜呈现日常生活的缩微景观。

布莱森以饱满的好奇心、绝妙的智慧心、独具一格叙事腔调将《万物简史》脍炙人口的风格延续至本书的字里行间,使万千读者有缘再次领略一部最具娱乐精神且最为发人深省的神奇之书。

本书的创作灵感源自于作者一次石破天惊的发现:房屋不是躲避历史的避难所,而是历史的最终归宿。

在作者看来,无论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不管人们发现了什么,创造了什么,或激烈争夺了什么,最终都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投射到你的家里。

战争、饥荒、工业革命、启蒙运动……这些看似与我们相距遥远的历史或许就隐藏在你的沙发里和五斗橱里、在你窗帘的皱褶里、在你松软的枕头里、在你家墙上的油漆里、在你家的自来水管道乃至抽水马桶里。

于是,作者决定探究每间屋子在居家生活的演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作者的生花妙笔之下,卫生间是一部个人卫生的历史,厨房是一部烹调的历史,卧室则成了死亡和睡觉的历史。

作者还梳理了从建筑学到电力学,从考古学到园艺学,从食物贮藏到流行病,从香料贸易到艾菲尔铁塔,从女性时装到室内装潢等方面的演变脉络,撰写了一部包罗万象的人类居家生活简史。

《万物简史》配合中文读物:

《爱因斯坦的梦》
《三体三部曲》
《斑斓阅读—牛津通识读本》
《寂静的春天》
《逝者如渡渡》



《莎士比亚》
历史、传记

【代表作】

1、Shakespeare—The World as a Stage
《莎士比亚》(适合高中)

2、One Summer: America, 1927 
《1927,美利坚之夏》(适合高中)

3、Life and Times of theThunderbolt Kid—Travelsthrough My Childhood 
《闪亮的日子》(蓝思等级1330L)

莎士比亚的传记或介绍性书籍汗牛充栋,关于“莎士比亚”这位一代文豪存在的真实性问题历来也是众说纷纭。我们作为普通读者肯定不会掉进故纸堆里去研究这件事。

布莱森的这本《莎士比亚》独辟蹊径,既不搞繁琐的学术研究,也不重复前人已写过的莎翁传记,而是从莎翁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入手,徐徐展开当时的政治、文化、社会、文学画卷(来证明莎士比亚确有其人)。

正如本书的副标题The World as a Stage所言,此时,世界是一个舞台,莎翁是这个大舞台中的一个角色。你会在书中读到当时的英国社会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也会读到当时的戏剧表演艺术的独特性,比如,《哈姆雷特》如果按照剧本一字不差的演下来,差不多要5到6个小时,而当时的剧团就是这么演的。

作者在肯定莎翁的天才性的同时,也有理有据地证明了他的很多剧本都不是原创,故事原型都是剽窃而来,只是对语言运用和故事重构的才华让莎翁使这些旧故事重新焕发光彩。

莎士比亚的粉丝一定不能错过此书,你会被放进一个更宏大和多姿多彩的世界去重新审视这个曾是芸芸重生里的一个小人物的文学巨匠。

再看《1927,美利坚之夏》。1927年的夏天,美国发生了什么?美国没发生什么?何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应该就是布莱森的这本最新扛鼎之作吧,他截取自己国家一个年份里的一个季节,挥洒出洋洋洒洒一大本历史事件中的人物众生相。

本书从美国民族英雄Charles Lindbergh在初夏完成的纽约—巴黎独自飞行开始,在600页纸里介绍了那个激动人心的夏天里发生的众多注定将影响世界甚至改变世界的大事与众多有趣的人物。

天才本垒打选手Babe Ruth,稀里糊涂的美国总统柯丽奇和他讨厌至极但也勤劳至极的后任总统胡佛,有第一次开始吸引全美乃至全球目光的商业拳击赛的开端,也有无声电影到有声电影的飞跃和其带来的持续繁荣了90年的美国文化向全球的输出,有福特的Model A和沦为笑柄的巴西橡胶基地,也有最终导致1929金融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金融寡头私人会议,有轰动新旧世界的爆炸案以及牵扯出的让人跌掉下巴的美国治安情况论述,辅以臭名昭著的美国禁酒运动和芝加哥黑帮老大Al 
Capone的有趣演绎,甚至还把庞氏骗局的始作俑者Ponzi从监狱里拎出来走了2步。

我们再次看到了天才发明家对于电视这一发明被人攫取走名誉和金钱的无奈;也看到一个熔炉般欣欣向荣的美国社会给普通人提供的无数机会。

末了,布莱森竟然把文中出现的主要人物的最终结局专门列了一个单元,多少文中叱咤风云的人物最后悄无声息地甚至穷空潦倒地走向末路,实在让人不忍。

《闪亮的日子》是布莱森的童年自传,译者给了它一个温情而怀旧的名字,我觉得翻译为《霹雳小子成长史》更为恰当。

大人读完后肯定黯然神伤——为什么我们自己的童年如此平淡无奇,而布莱森的却是妙趣横生、叱咤风云呢。

书中记述了布莱森在美国中部缅因州的一个小镇读过的童年时光,一直写到他以全班倒数第一的成绩高中毕业远离家乡去了英国为止。无限宽容的父母、有爱的兄弟姐妹、生活水平达到巅峰的美国50年代成就了布莱森如身处天堂般的愉快童年。



《失落的大陆》
旅行、游记

【代表作】

1、Neither Here nor There—Travels in Europe 
《东西莫辨逛欧洲》(适合初三、高中)

2、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 
《“小不列颠”札记—英国环岛告别之旅》(适合初三、高中)

3、The Lost Continent—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
《失落的大陆—美国小城之旅》(适合初三、高中)

4、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Notes on Returning to America after Twenty Years Away
《人在故乡为异客—20年后返乡手记》(适合初三、高中)

5、In a Sunburned Country
《走遍烤焦国—澳大利亚纪行》(适合初三、高中)

6、A Walk in the Woods:Rediscovering America on the Applachian Trail 
《林中漫步—重访阿巴拉契亚路径》(蓝思等级1210L)

写作旅行散文或游记是布莱森的老本行,以上列举的书除了最后一本,都已被上海译文出版社译成了中文。本本精彩,阅读年龄也没有局限。

布莱森以真正的“驴友”精神,走遍世界,记录下所看所思,他的游记不是那种小资的个人心情记录。他更多地会评述他看到的事物背后的文化现象和社会命题,比如“环境”“教育”等等。幽默的笔触却始终如一。

作为一个在英国定居几十年,又回到美国老家的美国人,布莱森眼中和笔下的家乡——美国——有无与伦比的闪光点,也有差强人意的现实。

比如,盖洛普民意测验曾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举家迁回了美国。

他曾在《失落的大陆》一书中写到:

国家人才基金会作了一项研究报告,这项报告最近测试了八千名高中生,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不知道美国内战发生在什么时候,认不出斯大林或丘吉尔,也不知道是谁写了《坎特伯雷故故事集》,几乎有一半的人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是1900年前开始的,三分之一的人认为罗斯福是越战时期的总统,而哥伦布航海到美洲是1750年之后,百分之四十二的人连一个亚洲国家的名字也叫不上来。这种哭笑不得的结果让布莱森在书中对美国教育作了反思。



《布莱森英语简史》
英语、语言—世界级的语言专家

【代表作】

1、Made in America——An Inform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制造》(适合高中)

2、Bryson’s Dictionary ofTroublesome Words—A Writer’sGuide to Getting It Right 
《英文超正典—英语麻烦词使用指南》(适合高中)

3、The Mother Tongue—English and How It Got That Way 
《布莱森英语简史》(适合高中)

布莱森是当代最善于使用英语语言的作家之一,他用词丰富、文笔幽默、不拘一格,有人称他是“世界级的语法专家”。

出于对语言的热爱,他为“英语”写了两本书,即《美国制造》和《布莱森英语简史》,神龙活虎地讲述了一门语言如何作为“活的历史”茁壮成长的。还编了一本类似于难词、相似词辨析的词典—《英文超正典—英语麻烦词使用指南》,肯定是你读过的最具品味但又最有趣的词汇书。

【扩展阅读】复旦外文学院院长陆谷孙笔下的比尔·布莱森

“俏胡子”比尔•布莱森

--1--

本文介绍的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锋头之健不亚于当年的“披头士”乐队(据从互联网上查得之Powells.com对布莱森的访问记。访员Dave 
Weich称,在书店曾见排名前二十五位的畅销书,其中布氏一人的作品即占五种。“锋头健过‘披头士’”则是访谈录的文题)。

“俏胡子”这个称呼借自台湾皇冠丛书的系列书目:“俏胡子,逛世界”——虽说从作者照片看,毛茸茸的红胡子配上黑眉乌嘴,用一个“俏”字形容,不免有些过誉了。

我的亲家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小城,小城除了一所名气不小的达特默思大学以外乏善可陈。恰好,布莱森于1996年携妻孥返回美国定居时也选中了这座安静的小城。

今夏我赴美国省亲,原想由鄙戚介绍,与布莱森会上一面,一睹“俏”容,再求个合影或签名什么的,谁知道闲不住的“俏胡子”又出门高蹈云游去也!

最初引起我注意到比尔·布莱森的是他的两本英语和美语的通俗史话,书题分别是《母语》(The Mother Tongue,1990年)和《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1994年)。

两本书虽说也附有详尽的注释和索引,像是学术著作,却绝无经院派高头讲章吓人的架势,而是轶事趣闻迭出,基本上属于清通晓畅又洞见深中的社会语言学一类读物,读着读着保你非笑出声来不可。

我一向主张学外文得激发兴趣,一味苦苦“咬子弹”(bite the bullet)不行,所以曾从两书中选出若干章节作为教材,使用效果良好。

当然,过多的插科打诨有时不免影响叙事的准确性。例如,布莱森在《美国制造》中断言,作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劝人吞饮香水以免屁臭。后有专家查实,说是关于香水和放屁的关系,富兰克林一生中只提到过一次,那是在致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封信里,富氏以打趣的口吻向科学家们挑战,看看谁有本领让肠道排气时飘出香水味来。

据记载,在这两部书之前,布莱森还编过一本叫作《烦难字解》(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年代不详)的词典。此书我未见过,无由置评,但据识者称,作者善解难词,足见精于藻鉴,可说是为日后从事新闻工作和游记写作做好了充分的文字准备。

接着要谈到的自然就是布莱森的游记作品了。比尔·布莱森于1951年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二十一岁那年跳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抵达卢森堡,复从挪威的汉默菲斯特出发,背负行囊,步行至伊斯坦布尔,历时四月有余。

1973年,布莱森首次踏上英国土地,两年后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并于1977年在伦敦定居,开始为《泰晤士报》和《独立报》工作。

布莱森初写旅行札记,原不无补贴家用的实利考虑,不曾想作品发表之后,好评如潮,出版商的稿约踵趾相接,这样,布莱森便渐渐成了自由撰稿的专业作家,又举家离开闹市,迁往约克郡乡间。

1995年,布莱森和他的英国妻子辛西娅决定让他们的四个子女换一种文化环境,兼之盖洛普民意测验恰在此时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在对英国作了一次告别旅行后,他便带着家人迁回美国。

到得此时,写游记已不再是一味的实利考虑,而是身心双双向往的至上自怡,按他自己的说法,“旅途发出海妖之歌般的蛊惑”,诱他一次又一次上路,这才有了1998年阿巴拉契山间小道的跋涉,返回英国历时五十四天的远足,以及1999年的澳洲之旅。

--2--

尽管布莱森不把自己看作旅行家和游记作家(“真正的旅行家都要冒险,睡硬地,我却总是住旅馆”),他的如下一些作品通常都出现在书店的游记柜上:

《失落的大陆》(The Lost Continent,1990年)
《无处归属》(NeitherHere Nor There,1993年)
《小岛札记》(Notesfrom a Small Island,1996年)
《大国札记》(Notesfrom a Big Country,1998年)
《林中远足》(A Walk in the Woods,1998年)
《烈日暴晒的地方》(In a Sunburned Country,2000年)

按布莱森本人的说法,上述第一部作品《失落的大陆》虽以“美国小城之旅”(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为副题,重点在“失落”一词,本质是怀旧和追逐,怀童年巡游之旧,寻觅理想中的美国小城,但在涉足三十八个州以后,理想终归乌有。

《无处归属》,依我个人之见,是迄今为止布莱森最精彩的作品,写作的缘起似乎仍在忆旧,即重现二十年前从挪威到伊斯坦布尔的欧洲之旅:傲慢的巴黎人;横冲直撞的意大利司机;以铲除英国特色树篱为荣的推土机;挪威催人昏睡的电视;瑞士城乡遍地高耸的高压电线塔……

《小岛札记》是对英国告别旅行的产物,写得很有感情,布莱森自称这次旅行“就像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国人想不出英国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自豪,我仍愿为英国鼓吹。”

《大国札记》是在英国报纸上连载时以及最后结集出版时所采用的书题,同书稍后在美国出版时改题为《故国陌路》(I'm a Stranger Here My self)。布莱森在本书中详尽描述了迁回美国的头十八个月中,他和自己的英籍家人所经受的文化震撼,诸如“百分之九十三的离家外出之行,不管距离远近,也不论目的何在,美国人都要开车!”

《林中远足》为布莱森赢得的文名可能胜于他的任何其他作品,因为这一回旅人要动真格了,须知阿巴拉契山间小路全长二千二百英里,乃是世上有人工标志的最长山路,走完全程约需五个月!百分之九十的人半途而废;百分之二十的人走完一周便败下阵来,布莱森和旅伴走了整整一个夏天,走完八百七十英里的距离(相当于从纽约走到芝加哥),总算了却一桩心愿。

关于这个心愿,作家本人是这样说的:

头脑里有个微弱的声音在说:“听上去真带劲!咱们干吧!”我又想出好几个理由。多年懒散之后,长途步行可使我保持健康;这还是个发人思考的好方法,使我得以重新领略故国的广袤和美丽……当那些身穿迷彩裤、头戴猎人帽的男子汉们在四A小餐馆围坐在一起,谈论野外完成的非凡业绩时,我将不再自惭形秽。我要带上一点傲气,眯起双眼,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并拖长着声调,像个男子汉般地哼哼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呢。”

《烈日暴晒的地方》的写作时机与2000年悉尼奥运会有关,因为出版商催得紧,据说不少有趣的素材都被割爱不用了。尽管如此,读者仍可看到历史上因为偷了十二根黄瓜而被放逐到澳洲蛮荒来的英国罪犯的故事;比之库克船长晚到几小时的法国船队;蹈海的总理以及澳人为纪念他而修建的游泳池!等等等等。

不管是在蕞尔小岛,或是莽莽林原,或是熙攘闹市,布莱森总能在寻常的景物或人事中发现不寻常而值得一写(有时是大书特书)的东西,并挖掘笑料,生发出独特的观感。面对差强人意的现实,他能领略有缺陷的美。

他宁可用冷嘲的口吻对读者详述所见所闻;除了极个别的动情的例外,决不赞同在旅行纪实文字中作浪漫主义的美化,兼发矜夸高论。

应当说,这既是布莱森写作的特色,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现当代旅行纪实文学的共性。“文革”期间某位意大利导演在中国这片异域以上述手法拍了一部纪实电影,结果被江青大批特批,其实如果了解上述手法普遍性的话,那批判多半是对着影子打拳了(shadow boxing)。

--3--

要说布莱森有什么突出于共性之外的特点,表现在作品的内容方面,首先是他强烈的环保意识,无怪乎有评家把他的作品统称为eco literature(生态文学)。

布莱森不但在阿巴拉契山道上对美国国家园林服务局听任林木大片被伐提出严厉抨击,又对美国的汽车拜物教作了辛辣讽刺,更在回到英国约克郡作短访期间发表公开演说,坚决反对丑陋的高压电线塔污染约克郡谷地之美。

在写作风格方面,布莱森的特点表现在英式和美式幽默时常集于一身。不少评家,包括布莱森本人,屡次提到英国文化对布氏影响之深,说他学会了“板着面孔说笑话,冷嘲和说话留有余地”。

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这种特点首先被人注意到也在情理之中。据有的访员介绍,布莱森说话轻声轻气,不疾不徐,态度温文尔雅,颇有英儒之风。

但笔者从他的作品中看出,此人的美国本性根深蒂固,仍会不时流露。布莱森把英国式的冷嘲称为“睿智幽默”(cerebral humor),其特点是曲折的讥诮,促狭的戏谑,引得你会心微笑。

的确,如读者细品以下几段引文,可以看出布氏老于此道;但是与此同时,那种直接、明快、夸张、不怕粗俗的美国式搞笑幽默是常与英式“睿智幽默”比肩并现的:

意大利人开车因为太忙而从不顾及车前路况。他们忙着摁喇叭,忙着做各种夸张的手势,忙着阻挡别人超车,忙着做爱,忙着回头教训后座的孩子,还忙着大啖比板球球拍还大的夹肉面包。而且常常是同时做着这几桩事情。结果,待他们首次注意到你时,你已倒在他们车后的路上,出现在汽车的后视镜里。

我给尿憋急了,又想赶到酒吧去,可是这位足有一百十二岁的旅馆杂役是个尽职分子,非把客房里的东西一一向你介绍,还要你跟着看他演示莲蓬水龙和电视的操作法。“多谢了,没有你我肯定连壁橱也找不到,”我说着塞了一千里拉的小费在他袋里,多少用上一点暴力把他推出门去。我不喜欢粗暴待人,但这会儿我觉着憋得好像胡佛大坝快要决堤了。

(上述两段摘译自《无处归属》)

我大汗淋淋上了船,心中有些发悚。我不好水,连在脚踏船上都会闹头晕。而今置身在这叫作“摇啊摇”(定是“往前摇,翻个身”的缩写)的渡船上,把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轮船公司,情况自然更糟了。这家公司的纪录远非完美,时常忘记关上船头的门,航行途中这样做相当于跨进浴缸时忘记脱鞋。

(译自《小岛札记》)

她不停地唠叨,唯有在疏通一下耳咽管时才稍歇一下。所谓疏通,就是频频捏住自己的鼻子,然后喷发出一串带爆破声的鼻息,叫人惊跳,而且足以吓得狗儿跳下沙发,逃到邻室的桌子底下去。

(译自《林中远足》)

本人睡觉既非肃默无声,模样更不雅观。多数人打瞌睡时的样子似乎表示他们需要一条毯子,而我的样子似乎更需要医生的关照。我睡觉时像是注射过了一种强效的实验用肌松弛剂:两腿大张,像在诱惑别人来做什么坏事情。我的头不时前倾,就像不住点头的玩具鸭,把满嘴约四分之一黏乎乎的流涎倾泻在膝上,然后一个后仰,开始重新充注口水,并发出一种马桶水箱灌水渐满的声音。

(译自《烈日暴晒的地方》)

采访布莱森的人时常问起他受其他游记文学作家影响的程度,布莱森多作规避,说什么“游记文学就像是游人从某一景点往家里发回的明信片内容的总和,自然是因人而异的”。

但同时他又承认,自己非常喜爱保罗·希罗克斯(Paul Theroux)的写景文字。希氏参加过“和平队”,阅历远比布莱森丰富,对亚非两大洲的了解,远非布莱森可及万一,除游记类文字,还写小说。

唯有在“迷恋新鲜空气”(希罗克斯作品书题Fresh Air Fiend之拟译)方面,两人才颇相似。布莱森在2000年10月编了一部《最佳美国游记作品》的集子,或许读者从中可以看到他欣赏的是威尔·弗戈森(Will Ferguson)还是戴维·西达律斯(David Sedaris)?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国出版界近年来很善于捕捉域外书讯,然后随俗急进。赶译快出儿童读物哈利·波特系列就是一例。

在游记文字方面,笔者看到彼得·梅尔的《重返普罗旺斯》等早已译出,唯有比尔·布莱森犹是一片空白。出版界哪位有识之士愿来填补这一空白呢?

本文最后借用“传媒上的书”(Books in the Media)一位评家的话作结:Come back 
soon,Bill!我借用这话有三层意思:

一、快把布莱森的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

二、愿布莱森早日到亚非拉来旅行(伊斯坦布尔可不是亚洲!);

三、愿下次再访汉诺威时不再缘悭一面!

(文章原载于泽邸·七年爬藤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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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关心环境问题的孩子,就带他读一遍《寂静的春天》吧!(书评人LORUS AND MARGERY MILNE推荐《寂静的春天》)
68、《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世上唯一一本翻译语种超《圣经》的书(书评人江凌推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69、最接近童话的一本卡尔维诺经典著作(书评人至秦推荐《宇宙奇趣全集》)
70、当孩子好奇“人类从哪来”,用这本书给他一个正确的自然史观(书评人游识猷推荐《第三种黑猩猩》)
(以上文章回复“书房14”收看)

71、他可能是英语阅读中引用最多的作家,小说也都是经典(书评人艾小柯推荐《月亮与六便士》)
72、一本书告诉孩子阅读的力量(书评人李伟文推荐《驭风少年》)
(以上文章回复“书房15”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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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hidden hushujuan310

    2016-1-27 11:18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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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dden annycolo

    2016-2-18 16:11

    好文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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