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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第二阶段)[转载]

热度 8 已有 355 次阅读 2012-4-8 00:18 系统分类:英语学习 外语学习

告诉你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第二阶段)[转载](2011-05-17 10:29:09)

  有了“二语悉得“的理论结构,就可以制定战术了。聪明的同学这时已经自己独立做了,下面我帮大家搭个架子,并讲一些以往的经验和观察,大家可以共同探讨。对与学习者来说,可以按照制定出的战术具体实践,对于教学者而言,要根据正确的理念设计课程和教学模式。我们先谈学习者的战术制定。


实践篇

 

“先听说,不读写”


  这是一个外国语言学家不太讨论(因为对他们来说是常识)而中国同学却常常误解问题,即听说读写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国同学来说,认为这四个方面的区别比较明显,而且我们常常把“听说”归在一类,把“读写”归在一类。这和中文的特殊性有关。中文的“听、说、读、写”是分家的,大家会“听说”交流后,并不会认字,要去“学习”认字。因为中国的汉字确实是需要通过“学习”的方法掌握,也就是主要用记忆的方法。不学习,汉字是无法掌握的(新的脑神经学研究还发现中国人在辩认汉字时大脑使用了特殊的区域,以后再给大家介绍)。而英文,和许多其他的拼音文字一样,读音和文字是紧密相连的。会了“听说”,只要掌握了读音规律,拼写自然就会了。所以严格来讲,外国小孩上学不学习“认字”,而是学“拼音规律”。英文叫做Phonics。(我们有时翻译成“弗尼斯”。)关于这个规律,以后我再给大家详细分析。
  我们已经明确了“建立英文思维主要是建立英文声音的思维”这个概念,结合“二语悉得”的理论,再根据母语掌握的规律,可以先明确这一理念:“先听说,后读写。”大家笑了,就这呀!早就听过这个老生常谈(Cliché)了,而且知道母语学习都是这个顺序。其实很多人并不真正明白它的含义,也不照着做。它的实际含义是叫你在你学会“听说”之前,不要急着学“读写”。所以本人说得过分一点,把它称为:“先听说,不读写”。到高阶段再说。我把著名语言学家保罗·比斯勒博士(Pimsleur)的关于“阅读”应实现于“听说”的语言能力掌握之后的论述给大家参考:“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 ------Paul Pimsleur”
  对大多数中国同学而言,主动回避“文字”更十分必要。因为大多数中国同学,只要上到大学程度的,多半是“视觉学习型”(Visual Learning Style)。而“听觉学习型”(Audio Learning Style)和“动作学习型” (Kinesthetic Learning Style)的同学,一般会被我国这种教育体制淘汰掉。“视觉学习型”的同学,建立英语思维时,很容易受到“文字”的干扰,忍不住看文字,甚至先想一下文字,再过度到含义。成了“声音”—“字型”—“含义”的路线。应该避免想到字型,直接将“声音”和“含义”建立联系。
  关于学习类型的问题以后有机会再说,我会告诉大家如何测试自己的类型和针对不同学习类型如何调整语言学习,现在继续往下进入到“建立英文思维”的具体手段。


“感冒药再来一包”


  小时候听姜昆说相声,文革时有个草包医生给大家看病,无论病人啥症状,都一个方子,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感冒药一包。揪下一个!”这种感冒药在掌握外语时可不能用。每个人的现阶段水平、所处环境、资源情况等不同,解决方法当然不一样,但宗旨是一样的,就是参考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制定解决方案。而设计方案是根据目前的级别高低而定。
  一般语言学家会把外语学习过程的能力阶段分为四到五个。简单点,我们分四个。
  1. 早期(Early Stage)或初始理解期(Pre-production/Comprehension Stage)。
  2.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3. 增长期(Getting Serious)
  4. 高级期(Scaling Everest)
  每个阶段情况不同,每个人的英语现有能力情况也很不同,应用的方法也不同。
  一、早期(Early Stage)
  如果单纯从零基础开始,早期(Early Stage)应该是一到两个月(由于英语与中文差异比与其他语言大,中国同学至少两个月,但也不应过长。我们的经验是一般中国同学会拖长时间。)具体实施方法建议如下:
  大量使用视觉辅助工具,直接建立“画面”与“声音”在大脑中的“联系”。最典型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看图识音”(不是看图识字,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看图片的同时听与图片相关的英语声音;另一个是我们以前谈到过的“全身肢体反应”(TPR)。在这一时期,有几个严格的要求:
  1. 避免使用中文翻译,充分建立条件反射;
  2. 不要试图说英语,只练听力;(还在沉默期内);
  3. 不要看任何拼写,把拼写的学习完全放弃;(不认识字母又何妨?)
  4. 如果有外教参与,外教可多用肢体语言或用手画图协助这一过程,不要教课;
  5. 不要怕听错,要放松和有信心;
  这一过程结束时,应该达到1000个左右的词汇+短语量。(没问题,这个量大多数人在这期间内都达的到)。顺便说一句,以前学过一种外语的同学,再尝试这种方法时会出奇的快,而且发现跟以前学的其他语言一点不会混淆。


  下面说明“看图识音”和“TPR”的具体操作技术。

 

  看图识音(简单说法,实际原理还是挺复杂的)
  为了“看图识音”,需要准备相当多的照片。要自己准备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因为科技发展到了今天,数码相机可以低成本,快速方便地拍实景照片,自己制作素材册。我见过有同学做照片集,相当不错,缺点是背景有些乱。比如要拍一辆车,就拍一辆普通车,不要把背后复杂的背景广告牌等都拍进去,画面信息太多不利于形成声音与图象的准确对应。拍了图象后还要想法加声音,还有按一套特定的原理排出画顺序和重复点。如果有外国老师就好解决,但没有外教就不建议自己制作了,因为自己加声音有点难。所以我只给大家介绍使用原理和技巧,大家有兴趣的自己制作素材,嫌麻烦的去找这个软件“罗塞达石碑”。这个软件在中国没有销售公司,推荐它没有为商家宣传的嫌疑,(有同学有办法免费下载)所以这是本人唯一的为大家直接推荐的“英语教学产品”。其他的再好都不再推荐,大家如果明白了方法论,自己就会选择和判断了。
  罗塞达石碑(Rosetta Stone)一词原指一块致使人类破解了古埃及文语言的特殊石头。1799年拿破仑远征埃及时,他手下的一个士兵偶然在尼罗河河口的小城罗塞达附近,发现了一块石碑。石碑是黑色玄武岩,高 114 公分,厚 28 公分,宽 72 公分。这块石碑是公元前196年底比斯祭司为歌颂埃及国王托勒密五世即位而制作的。石碑上的文字非常奇特:上面刻的是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中部是古埃及的俗体文字,下面则是古希腊文,用这3种不同的文字记述相同的赞美词。于是法国的埃及学家商博良在19世纪初用它做“钥匙”破解了古埃及象形文字。用这个词命名外语学习软件真是很妙。
  该体系的设计原理就是典型的“看图识音”,当然远不止“看图识音”这么简单就能概括它。目前已经有几十个语言的学习系统了。它的使用过程是:
  1.程序会每次给四个不同的画面,大家猜测听到的“声音”可能是哪个画面。如果是真是零基础,有75%可能会猜错。但没关系,猜错了也是猜了,系统会给你一个回馈,让你知道是否对。正确的反馈声音美妙,同时出现一个小笑脸符号以鼓励;错误的话“嘣”的一声很难听,再给个小哭脸。猜错了换,最多四次,总会对嘛。大家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准备随时接受鼓励。
  2.第二轮四个图象出现,会包含前一轮的一两个图象。因为你刚猜对过,所以有印象,用排除法,很容易猜到新声音对应的画面,然后进下一轮。
  3.该程序会自动按一个科学的重复和替换次序,不断重复,变换和推出新图片。你会越猜越快,越来越会猜。关键点就是随时观察图象,把它和听到的声音一起印在大脑中。
  但象所有的“单一”产品的通病一样,它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感冒药” ,试图用一个方法解决所有阶段的问题,当然是不可能的。而正是这一点,使它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和质疑,以至于降低了它的信誉。本人认为,它在我们说的早期(Early Stage)中使用,甚至到提高期的开始部分,它是非常出色的解决方案。当然,正是因为它所犯的毛病,所以有些问题,不应该完全按它说的做,而且开始阶段的“名词图片”太少了。另外大家在这阶段,不要试图说,同时不要打开字幕,把“说”和“阅读”练习部分统统跳过。大家最多在听时小声重复一下就好。再有就是大家不要“想中文”。(所以建议大家尽量不用中文菜单的界面,它可选用英文界面)
  这样几十小时一个级就能完。大家一定不要拖,非得“全会”不可那就麻烦了。觉得70分以上就好了。第二级如果从零基础直接这么上来有点费力,但有一点基础的同学没问题。一共两个月,每天也就一小时吧,我们的(Early Stage)就成功了。(这要靠以前传统学法,非一年不可。)
  不是零基础的同学也强烈建议过一遍该系统,把自己脑子里的只有中文解释而没条件反射的单词这样在脑子里加上画面,形成思维。这一过程的脑神经原理是赫博(Donald Hebb)提出的”Neuron Cells Fire together, wire together”。大脑在同时接受到相关联的“声音”和“图象”刺激,会促使你大脑中的某个负责声音细胞和某个图象的细胞同时激发而同时将神经纤维结合在一起。(学术届对“同时”有争议,有人认为是一先一后。也有人反对该理论。但在语言现象上,支持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是有外教的条件,外教应该是应用这一原理和流程,辅助学生实现这一过程。效果是一样的,只是跟真人稍有趣些。在这一阶段,无论自学还是用外教,都要用标准发音。听非标准音的时候还没到呢。


T. P. R.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TPR“全身反应法”是上世纪60年代(那个语言学“火红的年代”)由美国心理学教授James Asher提出的。他分析研究母语实现的过程,倡导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左右脑的共同协调训练建立语言思维,达到掌握外语的目的。具体实现方式是:通过语言学习者听到一个外语指令,用身体动作对它做出对相应的反应,从而使听者逐渐自然建立语言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听到“Stand Up”就从坐位上站起来,听到“Touch your nose”就去摸自己的鼻子。应用更多的手势和简单实物教具,TPR完全可以展示动词的不同时态以及复杂的句子形式。
  T.P.R是典型的符合二语悉得基本理念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教学体系。它的特点符合SLA的关于语言形成的各项假说和建议:
  1.主张学习者通过“可理解输入”先建立听力能力,不强迫学生开口说;
  2.降低学生紧张情绪;
  3.左右脑协调使用,共同实现语言能力(左脑负责接受指令,右脑负责做动作);
  4.模仿真实的语言环境;
  5.不教语法知识,也不急于学读写;
  TPR一般需要由有经验的教师辅导学生完成,特别是零基础者。但有一些基础的同学可以在学友之间甚至自己(先把指令录下)完成。本人认为有一点基础的同学也要自己尝试一下TPR。通过TPR的经历,可以很好地帮助建立英文思维。所以同学们不要认为:我懂Stand up的意思,不用做了。知道你懂了,但可能它只是一个记忆中的知识或中文的解释,它还不是你思维的一部分。直到重复过几遍,最后能迅速对指令不假思索地作出反应后,才逐渐实现融入自己的思维。大家可以想象这对咱们今后听复杂句子的“反应速度”会有多么重大影响。
  大家要注意“Response”的意思是作出反应,所以是听指令反应。最理想的状况是大家一起做游戏,听一个人发“指令”,大家都照做,要快,最慢的和做错的“出局”或“受罚”。
  各国的对比实验和测试都表明,这种学习方式比传统外语教学方式效率高出几倍,还不用说它实现的是“外语思维”这一根本区别。
  但是(大家已经开始习惯了这种思路了),任何单一的方法都有适用范围,不能又成了“感冒药”。TPR的最大局限是很难表达抽象的事物和太过复杂的句式,甚至复杂的时态。如果勉强为之,理论上可以实现,但反倒降低了这种方式的有效程度,甚至已经超出了它的基本方式。后期在TPR基础上衍生出的TPR-B,TPR-O和TPRS都有类似的问题。但这几个变种在我们的下一阶段“提高期”中可以应用,我们下阶段再做详细分析。
  本人认为应用TPR的典型词汇应该在1000个左右,不能太多。下面给大家一个TPR常用500词和短句表中的100个,大家先体会一下,更全的表以后给大家,或大家可在网上找。当然最好的是自己根据自己的环境制作一个。
  TPR WORD LIST:
  General Body Movements
  stand up,sit down,walk,stop,turn left,turn right,turn around,walk backwards,jump,hop, bend over,squat,walk 3 steps, 5 steps, etc., face ___ (face me; face the wall, face the door, etc.),lift up your right leg (left leg, right arm, etc.),lower your leg (left leg, right arm, etc.), shake my hand,kiss me (on the cheek!),make a fist,clap your hands,wave。
  Facial things
  smile,cough,laugh,cry,sneeze,open your mouth,close your mouth,stick out your tongue,put your tongue back in,wink,blink,wiggle your nose
  General verbs you can use with objects
  where is, touch,show me,pick up,put down,put it back (return),drop, move,give me (give him),take it back,throw,catch,turn over (flip),put the _____ on (under etc.) the ______,push,pull, lift
  Kitchen table stuff
  cup, plate, bowl, knife,fork,spoon, napkin / tissue, dish,big round serving tray,tray you’d serve tea or coffee on,table,chair
  kitchen stuff
  pan, oven,stove,sink,faucet,counter,cupboard,refrigerator
  basic foods
  flour,sugar,bread,tea leaves,coffee grounds,rice,nuts,yogurt,candy, etc.
  drinks
  water,milk,juice,soda,yogurt (drinking),coffee,tea
  fruits/vegetables
  apple, banana, orange, plum, grapes, fig, dates, raisons, lemon,pomegranate,tomato, cucumber, zucchini, onion, carrot, eggplant, small eggplant,potato, garlic, parsley, lettuce, grape leaves, celery, mint,cabbage, etc.

  大家已经能分析得出,“看图识音”和“TPR”正是婴儿掌握母语时所处的理想环境的“提纯”版。扔掉婴儿在语言环境中听到的一些“无效声音”(其实那对婴儿来说,除了熟悉语音外,也是浪费时间的。比如听到大人之间对话的一些内容等),优化了理解条件,同时提供轻松的氛围。所以从理论上,如果成年人能够应用这一系统,对一个新语言的掌握,不应该比婴儿慢。这两个系统实际是有很多相重叠的部分,简单讲“看图识音”是从名词出发逐渐与“动作词”等结合,“TPR”是从动作词出发,逐渐结合动作中能够联系上的名词。其核心技术,就是提供“可理解的输入”让使用者通过“猜测”而非记忆来掌握。大家一定要时刻围绕着“猜测”这一核心技术,猜错了都是进步的过程(既然是猜,必然有可能错,否则就不叫猜),千万不要因为有可能猜不到就去看答案,那就又反回“学习”了。举例而言:两个老师都要教学生学会door 和window。前一个老师不断 让学生重复This is a door. That is a window. 而后一个老师问学生Where is the door? 让学生猜。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两老师的教学方式不同,学生对语言掌握的机制天壤之别,实现的效果明显不同。(有的英语老师看到这儿该冒汗了。我曾经就是。)两个都是很优秀的系统,建议大家都尝试一下。
  另外,这两个系统对在没有自然外语环境下教小孩子学外语是十分正确和有效的,家长们最好连软件都不用,可以直接和孩子互动(顺便把自己也提高了)。只是对家长发音要求要准一些,不要求十分纯正,不是太差就好。以后提供给小孩听纯正的标准音的机会,他们自己会修正。关于小孩子学外语的情况,我们在后面专找篇幅讨论。
  在这一(Early Stage)阶段,大家是在很直观的系统中进行的语言思维训练,在此系统下,一般以前的旧习惯和自己的母语干扰的程度比较小,效果显著,学生也比较“老实” 。很快,“小学”神速毕业了,第一阶段PASS了,就要进入第二阶段“中学”阶段了。大家的思想快要开始“不老实”了,系统的控制力也会逐渐减弱,成长的“快乐”与“烦恼”都会同时大量出现。如果我现在是好的老师,更应该去引导大家,指出成长的道理和做人的原则,让大家根据自己不同的情况去分析和体会,而决不能说“用这个方法!你应该这样做!”好了,下面就把这些第二阶段的“原则”先发给大家,然后再“引导”吧。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Upping the Ante?这可是第四阶段的词。没办法,Greg Thomson用这个词代表第二阶段,看着喜欢,继续沿用。
  经过两三个月的“图象+声音思维”训练,已经掌握了1000个左右的“声音”,它们会在很多英语句子中频繁出现,而且大部分是句子的“骨架”。虽然这时听整句子还不懂,但已经不再是完全莫名其妙的声音了。而且经过了TPR等条件反射式的训练,对很多“声音”的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好的。这时,我们要开始提高了。首先明确目标:
  1.要学会听懂单句子,建立整句的英文思维;
  2.达到能听懂简单的,可能是慢语速的整段英文;
  3.在提高期后期开始尝试简单“说”英语,实现简单沟通;
  4.开始引入阅读材料(不是学习如何阅读);
  另外还有,很小声地说:“要了解一点英文语法。”我们先谈这一点,省得有人激动。再重申一遍:是了解一点英文语法,它的一些语法现象以及与中文的不同点。这是本人对语法知识在整个外语掌握中能容忍的最大限度,还是因为我们中文造成的。
  我们中文的语法,是全世界各种语言中最简单的,这也是造成汉语是世界上好学的语言的原因之一。怎么汉语是世界上最好学的语言了?不是听说汉语天下最难吗?谁跟你说的呀?又是人云亦云的误区。大家可能认为中国文化丰富,语言古老美丽,想必很难。其实正相反,而是巧妙而简洁。另外以前说汉语的外国人少,感觉一定因为它难学。其实并不是因为难,因为人家不爱学,中国太落后,学它没用。现在中国富强了,学汉语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大家发现身边中文好的老外越来越多吧。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生活一年左右,就能把“生存汉语”掌握的不错,听着还不怎么犯错误。而一个中国人同样到了外语环境下一年,尽管以前还学过多年英文,对英语的掌握程度也比外国人低,而且还错误不断。这一现象,在与来华后许多掌握了中文的外国专家一起分析后,发现是由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的:
  1.汉语对话是世界上最好学的,只要你不太计较“四声”的准确度,那学中文对大多数其他国家的人来说,是最容易的。在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同胞们,如果有机会接触摩门教的传教士(加拿大非常多。在街上看到两人一组白衬衫黑裤子的年轻人就是。他们教会要求他们为不同民族人传教使用对方的语言而不说英语),会对他们身在美国加拿大的英文环境下从零基础,仅用半年多就掌握相当流利的汉语交流能力感到惊奇的。当然他们一定会跟你说是上帝帮他们的。尽管要认中国字时可就没那么快了。
  2.外国人在中国能找到的语言环境非常特殊的而且是“非常理想”的,其中包含太多的通过语言环境自然掌握语言“有利条件”,而中国同胞在国外是很难找到的相似的环境。一会儿我们重点分析为什么会这样并重点分析这些条件是,看我们如何能“提纯”出比这更好的条件帮我们掌握语言。所以外国人来中国后,在中文环境中学中文比较容易。

 

听力内容设计

 

  这一时期听力训练的材料准备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平时和同行讨论最多的问题。先把原则告诉大家:
  关键还是要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这时,材料最理想还应该是有视觉辅助的,最重要的是其新增内容的出现(+1)是在我们现有水平(i)下 “可预测”(Predictable)的。
  介绍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它可以是如下形式:(我们先分析理想条件可以是什么样的,后面会分析如果在缺少资源的情况下怎么办?其实就是如何模拟或寻找理想条件的替代品。我希望最后能帮助大家的是达到自己会判断分析如何能让自己接近理想状态的能力。)
  大家的水平(i)已经有1000个左右的“声音”在脑子里了,“可理解性”的实现难度降低了。这时候,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体系可以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顺序也是在先,叫做“续列法”(Series Method),第二部叫做“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两部分可单独使用,一起用最理想。第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TPR的发展和延续,需要外教的参与。
  1.续列法 (Series Method)
  外教用简单英语结合肢体语言,实物和实景向你描述你日常生活中很熟悉的一个连续动作,难度控制在有(+1)为大约为10%-20%的新词汇(用1000个左右的词汇描绘这类动作很容易做到)。这种连续动作典型的是:
  如何泡茶?如何开车?如何用钥匙打开房门?如何刷牙等等一些生活经历的全过程,用全程动作和实物配合来边说边完成。
  比如如何开门:“First you take out your keys.(拿出钥匙) This is the key.(晃晃钥匙) Then you find the lock on the door. (找到锁)Use your key to unlock it.(用钥匙开锁) Turn the doorknob this way.(拧门把手) Then you push the door open,(推开门) enter the room,(进屋) and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回身关上门)。”
  有第一级基础的同学,结合老师动作完成听这个难度没问题。又形象,又直观。这种训练进行一段时间,很快就能听懂各种与生活经验相关的简单句了。
  上面这种训练还是单人的“独角戏”,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就可以进入接下来第二部的 “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
  2.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
  大家注意,“生成对话”不是自己试着对话,还是听人家对话。对话只是指从“续列法” (Series Method)中的单人独白式的解说,变成了有交流,有反应的实景对话。对话的背景先用“续列法”同样方式单人介绍完毕,让你已经对对话的程序和大致内容了解,然后听对话。比如“如何打车”。先由“续列法”开始:First, walk to the street. Then hold out your hand when you see an empty taxi. If the taxi stops, you get on to the back seat. Say hello to the driver and tell him where you want to go. Make sure he has reset the meter. When you arrive, pay the amount that shows on the meter and say goodbye.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当然不一定为此真打一趟车,可用教具模拟)然后听对话:一个人拦住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答“去…,离什么著名大楼或什么街很近”。路上人多车多,司机颇有怨言,“周末会好些…”到站了,“多少钱?”“多少多少”“给你100”“找钱50”,“拿好发票,别忘了东西”“再见”。这一对话可以再来一段,程序差不多,内容不同,句子不同。但由于背景熟悉,程序限定,所以很容易“预测”对话内容。几个回合下来,这种场景的对话就非常熟悉了。生成对话的制作可以都用真人,但也可以找到一段对话的录音,再由外教把背景介绍和对话程序按上述方法表述出来加在对话前先听,再开始听对话。
  这两部听力练习的原则大家要掌握的是:
  1.使用生活经验中熟悉的情景或经验能够预测的情景;
  2.尽量使用视觉或动作代替语言解释,全过程都用“亲身经历”完成;
  3.启始难度控制在第一遍听能到80%~90%能懂;
  4.注意听,不要试图说话;
  5.绝对禁止阅读和记笔记;
  6.可以把过程录音以后听。
  美国、加拿大有一电视节目“Yan Can Cook”,一个著名华裔电视厨师Yan教大家做中国菜。他一边幽默地叨唠一边切菜、炒菜,几乎把每个菜、原料,制作过程的每个动作等,全部同步地用英文仔细地叙述一遍,当时惊叹为理想的“可理解性输入”体系!只是没好意思介绍给周围人,怕他们说我拿他们开逗。


纽约人在北京v.s北京人在纽约

 

  看到了这阶段理想的体系应该的样子,也就不难理解中国同学在国外自然英语环境中学习效率很低,而外国人到中国后很高的缘故。抛开两种语言特点的区别不谈,外国人在中国是很容易找到这种理想的“提高期”环境的。大家都观察到的是外国人来到中国,在中国人中生活和工作,是非常受到周围中国人的关注和欢迎的。尤其是咱们的年轻人,对外国朋友不但友好,还很愿意和他们交朋友,很多人以有外国朋友为骄傲。现在中国发达到了今天的地步,“崇洋媚外”的心态已很少见,大家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对外国文化、外部世界和外国人感兴趣,甚至有人也希望能这样提高一些外语能力。于是,当这些外国人在开始听中国人跟他们讲中文时,发现中国同学既耐心,又聪明,并努力调整自己的语言难度和速度,通过各种手段力求让听的外国人能理解(可理解性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而且从不嘲笑外国人的理解错误或很友好和开玩笑式地指出错误。(情感过滤Affective Filter)当他们能听懂或说对一两句中文时,受到的鼓励是如此另人感动,很多外国朋友都因此感到心里无比的温暖。没人给他们讲语法,也没人说你必须认识中国字才能学中国话。典型的“续列法” (Series Method) “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条件随时随地都存在。有的外国人这样描述:身边常有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中国朋友。开始时觉得奇怪怎么他们中有的人讲的中文有的好懂,有的难懂?后来发现是有的人善于自动调整和自己说中文时的速度和难度,而且通过各种方法巧妙的演示意思,所以才好懂。于是这些外国人很快先和这些“友好的交谈者”接触较频繁,而随自己汉语水平提高后,才和其他人到后来花时间多接触。这种“友好的交谈者”在语言学中有个名词,叫做(Sympathetic Speaker)或叫做 (Care-taker Speaker)。父母教婴儿说话时,不就是最先成为这样一个角色的吗?关于这个角色的任务我们下一阶段会集中论述。
  再看我们中国同学到了国外,那里的环境是怎样对他们的。首先,美国加拿大的当地人大多并没有什么兴趣特地去交中国朋友,不以见到华人为奇,甚至认为华人的英文好是应该的,因为当地的“华裔”英文是和他们一样好的。所以当他们见到我们中国同学时,并不调整自己的难度,而是用和当地人一样难度和速度的话跟你讲英文,其中充满了大量听不懂的(无效的)成分(我们以前举过的房东的例子)。当他们发现你的语言程度低时,有的人是会调整一下自己的难度,赶快把事情说清楚就走掉了,很少有人会耐心继续跟你用调整后的英语继续交流,甚至有些人连临时调整一下的耐心都没有。(以前每次在美国过海关时,总看到中国一些年纪较大的中国父母们去探亲,在通关时言语不通很着急,每次我都赶快要求去帮忙翻译,有时一下帮几个。但经常发现的是,这些父母很多并不是一点英文都不会,有的甚至是大学退休教授,可这些美国海关官员就是没有耐心稍微调整一下自己的语言或有其他动作图画等方式让这些简单的问话变得能懂。当我帮忙后,他们会假装客气地对我说个谢,但那份不耐烦是写在脸上。)所以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是处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程度,有效成分少,但又没有任何辅助手段让这些“无效”的东西变“有效”的艰苦环境中。所以这个自然的外语环境对掌握外语是很不理想的。当然不是一点都没用,每天还是能遇到一些“有效”成分的。(注意完全能听懂的也不是有效成分,因为那是以前会的。我们指的有效成分是原来不懂,但通过观察,推断和猜测能“变得懂了的”部分,这才是理解输入的要素。)所以一般需要5年的时间,有效成分加起来才够用。而在国外的中国同学的英语交流能力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一个语言阶段内有提高,然后就停住了。比如从几乎完全不懂到懂一点基本交流(仍第二级内),或从只简单交流到基本能用英文工作(仍第三级内),很难跨几个级提高。原因当然主要跟国外自然语言环境有关,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中国同学达到了一个能应付交流的某个程度后,就拼命用这个能力去应付生活,而且可以勉强应付。于是守住这种“舒服”的能力,不再去提高了。有人甚至不承认需要再提高。经常观察到一些中国同学很自信地和外国人交流,讲的还很快。当遇到有难度的东西时,装作懂或忽略不听,继续急着往下交流,直到双方误会到实在进行不下去的程度。这一现象令很多外国人觉得难以理解。把“语言”和“自信”也联系得太紧了吧。我想从这一点上讲,有些个别同学自己在态度上也有些问题吧。


寻找人工替代品

 

  如果能创造这些理想的“条件”,学习效率大幅度提高,时间大量节省,那么学习外语绝对没有那么难,也不该那么难,更不应该把外语学习神秘化。
  下面分析大家应如何寻找这样的理想系统。大家一定要明白道理才会选,所以在下还是不能偷懒,要认真给大家分析,大家也不要嫌烦。
  分析清了上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清晰几个问题:
  1.在自然外语环境下是否掌握外语快,跟具体是什么样的环境,提供给你的是什么难度,什么内容,如何通过各种“暗示”手段帮助你理解不懂的东西决定的。所以我们已经学会不再简单地说“关键要有语言环境”,而是如何找到理想有效的语言环境的问题。很明显,国外的自然语言环境,对第二阶段甚至第三阶段的同学效率并不高。(第四阶段的效率最高)
  2.除了“关键期”的区别外,儿童所处的自然母语语言环境,或者儿童是到了国外后的自然外语环境,实际跟成人的语言环境非常不同。儿童的自然语言环境实际上是比较多地符合我们上面提出的“理想”条件。
  稍微分析一下儿童的语言环境:首先他们有Care-taker Speaker用简单的语言,有耐心地指着实物同Baby讲话。“这是猫猫,猫猫。”(Comprehensible Input i+1, where i=0)下次又见到猫,大人马上抱着baby跑过去,一边指一边说:“看,猫猫。”婴儿的大脑原来一片空白,既没有对猫的认识,也没有“猫”这个语音。但经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后,“猫猫”这个声音是什么就掌握了。当尝试说的时候,如果说对了大人会欣喜地给以鼓励(Affective filter),这一正面刺激又强化条件反射。说错了不予鼓励,慢慢就弱化刺激。逐渐,语言能力开始增长,care-taker speaker也随着提高自己的语言难度。成人之间的成人语言对话对Baby来说,尽管他们在听,也有一点点其他作用,但在初期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让baby听新闻联播显然是无意义的)。设想如果不让baby见到猫,仅用解释的方法,那他们永远也不明白什么是猫。盲童在掌握语言时遇到的挑战可想而知,家长们必须把猫抱来让他们触摸,他们只能通过触觉和听觉构建“猫”的概念并把它和“猫”的词相联系,但他们的这种能力是惊人的,反应出他们内心对了解世界的强烈愿望。聋哑儿童遇到的挑战来自另一面,他们可以观察到事物,但没办法建立与声音符号的联系。他们的办法是使用手语,把事物的同某个手型代码建立联系,建立特点同样符合正常人的规律,同样也有关键期。所以家长们要对有这些障碍的孩子有格外的耐心,抓紧时间帮助他们建立另一种符号进行的语言思维。语言专家曾对海伦.凯勒的特例进行过分析。在既无听力又无视力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语言能力?分析结果是除了安.莎力文的格外耐心和海伦仍在关键期外,跟海伦并非天生盲聋有直接关系。即和在一岁之前,她对世界的观察和语言的接触有关。尽管那时她还不会说话(Silent Period),但语言对她起的作用已经起了作用。关于在这一时期起的这种神奇作用,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聊。
  所以儿童到了国外,他们所处的环境也是和我们很不同的,比如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大家在一起做游戏,有大量的图象和肢体语言等等。而相反,成年人的语言环境,几乎是纯“对话”的环境,对话的内容和对话当时周围的情景大部分情况是没有关联的。比如同样谈论猫,成年人不需要指着猫来交谈,大家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进行没有情景的纯对话(情景在对话者的脑子里,通过语言符号的交换,实际是交换了头脑中的情景,比如他家那个可爱的猫长什么样子,有什么行为等,你随着听他的描述,展开想象,得到了他头脑中的描述的情景还原)。
  我们讨论上面这些的目的是:既然成人的语言环境不理想,而且儿童的语言环境也是只有部分因素起作用(只是比成人多),那么理论上是可以“提纯”这些自然环境中起作用的因素,紧密地编辑在一起,让使用者高效率地建立语言能力。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这也就是我们上面层提到的各个研究层所努力的目的。只是由于第四层“语言产品设计者”普遍与上两层“语言教育学”和“语言学”严重脱节,才造成大量的语言学习产品充满错误理念,直接影响使用者的学习效果和速度。在中国这一现象由于大家对掌握语言的基本理念认识过低,这种脱节严重到了让人担忧的程度,出现很多拍脑门出来的“学习方法”。加上大家比较着急,往往没搞清自己的情况和如何学习,就急着去实践“一个方法”,得出“就得背这个,就得练那个”的结论。而很多人尝试了各种方式收效不高时,得出结论“学外语没办法,就是要刻苦,多听、多读、多背、多练”的结论,把是否练得有效完全放在一边,把学习外语搞得难了。(先不谈学语言,大家都熟悉的健美。比如要训练增长肌肉。如果是“越多举重物”越好,那应该搬运工最健美。大家知道当然不是。应该是在“举适当重量的杠铃,每个动作8-12次,做几组”的条件下效果最佳。重量选择一般是刚好能举这12次的。太轻了,多练多练多练,效果也差。太重,一次都举不起,完全无效。)
  第二阶段“提纯后理想体系”应该的样子的简单描述:
  这样一个系统,能在这一阶段语言难度下,由简单句组成的,对带有画面的故事情节进行连续的语言描述。故事最好是连续的,情节和画面的设计,应该是通过我们的观察,现有语言成分的掌握,与实际生活经验的联系以及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上下文的关联,“预测”得出每句话的含义。下面详细分析具体的技术环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人工模拟真实情景成为了可能,甚至可以作到比真实场景的条件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Computer-Aide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CALL)就可以从技术上实现我们的要求,提供这一理想条件。如果设计得符合语言学的要求,可能会比真人环境和教学好得多的。在真人教学中很难找到的教具(比如猫,总不能抱着猫去上课吧?大象怎么办?)而多媒体实现这个太容易了。另外,在我们听真人说话时,有时听得并不十分清楚,但戴上耳机效果可就不一样了。(而且一般人右耳分辨率高些。所以电话听着费劲时,就用右耳。有些人下意识一直在这么做。观察一下,有时被迫左手拿着手机时,一会儿非要用左手饶着脖子往右耳上放。很有意思。)另外一般来说,跟多媒体学焦虑度较低(Affective Filter)。多媒体唯一的问题是跟它说话的时候它无法反馈,可理解性输出(Comprehensive Output)不好实现,但好在这一阶段初期,我们还不用着急说英语呢。国际CALL协会和许多专家对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语言学习做了许多研究,下面把和我们寻找系统最相关的最佳条件的技术细节列出:
  1.每个画面最好是静止的。因为人在观察画面同时听与其有关的声音进行理解时,我们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眼睛上(70%左右),而对听觉的依赖很低。固然通过画面帮助我们理解了意思,但对耳朵的刺激程度是不够强的。而我们的眼睛在观察剧烈运动的图象时,是很不老实的,一直在追逐画面。这方面的理论很复杂,但我们已经知道必须降低视觉的注意力而把注意力转移到听力上。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固定画面,变成了“连环画”式的情景。
  2.画面要求简单,信息尽量少,相素要低。因为即使画面静止了,我们的眼睛还是不老实。我们不可能盯住画面而不动眼珠,那样做除了一个点,什么其他信息都收不到,所以眼睛必须不断地快速跳动来回“扫描”画面才能获取画面上的信息。每次眼睛跳动的时间大约是五百分之一秒。这样一来,我们又“累着”了,注意力还是在眼睛上偏高,耳朵上偏低。所以只有通过减低画面的信息量,去掉没用的东西,降低图象像素,甚至要特意用计算机处理“模糊掉”背景图象,只要能明白是什么环境就好。有的设计者用简单的卡通画或flash来设计画面,理念是非常正确的,只是到了比较抽象的词语,需要依赖人物表情的细微处去体会时,卡通画显然不太合适,所以最好在人物的脸部用真实照片,同时人物的表情要做得比较夸张。
  3.故事情节应该是连续的,故事人物,背景,故事的发展要有很强的相关性。不必每个场景上述要素重新来过。连续的故事才有助于提高听者的“预测”能力。(top-down 原理,以后论述)
  4.根据情况,有的声音要稍先于画面出现,让听者先试听猜测,然后再用画面“证实”,有的情况需要声音后于画面出现,靠画面带动理解声音。具体的技术相当复杂,需要好的语言教学专家参与。这一点大家不用太深揪。凡事无绝对,不可能有100%理想的情况,我们也不必了解太细,否则又复杂了。
  5.难度非常缓慢地逐渐加大。每个小段落完成后,有简单的重复练习和小测试。练习的方式最好是刚听过的内容稍变个形式再重复出现,别完全是原句子。另外80分万岁,打倒100分!得了100分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太容易了,需要调整难度,另一个是本来应该很快掌握80%,但为了从80到100,多花了几倍的时间(跟把空调从26度改到25度需要多花一倍的电力一个道理)。
  6.在这一阶段,应该使用标准发音,多种非标准音下一阶段才用。
  7.不要阅读,所以不必有英文字幕(当然更不能有中文字幕)。在该阶段后期才建议尝试说英语。但这阶段可以跟读每个句子,但不必尝试说。
  分析完了以上最佳条件的一些重要细节,大家可能觉得有点复杂。其实回到根本上就是一个原则:能否提供在本人现有水平上的“可理解性输入i+1”的条件。大家本着这一原则,就基本会判断如何选择了。而且上述这些条件,完全都能做到的产品几乎没有,但有一些做到了比较相近。这一方面是由于语言学和语言产品设计的一些断层造成,但另一方面,即使有的产品对语言学原理应用得十分充分,在真正设计产品时,要针对大多数人而不能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个人特点来调整,也使得它无法完美。比如这第二阶段的体系,对完全零基础而是用我们上面推荐的第一阶段方式学上来的同学,和以前有些“学习基础”而直接可以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同学,情况显然不同。但产品设计只能折中,不太可能同一内容设计两个路线。另外,语言产品的设计为了统一结构和形式,甚至在各阶段的学习方式上几乎相同。比如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各阶段都有“读,说,写”的练习。这些练习不是不能做,而是时机未到,练习效果不如放到后面好,甚至有的同学反而因此放慢了听力形成的速度。
  所以完美的体系不存在,只能接近。但大家应学会排除明显有问题的产品。给大家举个具体例子:看原文电视剧《老友记》是否好?答案是,在这个阶段不好。先不说这一级的同学听起来难度偏高,大家发现《老友记》中的英文大部分是以生活中成人之间的“对话”形式出现的,跟看到的图象情景关联度不大甚至完全没关系。比如大家一起讲笑话,并没有通过演员的动作完全把该笑话的细节和情景“表演”出来,而是大家一听,从语言上就听懂了,所以哈哈一笑。再加上这一阶段的同学对美国语言中文化的成分也缺乏了解,所以这种语言的“可理解性”很低。(只对更高阶段的同学比较起作用,因为英文水平到那时,很多东西的理解已经不主要依赖于图象了,甚至许多抽象的词和概念,本来就是图象和动作无法展示的,而是靠其他条件,关于这些我们下在阶段会讨论)。
  有的同学找到的一些专门教语言的教程,是有带图象的。拿来一看,两个老外在画面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进行英语对话,这些也是典型的“无效画面”,因为从影片中完全无法根据图象推断和对话内容有任何联系,跟回家听录音差不多。
  还有一些最近出现的对传统教材的改良设计,应用了右脑辅助的功能,主动采用增加“图画”的方法。方向是对的,但难度比较大。因为很多传统教材当初并非是为能够使用图画和设计,所以加图象的时候有些困难,有的图画看起来甚至比杨子荣上威虎山带的联络图还复杂,这显然有点搞过头了。
  好了,目前就对该阶段分析的判断产品的技术,先讲到这里,以后可以再详细讨论。大家只要把握我们说的有效原则,同时又能凡事不绝对化,在语言教学产品十分丰富的今天,还是可以收集许多“有效”成分的。下面我们回到这一阶段的学习和教学继续往下进行。


末世圣徒

 

  耶稣基督末世圣徒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基督教的一个特殊的门派,教徒们称自己为末世圣徒,简称LDS。该教会的的俗名叫做摩门教,原因是该教会除信奉普通的圣经外,还有一本更受该派教徒重视和信奉的《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该教派于十九世纪中起源于美国。第一任教主史密.约瑟Joseph Smith,称自己在丛林中两次见到了上帝。上帝(后来又被改说成一个叫摩罗乃的天使)传给他一本写在金叶上的遗失的古老经典《摩门经》,并启示他翻译这一经典。据说该经由古埃及象形文字写成。大家还记得罗塞达石碑故事里的法国人商博良吧,他正好在当时刚通过罗塞达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文,但显然这一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到美国,史密.约瑟就称自己在上帝的指引下,通过一个水晶球看过去,翻译了埃及象形文的经典。翻译完后,他说金叶原著被天使收回了,所以我们见不到原著。《摩门经》主要讲述了犹太人的另一枝,数千年前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灿烂的美洲文明,修建城市,发动战争。战争一直持续到距今400年前。真比欧洲的故事还丰富多彩。后来这里的人们惹恼了上帝,上帝将他们的皮肤变黑以示惩罚,于是他们很多人因此变成了皮肤深色的印地安人。该教会自称拥有教徒约1000万,分布于世界各地,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该教派由于这本缺乏证据支持的《摩门经》和赞成一夫多妻制,为基督教其他教派所排斥,有时还被称为邪教。但一般摩门教徒生活行为检点,也并不闹事,所以在信仰自由的美国与大家相安无事,特别又集中在偏远地区,到也乐得清净。所有教徒都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他们的教会,所以据说该教会每年有十亿美圆的收入,所以很富有,大量盖教堂。大家如果看到顶上有个吹金色号角天使的建筑,那就是摩门教堂了。
  这样一个特殊教派想要在其他主流教派统治下发展新信徒,一定需要大批志愿的传教士。他们的办法相当有效。由于可以免兵役和保送上杨百翰大学(没错,大家熟悉的杨百翰大学正是摩门教会大学),很多年轻人很愿意传两年教。于是19到25岁的年轻摩门教徒(男生为主),都踊跃报名当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传教士们都是二十出头,却被称成为“长老”Elders。“长老”们都先集中到一个犹他州传教士培训中心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 (MTC)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培训,然后两人一组,奔赴世界各地去传教。传教工作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必须使用当地语言而非英语传教。而这些传教士在开始培训前,完全不知道可能被派往的国家和需要讲的外语,而且对这些外语是完全零基础的。要求他们马上到一个全新的国家或美国加拿大的外来移民中,而且还要用全新的语言传教,听起来几乎是天方夜谈。但他们不但全都做到了,而且掌握外语的速度和水平十分惊人,甚至成为他们成功发展教徒的最有利的工具和“见证”。他们会用这个能力告诉那些发展对象,是上帝和《摩门经》的力量帮助他们神奇地实现外语能力。这一能力对那些在美国加拿大的英语环境中苦苦挣扎而对学习英语几乎绝望的外国移民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同时也是巨大的吸引。很多移民被他们拉入了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语言能力所折服,另一方面是由于语言能力低,社交圈小而很孤独所致。现在终于有外国人说着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他们耐心的交谈和关心他们了,而且自己的外语仿佛也有希望了。所以这种方式上门传教对中国等国的移民相当有成效,而相反另一个类似方式传教的教会“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因为没有这个能力,在传教方面显然落后。那么这些传教士是通过什么方式,在美加这种英文环境下,迅速掌握外语能力的呢?

  先看一下这些“长老”们的外语水平提高的速度:第一个星期,简单外语语音、语法知识的讲述。后几个星期,听说练习。九个星期后,能够达到“生存外语”的能力,就出发了。半年左右,已经可以简单交流并尝试用外语传教。一年左右,已经达到流利的外语交流而独立进行用外语的传教工作。一年以后,已经开始带新人了。用传教士培训中心总监Mark Jarman的话说:“一般我们的传教士在三天学的外语,比在一般在学校里两年学得都好。”副总监Gene Hill还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部这一结论。这一言论在某一方面是过分夸大,三天学的内容量当然无法和两年相比,但另一方面是事实,即他们三天掌握的交流能力,比传统学习两年都多。这些传教士外语掌握速度之快,水平之高,往往让美国中央情报局锁定和招募退役传教士去工作。美国中情局锁定这一目标人群了理由是:1,他们一般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以白种人为主,不太可能受民族因素影响而偏向其他国家;2,一般在国外呆得时间短,每天就是传教,不太有机会培养和外国的其他复杂联系和被“策反”。作为在加拿大和美国学中文的传教士更是如此;3,外语水平高超,其他经过培训很难做到如此效果。
  外语传教历程:
  告别了家人,未来的“长老们”就带着行李来到了“传教士培训中心”报到,开始了两到三个月的培训。几万名学员在一起,除了每日的传教培训外,最主要的就是外语培训。在开始学习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要派往的国家。等到分配语言训练时才知道大概要去的目标。被分到学欧洲语言甚至亚洲部分语言的的学员都沾沾自喜,知道将要到欧洲或亚洲遥远的国度去体验新奇。而被分配学中文的同学一个个愁眉苦脸。一方面知道中国不许传教,所以他们的命运是被分到美国和加拿大,负责在中国移民中传教。这两个国家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任何新奇感。另一方面,大家这时候还认为中文很难学。(等到一年后他们学会了中文后,他们就又都不这么想了。一方面发现中文没他们想象的那么难,另一方面,又都十分庆幸自己掌握了如此有用的语言。)语言训练的种类达50种之多。第一周,先对外语做一般性了解,发音规律,语法规律等。对学中文来说,还要学一个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对美国人来说,除了四声外,实在是非常容易的,几天就掌握了。因为我们的拼音是从英语的拼音规律中借鉴来的。)然后开始听力训练。在有些培训中心还建有“语言屋”。曾有个学员兴奋的说:“传统课堂上可以学到的是复杂的语法知识,但没人教会我上厕所如何问别人要手纸。”学员们需要大量听住在里面的语言教师在生活中如何使用该语言。很多都是退役传教讲外语,学员还规定必须经常和他们一起做饭等。很多形式的TPR或Series Method得到普遍实践,入门效果十分明显。
  掌握了“生存外语”,长老们上路了。开始时是跟着“老长老”一起访问教民的家。他们穿好整洁的白衬衫,黑裤子,胸前戴着一个写着他们的姓氏和职称的黑色塑料牌,比如“Elder Smith”(中文就会被叫做史长老)。来到了移民的家,礼貌地敲开门,然后“老长老”面带微笑,用流利的外语说:“我们是耶酥基督末世圣徒会的传教士,为您带来了上帝的福音。可以跟您谈一谈吗?”这些移民们,除非对教会极端反感,一般都会有礼貌地让这些流利地讲着自己民族语言的人进屋谈谈。毕竟平时可交流的人不多。然后大家开始家长里短地谈起来。而这些几乎只听得懂零星几个字的实习长老,仔细地观察和聆听老长老与教民的交谈。交谈过程包括与教民聊家庭生活,并经常可以通过他们的一些动作实现理解,比如一起看家庭像册来讲述家庭成员,一起作饭,逗小孩子玩儿和辅导小孩子功课等(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天聊完了,老长老们开始传教。长老们用外语开始讲圣经,特别是摩门经,实习长老在一旁静听。尽管经书上的语言,这时对实习长老来说难度过高,但一个特殊因素让这些内容的“可理解度”变得很高,那就是这些实习生对经书内容非常了解,只要能抓住几个字,就知道讲到哪里了。通过听单纯讲述和听有关此话题的提问和对答,十分有效地迅速跨越了这第二语言阶段而同时进入第三阶段。(当然这里还应用到了几个语言学的其他要素,比如:Parsing, Culture Bank, Top-down vs. Buttom Up等等,我们后面会详细讨论。)不用太多分析,大家已经发现他们就是能够充分使用我们分析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中提到的各种“最佳条件”,所以速度快。


偏要当文盲

 

  在此需要特别提到的是:传教士们在学其他大部分语言时,对文字的掌握而并太不费力,就算是放在实现交流之后学习,也没有引起大家多大注意。而在学习中文时,大家一年多的时间达到了流利的程度,大部分人根本不认识中文字,因为他们根本不学认中文字,只学汉语拼音,一心就想着赶快成为汉语的文盲!翻开他们手中的圣经和摩门经,居然是用汉语拼音写成的。这一点实在是太精彩了!这刚好反映出摩门教对外语实现过程理解的正确性,深刻性,也正是他们语言掌握效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点,也正是最值得中国同学深思的一个现象。因为中文的特殊性刚好能够说明这一点。大家发现无论是长老们,还是咱们身边的会讲中文的外国人,很多都是不认识汉字的。(有人是因为学着觉得很困难,有人干脆懒得学。而学汉字的外国人在学习汉字速度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正和他们个人的“学习能力”有直接关系。)这一简单现象背后逻辑关系还真比较饶人,我们慢慢地解套。
  前提:语言的本质是思维,更准确地说,是以声音为主的思维,所以语言能力,首先建立的是用这种语言的声音交流的能力;一般其他语言里文字的掌握,是通过学习“字母如何代表声音”来实现的对文字的掌握,除了中文以外,都是声音的符号,本质上是不学习“认字”的;惟独中文是特例,几乎是世界上唯一在使用的象形文字,跟声音没有太多关系;而中文的识别,是需要通过努力学习才能会的。非常不同于识别其他文字的原理,甚至使用了大脑不同的部位。
  结论:掌握任何语言,都应该先掌握其语音的交流,然后在学习文字;一般语言的文字,是可以根据语音的规律自然掌握,不需要学认字。而学认英文字,对中国同学来说,是实在太容易的事情。


  车轱辘话半天,大家云里雾里,我们先看个报道吧:
  2005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设在解放军306医院的认知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fMRI脑功能成像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揭示,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能区。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记忆,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现在很多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该研究成果已在世界科技类最具权威的刊物美国《自然》杂志上发表公布。
  这一报道已经点明了中国同学不太了解英语的本质是“语音”这一情况(我们前一阶段主要在分析到底什么样的语音环境最有效和最佳),但可惜,因为我们说过上面的逻辑比较饶,该报道就有一点饶住了,并没说完全明白。应该是这样说: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记忆。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记忆。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多写和记忆。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使用了Series Method 和 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第二期的总时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在进入第二期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接触文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会说就会认,而且中国人都是认字高手。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讲一下那个被历史遗忘了的人的故事吧。

 

倔强的拉丁文教师


  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有一个拉丁语教师,他有一个很普通的法国名字,叫做弗朗索瓦(Francois Gouin)。在法国教拉丁文教得好好的,突然在1878年的某一天,觉得自己应该学习德语了,于是决定停薪留职一年,到德国汉堡去学德语。当时正是在语法-翻译法统治的时代,而且因为自己是学习拉丁语的大行家,于是他认为最好的学习德语的方法当然是背诵德语语法书和248个不规则动词啦。于是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整10天。弗朗索瓦太有才了,10天的时间他背会了整本语法书和全部动词,于是他兴奋地奔向德国大学的课堂,来测试他的德语能力。“哎呀!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怎么任何语法结构都辨认不出来?怎么没听出一个刚背过的动词?”老弗没放弃,咱是语言专家呀,连希腊语都学过。想起希腊语的词根了,于是老弗又背会了800个德语词根,当然还有各种相关词汇。他觉得这回至少“基本的德语”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他又跑到了大学课堂…“哎呀!怎么还是一个字也不懂呀?”这回这个可爱而倔强的老弗终于放下他语言专家的架子,开始上街上学德语去了。可他的语言能力实在太低,啥也听不懂(无效声音),说的德语还遭到了那些老外的嘲笑,于是羞愧难当,又回到的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翻译歌德和习勒的作品(够猛的)。结果还是“哎呀!”又花了数星期背德语对话,结果还是“哎呀!”于是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背下了三万字的德语字典,结果怎么还是“哎呀!”在德国一年期满,老弗没有学会说德语。他觉得好郁闷,还是啥语言专家啊。
  老弗回国了,见到了久别的故乡和亲人,也见到了一年不见的刚满三岁小侄子。一年不见,小侄子已经是个可爱的,一直说个不停的小话匣子了。记得去年自己出国走的时候,他还只能咿咿呀呀胡比乱画呢,怎么才一年就成这样儿了。他一定有个学习语言的秘密!老弗开始意识到语言教师可能“都搞错了”,外语也许不该这样学。于是他开始天天泡小孩子了,观察和分析他们掌握语言的奇特本领。倔强有时是有回报的,弗朗索瓦提出了续列法Series Method,一个直接从听力对话入手,不学语法知识,不背单词,不要翻译的方法。但倔强有时又限制人的发展。老弗不擅长推销自己,1900年的人们并不了解和广泛使用他的方法,他的发明的续列法Series Method倒是被狡猾的同事贝立兹给“拿来主义”了,创立了著名的贝立兹学校而名利双收,结果很少有人还记得这位说“教师都搞错了”的老弗的功劳。但无论如何,这位倔强的拉丁语老师的痛苦没有白费,一个比较合理的语言教学方法诞生了,弗朗索瓦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进行了一个人的战争。今天这场战争在全世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在某些地区至今仍阴魂不散。只要语法-翻译法还存在一天,弗朗索瓦那孤独的火炬将永不熄灭!

  第二阶段的策略讲到此处差不多了。总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练习听力,而关键是找“可理解性的入。”这种输入可以来自老师,来自多媒体教程,来自外语环境的某些特定场景,等等。关键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1,千万不要着急学文字,语言掌握的关键解决“声音”。
  2,不依赖语法知识和中文翻译,重点是“猜测”着听。
  3,参考Series Method, Dialogue Generation。
  4,在后期能听懂简单段落和简单对话时,可以模仿和重复一些句子并尝试自己说。
  5,最后,可以开始阅读一些与听到的对话有关的文字。注意一定要在听之后才能读,千万不能一发现听不懂马上去翻看文字来帮忙。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在进入第三阶段之前,有两个迟早要讲问题先探讨一下吧。一个是单词,一个是拼写。
  最香、最亲、最爱,也最臭、最烦、最恨
  大家对英语单词就是这一感觉,听着跟有的女孩子对老公的感觉似的。大家对单词的感情实在太复杂了。
  不过到了这里,谁还再问:“那到底要不要背单词啊?”或还在说:“背单词很重要!”就太不应该了。因为到现在应该知道“背单词”这一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背单词指什么?如果是指单纯背英文单词的中文解释,词性和拼写的话,那是在背知识,结果一定是哑巴英语,背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弗朗索瓦在100多年前都证实过了。如果“背”下来的是这些单词的全部“声音”(可不是音标)和实物或概念的直接联系,那对交流才可能有帮助。但大家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是靠背来的。但无论如何,单词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对单词有正确的了解有助于语言的掌握。
  英文到底有多少单词呀?韦氏字典上是四十五万个,牛津字典上五十万个,英国伯明汉大学曾编纂的单词集有两千万个。这就是英语的特点,单词量巨大。那一般Native Speaker掌握多少单词?有人认为是50000,这显然有问题。让一般Native Speaker考GRE单词,才20000以内,大部分人已经很困难了。一般认为Native Speaker应该在15000到30000单词量之间。跨度如此之大,跟个人受教育程度十分有关联。这一点很有意思:在中国,尽管个人文化程度有差异,很少会出现在交流中听不懂对方词汇的现象(专业术语不算),而这在英文中是常发生的事情。另外在中文中,谁要是使用了一个文雅的词汇或成语,听者大多都能懂,也没人会有意见。在英文中确不同,说一个“大词”,经常有人听不懂,不是让别人感到惭愧,就是让人反感,有人还会不客气地说一句:“English please!”。另外我们看中文小说,很少有不认识的字或词,但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经常有同学说:“一般英语交流就使用5000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这些单词是:hello, bye, good, bad, this, that, he, she, is, are, come, go, before, after, on, in等。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结”,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处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的军队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曼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Com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文章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我们中国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这一现象,咱们继续分析。了解了这一问题,对我们中国同学学习英文会很有启发。
  (*笔者注:“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英文词。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 vs. Whole 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2,整体语言法Whole Language
  Whole 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 and say”。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f 应该读“夫”,a读“啊”, m读“摸”,i读短“伊”, l读“乐”,最后 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再加快速度。”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型和猜测自然掌握。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试行Whole Language。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加州学生的不识字率涨到50%了。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仔细分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 Language。本人在Krashen的 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 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你不对。”或者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哎,老克老矣!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好,给大家讲一下。咱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在认识英文字上成了专家了?其实给大家讲完,大家也就专家了。大家还记得前面提过的语言专家Pimsleur 对文字阅读的评述吗?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大家要深刻理解。他说的是:“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换句话说,阅读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字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它的规律性很强。(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单元音一般也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bag,没别的。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夫,啊,摸,伊,乐,伊”来。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有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所以Phonics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这回卡住了,没解了。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 Tom Estes这样说:“Whoever can solve this problem will be like Jesus walking on water.”


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他们吗?其实有的。我们有位中国人李博士,就曾经在美国推行过中国式的Phonics,效果非常好,两星期就治好了很多失读症,很多学生家长感激涕零。但这触及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美国人花了多少亿都解决不了,怎么你中国人倒能解决呢?而且很多政治家还要靠“拿住Phonics研究权”来竞选呢(25%美国孩子有这问题,家长们想必会支持高喊解决这一问题的议员),所以这一“中国式”的Phonics法到了市政府一级就被封杀了。有的人明知是好,也不能冒政治风险险推广。学术问题演化为了政治问题,美国人只好自尝苦果了。

  了解了一些有关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背景知识,我们可做如是想:
  1,背英文单词本身并不难。用比较巧妙的方法,大部分英文单词很快可记下来。
  2,常用的5000以下的单词,对英文思维要求很高,要达到听到后马上反应的是该词表达的事物本身而非中文解释,否则听力障碍太大。
  3,因为5000个常用词以上的单词,出现的几率较小,就算用先中文记忆也没有太大关系,效率反而高。大家不要在这些单词上追求立即达到英文思维。熟悉后有机会再慢慢转就是了,不必钻牛角尖。
  4,英文字的阅读和拼写,对中国同学来讲是很容易掌握的,大家以后找个有关英文和拼写读音规律的解说,看一下就好,一共也就两三页。在开始阶段,要把精力重点花在掌握声音上,不要依赖读文字,也不要抄写。
  5,将来如果有哪个中国的投资者愿意去国外投资办教育,咱们可以跟李博士到美国去教他们识字去,给他们一些color see see。

  第二阶段小结:
  第二阶段大致要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我们描述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为什么应该是这个样子。介绍了符合这阶段特点的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介绍了弗朗索瓦的经历。了解了如何作到符合二语悉得的基本原理,实践起来只要尽量遵循这些原则就好。我们既不应该认为要跟外教去“学”外语,也不要缠着老外瞎聊。如果有好的学习材料,能够提供符合这一阶段特点的有效输入,其实并不需要外教,尤其这一阶段还不用开始说太多英语,外教的用处不大。我们也介绍了比较理想的材料的大致特征,供大家参考。现在好的系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自己评判了,本人就不做任何产品宣传了。这一阶段的重点就是听力。在这阶段需要听标准发音(还没到纠正口音的时候),而且尽量要带耳机听。不要急着开始说,也不要开始读和写。最后,我们再带着对单词量、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认识,其实已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了Getting Serious了。
  对于教英语的同事们,下面提供些国外符合这阶段特点的教学方式供参考,有机会可以在课堂上尝试。
  我们介绍过TPR,知道它在入门阶段和有效。在课堂实践中,它是可以延续到第二阶段的。我们以前介绍的TPR中的主要方法,细分可叫做“TPR-B”(TPR with Body),主要是指听到英文指令后,身体做出反应。还有其他一些变种,都比较接近Series Method。
  TPR-O (TPR with Objects)
  大家在桌子上放一些生活中的实物(Objects),可以是随意找到的东西,比如apple和banana。然后教师让大家听与这些物品相关联的动作和行为等的简单描述。 This is an apple. Where is apple? 用动作指出。做动作表示Smell it, bite it, give it to me, roll it, peel it等相关句子。TPR-O的关键是将表示动作的动词和实物名词相关联用动作表述。
  TPR-P (TPR with Pictures)
  教师用英语对一些照片或画面中的物品,人物,动作,情景等进行描述。这一方式有些象“看图听音”的进一步拓展。比如照片上一个男人在吃苹果。可以从This is a man. Where is the man? He is eating. What is he doing? He is eating an apple.等不断扩展,直到可以更复杂地对其他背景信息进行描述。比如穿的服装,年龄职业,周围环境等等。
  TPR-S (TPR with Stories)
  由Blaine Ray首先在教学中开发使用的该方法在美国学校中被广泛采用。主要方法是教师用学生基本可以理解的词汇,通过动作和道具表演一个简单的小故事。关键点是要生动和有趣。也可以先让学生熟悉故事内容以帮助理解,然后再开始表演。
  以上几种教学形式可以组合使用。关键点是不要使用中文解释。有很多老师自己开发了一些类似的方式,都是满有效的,而且学生学习兴趣很浓厚,比枯燥的讲课效果强太多了。

(原文链接: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english/1/121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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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6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hidden 新米妈妈

    2012-4-10 10:50

    有意思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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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dden 还忙呢

    2012-11-30 22:07

    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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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dden 塞野

    2013-2-23 17:05

    值得仔细看。反复看,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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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dden benben8397

    2013-8-14 08:04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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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dden yifangguo

    2014-2-11 14:17

    好好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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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dden laosha3612

    2016-9-13 16:34

    thanks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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