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印度电影《偶滴神》,英文名字就是《Oh My God》吧。一个无神论者做的是神像买卖,但是最反对的是宗教商业化。为了阻止自己的孩子参加一个宗教仪式,他进一步得罪了宗教中的神。而一场诡异的小地震不偏不倚只破坏掉了他们全家赖以为生的店铺,左邻右舍都完好无损。所幸房子投了保险,但是保险以神降之灾不予赔付为理由拒绝赔偿。这下激怒了主角,他愤而起诉降灾的神。可是到哪里去找神呢,就只有起诉神在人世的代理商-寺庙,教堂等等的大事,神父什么的了。帮他起诉的律师本身也信奉伊斯兰教,不过他说“宗教是为人而存在的,人不是为宗教而存在的。”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电影,正好现在在读一本写给孩子的圣经故事。对于其中神的惩罚,我也感到迷惑。看了这个电影,我觉得,宗教和神不是一体的。就像神自己说的,如果我只会表演神迹,那么我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宗教不能代表神,还是佛法说得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神存在于人性中。而不是宗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