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长和培训机构似乎认为:用“浸泡式”习得外语的孩子就不用学习语法了,这样的孩子的语法会比应试教育里培训出的孩子还要强大。 我认为在中国的语境里,这种观点近乎于不可能实现。
举壮壮的例子,他由于自小没有学乐器体育等“特长”,几乎把所有的可支配业余时间都拿去“浸泡”英语了:从5岁开始,一周几次的培训班之外,用于习得的时间是每天至少一小时,周末四小时,加上早期的外教幼儿园、中期的各种夏令营冬令营和后期的双语学校、美国插班,浸泡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靠着相对大的浸泡式习得力度,他超越了英语启蒙比他更早的孩子,甚至在“说”和“读”等单项技能上超越了美国同龄孩子,但他的英语有两个软肋:拼写和语法。
现在11岁时的英语语法,还是有缺陷的,我能一眼看出他作文里的语法错误。考FCE的时候,Language Use部分也没得满分,我注意到学剑桥英语的天一就得了满分。
壮壮对语言形式不敏感,不属于5%有语言天赋的孩子。正因为他属于绝大多数的95%,更具有代表性。主要靠习得的孩子普遍拼写和语法不好。这是缺(有意识的)“学”和“练”(学得)的缘故。壮壮主要跟外教学习原版教材,语法学得少练得也少。
对于语言里的语法来说,“注意”(notice)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注意”就没有语法学习。也就是说,学习者必须注意到语法现象。但对于小孩来说,习得时把注意力都放在内容上了,几乎没有注意到语言形式。
小孩有“整进整出”、“概率统计”等特殊的学习方式,如果输入量足够大的话,孩子还是能说出语法正确的话来的,但问题就是处于中国单语环境下的英语习得,量还是不足以让孩子进行概率统计。一天一两小时也是不够的。
因此主要靠习得学英语的孩子的语法概念总是模模糊糊,在考试中并不占有优势。这样的孩子必须学习语法,来提高语言的准确性。
那什么时候学语法好呢?
如果按照孩子认知和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来说,10岁开始学最理想。但有个实际问题是考试不等人,10岁以前不能不考试啊。由于中英两种语言的差异性,第三人称单数、名词单复数这样经常出现的简单句反倒是对中国人来说很难掌握的语法现象。类似第三人称单数加s这种规律,孩子总是忽略掉。如果不学不练就永远错着说、错着写,考试会很吃亏。
所以我建议7岁开始学第一轮语法,不用学得太深。10岁以后再系统学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