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完全赞成high5版主的理念的,举一个我和我老公的例子,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但有一定的典型性。
我高中时英语一般,大学为了考四六级和研究生,那时候不得法,星火的A4纸那么大的厚本词典,整天背,从A背到z,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毕业十年了,很多单词,甚至是生僻点的词,只要看到就能隐约说出意思,但是我英语还是一般,甚至大学四年,我学英语学的好痛苦。
我老公,初三之前就是混子,打架抽烟的,初三毕业不愿意上,农村的孩子,不上学就只能去干活了,扛棉花包挣钱,扛了一个暑假,晒成黑炭,那时候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女孩嫌弃他黑,不愿意,扛了一个暑假不愿意干了,他爸很生气,狠狠的打了他一顿,两条路,要么上学,要么干活,并且软硬兼施的,他选择了继续上学,复读了就不能像之前那样混了,各科都买了好多参考书,一个暑假就在家里学习,哪里也不去,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方法,英语就是背课文,早上五点多起来背,语法啥也不学,就光背课文,暑假结束从初一到初三的所有课文全部滚瓜烂熟,开学第一次考试就让老师们大跌眼镜,以为他是抄人家的,毕竟坏印象已经深入骨髓了嘛!到了高中,他还是老方法,背课文,英语一直保持的不错,到大学,考研,考博(完全裸考),英语每次都是第一名,但是他单词很多时候还问我,我告诉他,他就说你好厉害,但是一到做题我就没人家的正确率高,我问他为什么选这个,他一脸懵的说,他也不知道,你说气人不气人,这就是读的多了有语感的原因吧,幸运的是那时候我们都不考听力,估计考听力更完蛋,所以我坚信,听说读写,原版娃将来高考肯定是有优势的,而且优势会一直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