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用LG的信用卡网上购物,只要消费他的手机就报警。终于有一天,他按捺不住了,让我好好反省下!
昨天调出淘宝账户对08年--至今的清单打印出来,根据年度、受益人、利用率做了统计。如下:
08年消费4笔:166.8元,自己使用,利用率28.8%;
09年消费4笔:267.0元,自己用占23%,利用率0%
孩子用占34%,利用率34%
LG用占43%,利用率0%
10年消费26笔:1175元,自己用占52%,利用率38%
孩子用占26%,利用率20%
LG用占4%,利用率1%
父母用占18%,利用率7.5%
11年消费29笔:1700元,自己用占56%,利用率100%
孩子用占4%,利用率1000%
朋友用占4%
12年消费62笔:2520元,自己用占39%,孩子用占29%,LG用占16%,父母用占2%,朋友用占14%;
这还只是淘宝上的消费,没有算上当当购书、京东购电子用品及凡客购衣的消费,哎!确实败家呀!经过把明细打印出来后,发现有好多东西,只是心血来潮的购进,但未能真正使用过。像燃脂膏08年购进,到今天还有4/5瓶;卷发棒未打包装;LG的汽车护板也没用上...等等,今后要理智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