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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3+1+2”并非对“3+3”的真正优化

已有 93 次阅读 2019-4-20 22:06 个人分类:教育新闻 系统分类:其他

  根据教育部消息,我国高考改革正平稳有序推进,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从2018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由各省市分别向社会发布。

  至此已有14个省市启动高考改革。而与之前6省市高考改革采用3+3科目组合(除浙江实行3+7选3之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山东五省市都是3+6选3)不同,从各方(包括江苏、广东、辽宁)传出的信息看,新推进高考改革的省份很有可能将采用3+1+2科目组合。

  辽宁省政府网站近日就发布消息称,将试行“3+1+2”的普通高考新模式,有别于此前两批试点省份的3+3模式。

  3指语数外,所有学生都要考,1指学生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一门,2指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自选2门。不少舆论认为,3+1+2相对于3+3,更符合高中教学实际,是对3+3方案的优化。

  笔者并不这么认为。3+1+2方案,只是减少了8个选择组合,以及与之对应的学校组织选课走班的压力,而扩大学生的选择权,本来是这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因此,这其实是减少了学生的选择权,而此前存在于3+3方案中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笔者看来,各地必须谨慎论证高考改革方案,对于3+3方案,完全可以在3+3基础上,进行优化,而不是倒退为3+1+2。

  3+1+2的三大问题

  3+1+2科目组合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一是3+3方案实施后学生弃考物理科目的问题,明确学生必须要么选一门物理,要么选一门历史,明确了物理、历史科目在6门选考科目中的重要性;二是高校组织教学困难的问题,3+3科目组合太多,学校的师资、课程、场地跟不上,使选课走班变为了“套餐制”——限定学生在套餐中选择。

  但3+1+2的问题依旧明显,首先是计分方式。如果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那就不再是取消文理分科(取消文理分科是新高考的核心内容之一),而是依旧实行文理分科,大学按文理分科确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生在选科时只会考虑大致的文理科,而不会考虑大学的具体专业。而如果物理、历史和化学、生物、政治、地理,都是按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总分,那么,取消文理分科改革继续,但学生为获得更高的等级、分数,仍会进行选科博弈。在突出物理科目的重要性后,可能会出现弃考化学科目现象。

  其次,与3+3相比,3+1+2少8个科目组合,这意味着学生的选择权实际少了。另外,物理和历史只能二选一,而不能同时选,这对扩大学生选择权来说是倒退。虽然可以让学校组织教学压力减小,但以高考改革来倒逼学校加强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场地建设,不正是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现实路径吗?地方政府和学校支持3+1+2可以理解,因为这对高中教育提出的要求比3+3低,甚至可以说,大部分学校宁愿采取传统的3+文科综合、3+理科综合方式。

  由于此前已有6省市采取3+3方式,新推进高考改革的省份采取3+1+2方案,还会给公众传递混乱的信息,也给大学的招生、办学带来新的问题,在实行3+3的省份,招生不分文理科,不同专业提出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而在实行3+1+2的省份,又实行文理分科。这并不利于改革的系统推进。

  从招录端优化方案

  事实上,不采取3+1+2方案,3+3方案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完善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以及提高高中建设标准,加强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解决的。

  3+3方案引起舆论关注最多的,是因选科博弈带来的弃考物理科目问题。出现这一问题,主要的原因是大学本科招生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并不严谨,2019年之前,我国大学在率先进行新高考改革的上海和浙江招生,各专业最多提出三个科目要求,满足一门即可,很多大学专业提出的要求是科目不限,或者三门只需满足任一门、两门满足任一门,提出必须满足一门指定科目的专业很少,这导致了学生选科博弈。这一问题,已经得到很大程度解决,2018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在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科学论证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要求理工科专业尽量提出一门物理科目要求。另外,有的专业可提出两门科目必须同时满足,或者三门科目必须同时满足的要求,这样一来,选科博弈空间就被大大压缩。

  以笔者之见,大学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可以只提三类:传统理工科专业必考物理,传统文科专业必考历史,其余专业科目不限。按照这样的专业科目要求,高中学生必定绝大多数要么选一门物理,要么选一门历史,而且,物理和历史科目可以同时选择。这不需要限定学生的科目选择,而是由大学招生专业的科目要求引导学生选择。

  至于实施3+3,对高中办学的师资、课程、场地提出更高的要求,有的高中达不到,导致改革方案难以落地的问题,这需要各地进一步解决。《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我国要普及高水平高质量的各类教育,改革高中育人方式,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也是应有之义。

  等级赋分是必需的吗?

  对于目前已实行的3+3方案,舆论质疑较多的还有后3门的等级赋分方式,认为等级赋分方式导致学生为获得高等级而弃考难度更大的物理科目。山东省在推进新高考改革时,对等级赋分方式进行了调整,不再采取浙江和上海的一档相差3分的方式,但内核还是按等级赋分制。实行3+1+2方案,等级赋分方案还会在部分科目中继续实施,争议还会继续存在。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有另一种全新的思路,即不要求学生从6门(或7门)中选择3门考试,计入总分参加高考录取,而可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大于或等于3门科目参加考试,在报考大学时,根据科目考试成绩和报考大学专业的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个科目成绩计入总分。比如,某个同学物化生史地政6门都考,然后根据科目成绩和报考大学专业对科目的要求,自主选择三门,另一个同学只选择化生地3门,那就按这三门成绩填报高考志愿。

  这首先让学生不再有选择考哪三门的焦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自主选择大于或等于三门科目。有人担心这会增加学生的压力,其实这属于多虑,学生不可能盲目地追求多考,而会综合考虑自己的实力、精力选择参加几门科目的考试。

  其次,这有效解决限定三门选择而存在的三门成绩必须等值的问题,从而不需要再实行等级赋分,按原始分赋分即可,学生会根据各科考试的成绩,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三门计入总分。美国和加拿大的大学在招生时,会提出不同科目和成绩要求,而学生在高中期间,选择课程,参加考试,是不受限制的。

  再次,不限定考试科目也有利于打破“教考一体”,中学教学会重视每个科目的教学,而不只关注学生的选考科目教学。

  科目改革的局限

  必须意识到,不管高考科目怎样进行调整,都无法解决我国高考制度按总分排序录取学生存在的问题,这也是高考改革一直在进行,但始终没能有效引导基础教育走出应试教育困境的根本原因。每一次高考改革,都主要聚焦科目改革,但在录取制度改革方面突破不大。新高考改革也是如此。由于高考录取主要还是依据学生的分数,因此,新高考改革提到的取消文理分科、实行多次考试改革措施会遭遇质疑,被认为既增加成本,还制造新的焦虑。

  新高考改革提出“两依据一参考”的概念——一个依据是统一考试成绩(指语数外三门成绩),另一个依据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指6选3或7选3的选考3门成绩,或1+2成绩),参考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两依据一参考”必须对应大学自主招生,实行多元评价才有用,如果所有大学按3+3总分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就发挥不了作用。

  新高考改革中也包括自主招生改革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但总体而言,自主招生只是把取消的高考奖励性质加分项目纳入到自主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则是各省在省内进行的改革。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都存在一个根本问题,即是和传统的高考集中录取嫁接在一起,自主招生只是获得一定的高考降分录取优惠,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是对符合条件投档进该校的学生按高考成绩60%,大学面试考察成绩3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10%进行评价录取。因此,学生和家长对待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都想获得录取优惠,这显然偏离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的改革目标,也引发围绕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乱象。

  结合新高考的3+3科目改革,我国的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可以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由试点大学自主提出统一成绩、选考科目与选考科目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多所大学,大学再对学生进行评价、录取,一名学生可同时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对于这样的改革,公众的担忧无非是能否保证公平公正,那么,这一改革完全可从目前实行5%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高校做起,因为这一模式可能出现的问题,不会比现在的模式多,又是符合招考分离原则、充分扩大学生选择权的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坚持探索,会给社会公众展示真正的自主招生,由此深入推进我国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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