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侈,指骄纵奢侈。跟上一篇相反,本篇记载的是豪门贵族凶残暴虐、穷奢极侈的本性。他们视人命如儿戏,第1 则记石崇宴客,让美人行酒,客人饮酒不尽就杀美人,可是连杀三人,王敦还是不肯饮。石崇的凶暴,王敦的狠毒,令人发指。又如第7 则记王恺处分一个人,把那人关在“曲阁重闺里”,让他活活冻饿死。这都是丧失人性的作为。另一方面,他们又极尽奢侈之能事,争豪斗富,暴珍天物。例如第4、8 则记石崇和王恺斗富,用蜡烛作炊,用绿绸做步障,大肆挥霍民脂民膏。第3 则记王武子家以人乳喂猪,连皇帝都深为不满,“食未毕,便去”。可见当时贵族官僚及皇亲国戚骄纵奢侈到何种程度,这给人民和国家带来的灾难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