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洋外教”尼尔·罗宾森本来面目的过程,事出偶然。2012年9月,英国广播公司的“犯罪追踪”节目,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类媒体发出公告,称罗宾森被控在2000年到2002年间性侵一名儿童和传播儿童淫秽照片而被警方通缉,案发后潜逃,呼吁知情公众检举其下落。今年3月,北京某国际学校的学生发现,上述节目中播放的通缉犯头像和自己的老师很像,且名字一模一样,便将自己和罗宾森的合影放到了脸谱网站上,并通过学校方面向警方报告。这一消息瞬间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数十万网民转发了这条新闻及嫌犯照片,在网络千万双眼睛的追堵之下,无处藏身的罗宾森于4月26日凌晨自首,北京警方以涉嫌在华非法居留为由将其拘留。
“漏网之鱼”终于到了他该去的地方,这样的结果让人松了一口气,但令人心有余悸的是,这名英国的性侵嫌犯的事发,既不是监管部门调查的结果,也不是来自受聘学校的举报。这不免让人担忧,是否还有类似嫌犯,操着一口流畅的外国语,“潜伏”在我们身边,伺机对孩子们实施犯罪。事实上,这样的丑闻并非孤例。就在人们为北京这起外国儿童性侵犯罪嫌疑人担任外教的事件忧心忡忡的同时,又有媒体曝出,一名在美国因拥有儿童色情电影、录像带及照片而有着两次犯罪记录的外教,在南京任教长达5年多。两个月前,该外教因为签证问题离开了中国。
性侵儿童是令人深恶痛绝而又无法容忍的犯罪,会给受害者留下深刻且持久的创伤。有研究表明,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越是亲密、年龄差距越大,侵害者使用的暴力越强,这种伤害就越重。学校是孩子们受教育的地方,学生对老师的信任程度,仅次于自己的父母亲人,一旦教书育人的老师成为施暴者,给孩子带来的身心伤害和信任崩塌,将难以弥补。
美国和英国出台相关的法律,都和女童被性侵的悲剧有关,都以限制甚至剥夺其隐私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利益。美国的“梅根法案”要求各州在网上张贴性侵犯者的照片和其他个人信息,使得性侵者一遭犯罪便无处逃避。英国的“萨拉法”规定,公众可以接触到在警方备案登记的性犯罪者名单,以便于家长及时了解和孩子日常交往较多的人是否有性侵的前科。
在本国无法隐身的“在逃犯”当上“洋外教”的丑闻曝光后,北京那所国际学校的发言人确认,罗宾森曾在该校任职三年,并于去年5月离开。同时表示,罗宾森在该学校任教期间,学校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投诉。据称,他是个“受欢迎的老师”,曾跟学生开玩笑说自己正在“写一部色情小说”。至于他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没有再次犯案,是因为他幡然悔悟,改邪归正,还是孩子们羞于启齿,默默忍受了伸向自己的“咸猪手”,我们不得而知,但众多网民转发此人在国际学校里和女学生的合影,质疑他是否在中国担任外教期间也犯过罪。鉴于监管漏洞的存在,以及性侵犯罪具有的反复性特点,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