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
林语堂点评: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其右。造词、用字,皆属上乘。
1.从小就有英文环境,死记硬背学习英文。
环境:父亲辜紫云当时是英国人经营的橡胶园的总管,操流利的闽南话,能讲英语、马来语,有丰厚的财产。母亲则是金发碧眼的西洋人,讲英语和葡萄牙语。十岁到当时最强大的西方帝国:英国。
方法:从西方最经典的文学名著入手,以最朴拙的死记硬背办法掌握了英文、德文、法文、拉丁文、希腊文。
2.苦读中国典籍,捍卫东方文化。
辜鸿铭自己概括一生:“生于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将《论语》、《中庸》、《大学》译成英文,在海外刊载和印行。
现代学人震瀛说辜鸿铭“是中国惟一的文人最得外国人崇拜的”。德国哥廷根大学哲学教授奈尔逊著文说:“我读辜鸿铭的书,至今已十几次了,多读一次,即更有所得一次。并世同辈中,吾所佩服者当以辜鸿铭为第一。”
3.精通中西方文化后得出的英文学习目的。
辜鸿铭在北京大学讲课时对学生们公开说:“我们为什么要学英文呢?那是因为要你们学好英文后,把我们中国人做人的道理,温柔敦厚的诗教,去晓喻那些蛮夷之邦。”
以上材料均取自百度百科。
供爸妈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