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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网上对“陆客小孩街头小便遭拍”新闻的讨论铺天盖地,而且版本不一~选一个最新新华社版的,做一番解读,也欢迎大家理性参与讨论~
        警方强调,网上传说这名2岁幼童是女孩的消息并不准确,该幼童其实是男孩--这一点很出人意料,难道存在现实版的“指鹿为马”?看来网路新闻,真假难辨,大众情感常被肆意蹂躏啊~

  据新华社4月23日消息,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还原了4月15日在旺角发生的内地幼童小便事件经过。警方强调,网上传说这名2岁幼童是女孩的消息并不准确,该幼童其实是男孩。--突出显示此消息来源的可靠性~
  据透露,15日下午大约5时24分,香港警方接到报案,--有人报警,说明那里还是一个相信法治的社会~
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有人打架。--简要说明事件的性质~
警方了解到,涉事人共3男1女,分别是29岁王姓(根据英文名翻译,下同)男子和28岁吴姓男子,以及一对内地夫妻,为33岁叶姓男子和29岁付姓女子。--指出事件的双方当事人~

  警方调查发现,内地夫妻让2岁的儿子当街小便,--事件的起因(一个不文明的行为)~
引起路过的王姓男子不满,拿出智能手机拍照,--有人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
叶姓男子发现后前去制止,并抢其手机,夺记忆卡。--夫妻方男子先动手抢劫~
吴姓男子见到这一场面,想去阻止叶姓男子,付姓女子则用婴儿车去推撞吴姓男子。--夫妻方女人随后用器具伤人~

  警方表示,叶姓男子因为抢别人手机涉嫌盗窃、--这个地方有点搞,没想明白为什么是涉嫌盗窃,而不是抢劫~
付姓女子因为用车撞人涉嫌袭击被警方带走,--女子涉嫌袭击,二者同时被警方带走~
经调查,叶姓男子被无条件释放,--直接认定尚未构成犯罪~
付姓女子则获保释,需要5月中再来香港跟警方报到。--是否犯罪尚需进一步审理~
      --这里还有一点不详事件,貌似两男子方什么涉嫌都没有~

  警方还表示,在他们的调查资料里,不存在付姓女子打路人耳光的情节。--指出传闻信息的不实之处~
  日前网上流传一条短片,一对内地夫妻在香港街头让小孩在路边小便,引来一名香港男子不满,举机拍摄,引发双方推撞冲突。事件在内地和香港引发网友争论。--一起不文明行为引发了不同价值观的碰撞~
(新华社记者刘欢)
      有争议,才会有机会了解不一样的价值观念~如果能通过讨论取长补短实是好事,即使没办法理解,至少也可以当作有机会见识一下不一样的价值观念~只是,我们提倡莫把人身攻击当强大~既然教育孩子都要讲文明懂礼貌,我们身为家长以身作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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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shiyun

    2014-4-24 09:06:36 使用道具

    本帖最后由 woshiyun 于 2014-4-24 09:08 编辑

    女孩有隐私,男孩也有啊。



  • woshiyun

    2014-4-24 09:09:08 使用道具

    woshiyun 发表于 2014-4-24 09:06
    女孩有隐私,男孩也有啊。


    有人报警,到底是因为打架报警,还是因为拍照报警。
  • hopeybw

    2014-4-24 09:15:27 使用道具

    越解读越没有样,在一个新闻不透明的社会中,只能任人瞎说了!
  • wyz1219

    2014-4-24 09:20:02 使用道具

    可能立场不同,我觉得事件激化的起因,是有人用相机去拍摄小孩裸露的下身。先不说公共场合是否能拍摄的问题,但这个人去拍摄肯定是存了恶意的,而且这个恶意也被小孩的父母感受到了。所以才产生了后面的冲突。

    如果只是简单的阻止劝告,我想一般父母都会说对不起谢谢,然后收拾干净事情就了了。但是加上拍照,这个事情一下子就恶劣了。恶意很明显。对方就不是来劝告的,是来找茬的。
  • netspirit1977

    2014-4-24 09:27:43 使用道具

    男孩大便,然后往前一些换了个地方再继续大便。snail913的视频是真实的。
  • zhaojianxiny

    2014-4-24 09:30:48 使用道具

    真是一场罗生门,明明有视频,居然男孩女孩还有两种说法。好在也就两种说法了。
  • 寻寻

    2014-4-24 09:33:50 使用道具

    不是说小便么,孩子妈妈有用尿布接着
  • wyz1219

    2014-4-24 09:36:08 使用道具

    引起路过的王姓男子不满,拿出智能手机拍照,--有人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

    这个解读实在是太偏颇了

    这不是简单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拍照,是对着幼儿下体拍照。我认为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没有经过对方父母和孩子的同意下,外人都不能对着孩子下体拍照。
  • evaspring

    2014-4-24 09:37:27 使用道具

    这次的新闻,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不太清楚到底是男孩大便还是女孩小便。就此次事件来看,所谓文明不文明,顶多就是50步笑百步而已,只是50步的人优越感超强一些。
  • xyyolanda

    2014-4-24 09:37:34 使用道具

    未经允许拍视频/照片, 及HK记者把视频放到网络, 其立场和选择性观点就已经很鲜明了, 当事人和民众的反应自然很正常(可看看韩国最近游船事件中民众对一些极微小事件的反应).

    作为法治和文明先进一步的HK社会来说:

    - 如果讲法治: 直接报警, 让警察处理不文明现象
    - 如果讲公德: 直接谴责不文明行为
    - 如果讲人性: 善意上去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及提供帮助

    但是,但是, 如果在这种场合拍视频/照片, 对不起, 只能小孩立即报警, 请把你的视频和照片保留交给警察或者律师, 既然是法治社会, 自然有法律来判决, 虽然律师费很贵.


  • jiankan

    2014-4-24 09:40:34 使用道具

    这报导有点看不懂啊,说是男童,怎么只提小便呢,男孩小便要蹲着还要擦?
    从法律角度讲的话港人是没犯什么事,随便拍个街景还能违法?不过照片中拍到了人物,对方要求删除的话是应该照办的。
    想起在广西银滩,看到竟然有卖淫女在海滩上拉生意,谈成一笔就一起到海里做勾当。当时觉得十分有趣,拿摄象机假装拍老婆,其实拍她们,但是她们很敏感,立即低头回避。老婆怕会有黑社会来抢机器,我说我们在公共场合摄像还能被人说啥,结果平安无事。
  • xyyolanda

    2014-4-24 09:52:59 使用道具

    xyyolanda 发表于 2014-4-24 09:37
    未经允许拍视频/照片, 及HK记者把视频放到网络, 其立场和选择性观点就已经很鲜明了, 当事人和民众的反应自然 ...

    你去看看香港法规中关于幼童尿急的相关条例吧,

    PS:警察不是后来来了吗,有无处罚啊? 就算警察处罚,那是对于小孩父母行为的处罚.

    不过小孩的父母可以保留对于拍摄照片/录像的人的起诉权利,完全可以请律师的 

  • jiankan

    2014-4-24 09:55:20 使用道具

    xyyolanda 发表于 2014-4-24 09:52
    你去看看香港法规中关于幼童尿急的相关条例吧,

    PS:警察不是后来来了吗,有无处罚啊? 就算警察处罚, ...

    真不知道相关条例,麻烦您科普一下。
  • jiankan

    2014-4-24 10:15:47 使用道具

    xyyolanda 发表于 2014-4-24 09:52
    你去看看香港法规中关于幼童尿急的相关条例吧,

    PS:警察不是后来来了吗,有无处罚啊? 就算警察处罚, ...

    按照你的说法搜了,
    “(2) 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以下
    地方大小便—
    (a) 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或
    (b) 建筑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该公用部分并非洗手间或水厕。
    根据这个法例,该女小童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作者说得很明确了,违法行为。
  • xyyolanda

    2014-4-24 10:42:20 使用道具

    也引用一下:

    "还有人问我,这对父母让女儿在公共场所暴露私处是否违法,这里也简单说一下。关于暴露私处的法例是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48条《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2) 年齡在12歲以下的人,不會僅因沐浴時不穿衣服而犯第(1)款所訂罪行。
      这里没有说在公众场合因大小便而暴露私处的问题。但是香港实行普通法,在第二款规定12岁以下的小童可以因沐浴而裸露身体,这条规定可以合逻辑地应用在大小便之上。因此,年仅2岁的小童因为大小便的原因而在公众场合暴露私处并不违法。如果是12岁以上的人,这就是犯罪行为。
      因此,在该案例下,父母出于儿童需要排泄的原因而让儿童暴露身体是不违反这个条例的。路人看到了也不违法,但是如果像这名港人一样拍照的话,这就是犯罪行为,至少触犯了管有儿童猥亵物品的重罪。"
  • tinaibella

    2014-4-24 10:52:01 使用道具

    我特别奇怪为啥男孩子要蹲着小便。。。
  • adole

    2014-4-24 10:58:18 使用道具

    这几天这个太热门了
  • 杜杜狼

    2014-4-24 11:06:28 使用道具

    夸大了的效应,哎
  • matriix

    2014-4-24 11:38:01 使用道具

    “警方调查发现,内地夫妻让2岁的儿子当街小便,--事件的起因(一个不文明的行为)~《--------香港警务说的是大便还是小便。。。
  • ahuiya

    楼主 2014-4-24 12:14:04 使用道具

    这里能解读的,只不过是一篇新闻稿件~虽然里面有些细节让人感觉很蹊跷,但是在没有更进一步准确消息前,也只能这样了~
  • cloud

    2014-4-24 12:25:35 使用道具

    不应该在闹市大小便(无论是大便还是小便),很脏也不文明
    香港人“执法”态度差,不应该拍照侵犯隐私

  • matriix

    2014-4-24 12:55:01 使用道具

    “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有人打架。--简要说明事件的性质~”《--------------香港警务接的报警是“打架”

    叶姓男子发现后前去制止,并抢其手机,夺记忆卡。--夫妻方男子先动手抢劫~
    吴姓男子见到这一场面,想去阻止叶姓男子,付姓女子则用婴儿车去推撞吴姓男子。--夫妻方女人随后用器具伤人~《----“打架”行为只可能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中

    经调查,叶姓男子被无条件释放,--直接认定尚未构成犯罪~《----两种情况之一,已被警方认定无条件释放《----据此报警,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吴姓男子见到这一场面,想去阻止叶姓男子,付姓女子则用婴儿车去推撞吴姓男子。--夫妻方女人随后用器具伤人~《----待后续审理《--可据此报警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现有任一视频告诉我们在这之前就叫报警了,并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
    。。。

  • ahuiya

    楼主 2014-4-24 13:28:41 使用道具

    警方的说法到底是否可信呢?或是新闻报道是否属实呢?这个楼主也不清楚,所以只能做点字面分析~
    想起来,昨天好像曾经有个流氓说法“你敢拍我就敢看”,貌似今天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考证哈~
  • matriix

    2014-4-24 13:43:39 使用道具

    流氓和文明人的区别在于看的部位不同,难道不是吗?
  • woshiyun

    2014-4-24 14:50:40 使用道具

    ahuiya 发表于 2014-4-24 13:28
    警方的说法到底是否可信呢?或是新闻报道是否属实呢?这个楼主也不清楚,所以只能做点字面分析~
    想起来,昨 ...

    那句话是这样说的,“用句流氓用语:你敢脱我就敢看!”。
  • woshiyun

    2014-4-24 14:55:37 使用道具

    matriix 发表于 2014-4-24 13:43
    流氓和文明人的区别在于看的部位不同,难道不是吗?

    流氓和文明人的区别在于看的部位不同,难道不是吗?
    呵呵,这位帅哥,俺改一下
    男()流氓和文明男()的区别在于看女()人的部位不同,难道不是吗?
    男看男,不存在啊,比如澡堂。放心看,大胆看,随便看。
    哥哥我在澡堂,兄弟你随便看。
    不要跑错地,进了隔壁房。


  • turnup

    2014-4-24 15:10:41 使用道具

    对不起楼主,没有认真看了。是人都有便。一个两岁娃的事,两岁娃还经常拉裤子里呢。有必要弄得这么大?还弄到政治或别的什么的高度?有意思吗?我是不会让我娃当众便。
  • ahuiya

    楼主 2014-4-24 15:18:14 使用道具

    本帖最后由 ahuiya 于 2014-4-24 16:14 编辑
    woshiyun 发表于 2014-4-24 14:50
    那句话是这样说的,“用句流氓用语:你敢脱我就敢看!”。

    哦对啊,是“脱”,不是“拍”~貌似有被“拍”了个“脱”呀,敢严肃认真反复看的人也不少嘛~

    嘿,另外考证一下,莫非“拍脱”“拍拖”就是这么衍变来的吗~
  • dhbjn

    2014-4-24 17:01:33 使用道具

    我觉得香港人很讨厌!来自: iPhone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