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研究了当当的服务条款,看看下面这条:
合同缔结
如果您通过我们网站订购产品,您的订单就成为一种购买产品的申请或要约。我们将发送给您一封确认收到订单的电子邮件,其中载明订单的细节。
但是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对您合同申请的批准与接受才成立。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产品并且我们只给您发出了关于其中一部分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那么直到我们发出关于其他产品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关于那部分产品的合同才成立。
当您所购买的商品离开了北京当当网或其关联公司的库房时,该物品的所有权和灭失风险即转移到您这一方。
但是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对您合同申请的批准与接受才成立。
不知道大家被取消的订单,是否有收到“发货确认”的邮件的?
如果有的话,说明,当当网同您的合同批准生效成立。
下面我们来看看《合同法》关于合同取消的部分: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当的取消合同,不知道依据的是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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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同学担心货到付款构成合同性质界定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货到付款是我们大部分同学与当当的交易习惯,是一种在网络交易上已经明确的交易方式,不必担心自己是货到付款而与当当的购买合同难以界定。{:soso_e121:}——妮子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