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icetong17 于 2011-8-18 22:29 编辑
前段时间冰箱坏了,过了保修期,打电话给厂家,说可以有偿维修。然后报了维修价格3百,维修之后保修三个月。接受了这个维修价格,于是厂家给了维修点电话,让和维修点联系上门的事宜,接着打电话给维修点,说可以上门取冰箱,过来之后,再问维修价格,说3百多,然后问,不是说3百吗?维修点的人说,那就到时再说吧。姐姐没经验,想,既然问过了厂家是3百,应该也没什么出入了。就让他们抬走了冰箱。
过了一段时间,冰箱送回来了,说要3百5,一分钱不少。然后我们就问,什么叫一分钱不少。你们原来报3百,我们让你上门,你就说3百多,后来又说到时再说,到时再说的意思是什么?现在冰箱送回来,你说3百5就3百5,一分钱不少,这就是你说的到时再说。。。。那个人哑口,结果收了3百元,开了一张收据,气鼓鼓地走了。
冰箱没用二个星期,又坏了!
打电话去,那个借故推托N次,最后干脆不接电话。
然后打电话到消协,消协要求发传真,写清楚投诉事件之类的。
然后过二天,消协打来电话,竟然说,他们说,他们要收3百5,你们不肯给,结果给3百,还差他们50元。所以,他们就不肯过来了。
开始是姐姐接的电话,说了老半天,消协的竟然说,那我也没办法,他们不给修,你们去告他们吧。
于是,接过电话来,我问消协,厂家报3百给我,我同意了才让他们维修点上门,那维修点上了门,就改口,他们第一次就没有诚信了,我姐姐没经验,而且大热天没冰箱用,急着让人抬走去修。他们说,这个价钱,可以到时再说。这也是属于一种欺诈的手段吧?没有明码标价,等到冰箱修完了,送回来要收3百5,说是一分不少,要不抬走,这是不是等于强买强卖?当时是因为我们据理力争,他自己觉得理亏,然后收了3百元走了。既然他开了收据,收了钱,凭什么又说我们欠他50元,我有和他签合同,或者写了欠条给他吗?冰箱修完不到二个星期,又坏在同一个问题上,这简直就是没有诚信的极端了,试想一下,我3百元,换来的是使用不到二个星期的旧配件,现在买一个比这好的冰箱才多少钱?况且,你维修完东西,收了钱,保修,这是国家规定的。以这个借口来作为不保修的理由,任何一个有点法律知识,有点是非鉴定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一下,到底这个维修点是不是搞欺诈行为。
如果不解决,我当然去告他们。现在我就是先投诉到了你消协这里,但是你消协尽到责任了没有?你起了你该起的作用了没有?你的调解竟然是让我付50元给他们,让他们再上门保修。你们懂不懂法?
消协最终无语,也少了之前的那些官腔,也不说“那你们告他们吧”这句话了,然后给我说,“那好吧,我再和他们说,看看怎么协商”
我才无语,真不知道现在这些消协是干什么的?没有法律知识,没有是非判断能力,不懂分析事实和证据,光会说,他说什么,你说什么之类的,象扯皮一样地能解决问题,还能指望他们吗?
我和姐姐说,你就当这3百元当水漂了吧!消协和那些不良商家一样,都是同一目的,就是扯皮,他们的目的不是帮你解决问题,而是消耗你的时间,最终你消耗不起,放弃。谁让你的冰箱不是在315之前几天维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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