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去朋友家,朋友的孩子也3岁多,自然就谈到了教育孩子的事情。我是反对打孩子的,可是在朋友眼里,“打”,是狠下心来必须选择的一项。然而,经历过无数次的“打孩子”之后,朋友有了一个困惑:孩子对“打”似乎有了一种期待心理,当朋友打过之后,孩子大哭一场,然后心安心理地提出他想做而之前被拒绝的事情,比如玩游戏机、打电视。既然已经打了,又哭过了,孩子妈妈已经心痛得不得了,朋友的劝阻就很难收到效果,于是,孩子就可以玩游戏机、看电视了。于是,“打”其实已经失去了教育作用,但朋友说“有时候还是必须得打”,可是,打过之后呢?真是很为难。
许多人都深恶痛绝某些政府部门的“以罚代管”,比如高速公路上的超载、超速,交管部门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往往一罚了之,只要拿到钱,就爱咋咋地,这就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安全隐患。可是,发生在家庭教育中的“以打代教”现象,更是对家庭的生活、孩子的成长造成无法挽回的危险。据说,那位“钢琴家杀手”的家教就是很严厉,做错事往往就是“一打了之”的。
该贴已经同步到 tiantianaiba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