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广东省教育厅举行中小学招生入学新闻通气会,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创通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指导意见》针对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重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的要求。
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方面,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二是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且需跨县(市、区)域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三是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1周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和省、市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按程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四是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五是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各地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出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六是要依法保障学生入学权利。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七是要简化证明材料要求。各地要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合理设定入学证明事项,并全面清理核查已设定的要求学生提供的各种入学证明材料,实行清单制管理。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或者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全部取消。严禁各地各校随意增加证明事项和材料的行为,清理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打通服务群众的“肠梗阻”。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及时更新办事指南,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