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ianyan01 于 2012-3-1 08:12 编辑
是一出悲剧,也许没有太多的象征意义,但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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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把自己所爱的女人给灭了毁了,其中必有原因,而原因很可能是女方“也有问题”。这是很多国人的惯性思维。
现成的例子,是女演员白静28日晨被丈夫周成海杀死,然后周成海“万念俱灰”而自杀。人们理所当然地要问:为什么要这样?据爆料者称,周成海身家十几亿元,花很多钱捧白静,但白静对周并不好,企图逼周成海离婚,还想分得大笔财产。
无独有偶,安徽17岁少女周岩被追求者陶汝坤纵火毁容,日前陶父指两人属于“早恋”,28日网上又流出一组周岩与数名男生合影的照片,暗示周岩在两性关系上很随便。
男人要毁掉自己所爱的女人,原因肯定是有的,外人猜测和媒体探究都合情合理。但所谓行凶者行凶的“原因”,其实只是行凶的动机,根本不成其为毁灭他人的理由,更谈不上正当理由。可惜经常有人混淆动机与理由之间的界限,一旦了解行凶者的动机,便感到结果合情合理,一方面理解了行凶者的凶行,另一方面觉得被害人“死得其所”。
但是,且不去深究具体男女之间有着怎样的感情纠葛,就算是女人“用情不专”,这也显然不是她们被毁灭的理由。人类社会的确存在“因爱生恨”、情杀现象,但存在未必合理。1837年普希金与“第三者”丹特士决斗身亡,
中国社会正由传统向现代转型,所谓现代,本质就是理性与法治。在理性社会,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感情世界需要激情,前提却是理性的,一个有激情的人可以因为理性而活得更洒脱。如果真爱无望,我们就应当尊重别人的选择。当然,行凶未必就是从来没有理性,可能只是“一时情绪失控”。但如果有后悔药,那也是行凶者来吃的,社会必须理性一以贯之。
换句话说,我们要毫不犹豫地否定暴力,不给暴力寻找任何借口。“因爱生恨”不是毁灭别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