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mouse
发表于 2012-4-19 23:45:01
对不起,我是应该重新学习法律
我没有说法律是随便弹性的,我是说它是有弹性的,请不要歪曲我所说的话
可能我说的不如你严谨,逻辑严谨,不过我想表达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为是可以调整的。
而且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你,你用了一个错别字,法治社会而非法制社会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我懂得法不多,不能上升到法治社会的建立,甚至是整个民族尊严,前途的高度上来,
另外,我也没有说人的头发不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
只是这个权利的边界在哪里,是值得讨论的
就像考试同学作弊,老师没收了同学的书,是不是也侵犯了同学的物权呢
几种权利同时交锋时,应该如何取舍
再如银行职员,都穿西装,有人非要穿牛仔,管理不同意,他是不是也可以说侵犯了他的基本权利呢
zbmouse于2012-4-19 23:48补充以下内容:
而且我可以认为
你的语言过激,含有嘲笑成份
侵犯了我的人身权
哈哈哈哈哈哈哈{:soso_e128:}
yuqinghuaz
发表于 2012-4-19 23:57:29
不再是头发的问题孩子的心理不健康,过于脆弱 教育问题 学校 家庭 社会 谁都不能推诿责任
fangshidie
发表于 2012-4-20 00:07:31
我也觉得家长没教育好,孩子一点挫折都受不起,很难安全地长大,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事事如她意的吧?
欢乐童年
发表于 2012-4-20 06:10:49
本帖最后由 欢乐童年 于 2012-4-20 06:13 编辑
这个孩子已经逝去了,还是多想想如何避免同样的事情不再发生吧。
改一条剪头发的规定可以避免吗?
让校长出来承担责任能避免吗?(尽管还不知道是什么导致孩子一跃而下的真正理由)
还是增加学校学生心理辅导的力度? 增加学生和家长有关青春期方面的知识?开设家长教育孩子的辅导课程?在学校建立PTA(家长,老师,学生协会),来协调关系,共同管理学校的事物? 还是其他?
指责永远是最容易的事情,是他的责任,是他们的责任,是学校的责任,是社会的责任。
是,就算是社会的责任,就算是学校的责任,下面呢,下面怎么着?接下来呢?
孩子都走了,再说什么都没办法挽回孩子的生命了。如果是以此为鉴为目的的话,就该弄清楚孩子到底为什么会想都不想就毅然决然的一跃而下。如果没有事情真相,这里一大群人说的,都是猜测,有什么意义呢?
是吃人的规则,还是孩子有其他压力, 有没有青春期带来的不适, 有没有和老师沟通? 还是说,这条规则仅仅是导火索?
就算是吃人的规则,去掉这条规则就真的万事大吉了? 孩子就成了“革//命”的先驱了?
家长有没有和老师沟通,有没有和孩子沟通?
学校的校规是不是就是铁板一块,不能有丝毫的变通?
8年级的孩子,已经在学校呆了将近2年的时间了,老师学校有没有就孩子没有剪头发而有任何的逼迫?(包括言语,心理和行动上的)
这是一所怎样的学校,是一所高压学校,还是有朝气的学校?
实在是觉得仅仅看网上的这一点点报道,家长的描述,孩子就因为家长收到班主任的要剪头发的的短信,跟孩子说这个周末剪(还不是马上剪),孩子想都不想,拉开窗户一跃而下,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没有哭闹,也没有在自己的房间的任何挣扎, 没有央求家长和老师去说,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毅然决然就这样跳下去。 学过心理学的家长,能给分析一下,孩子当时的心理状态吗? 实在是太难以理解了。
望山饮茶
发表于 2012-4-20 08:23:10
本帖最后由 望山饮茶 于 2012-4-20 09:00 编辑
关于规则是否合理,是否该取消,放一段话: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党,
我不是共产党,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
但我是新教教徒,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这是二战后,1945年,马丁·尼莫拉牧师说的。
对于这条规则,就我个人而言,我真不反对,因为于我无损。我不但接受,而且觉得挺好,因为我家是男孩,短短的头发他喜欢,我喜欢。我想,喜欢短头发的女孩,也不会太在意这条规则。
但是,于我无害的规则,我能接受的规则,一定就是可行,合理吗?这规则,对有些人就是不可行,不合理的。
维护别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利。
参见马丁·尼莫拉牧师的话吧。
千眠
发表于 2012-4-20 09:01:03
zbmouse 发表于 2012-4-19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不起,我是应该重新学习法律
我没有说法律是随便弹性的,我是说它是有弹性的,请不要歪曲我所说的话
可 ...
你确实不懂法,既不懂得保护自己,也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孩子,自己孩子的尊严。老师确实无权没收孩子的书本,没收了你可以去申诉,也可以去投诉,甚至可以上法庭。 穿制服的规定到底剥夺了你的身体还是你的财产? 唉,你有脑子的话就请拿来用一用吧。
你的问题让我觉得无语……
千眠
发表于 2012-4-20 09:38:29
望山饮茶 发表于 2012-4-20 0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规则是否合理,是否该取消,放一段话: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党,
我不是共产党,我不说话;...
马丁·尼莫拉牧师的话可以浓缩为:我没有在沉默中爆发,结果终于在沉默中死亡。
小波说:我们是沉默的大多数,
沉默的大多数人的特质就是对我无害的规则,我不说话,即使我觉得不合理。
大家习惯了沉默,等事情冲到自己而来,已无人说话,也无人能说。
于是我们在沉默中被泯灭。
对我无害的规则,或者我觉得我和我的孩子可以忍受的规则,就合理么? 就应该放任它存在吗?
东营胜利(油田)一中,是东营地区成绩最彪炳的学校,从2001-2006年,有过每年都有优秀学子考进清华北大的骄人成绩,扪心自问,我自己也不是什么热血的人,如果我生活在这个地区,我的孩子能考到该地区最好的学校,我的开心也许早就掩盖了我对校规的对头发规定的不如意,我想我会劝孩子,短头发的好处是打理很容易,不要紧的,过了这6年,你以后留什么发型都是你的自由。我的孩子肯定是很不高兴这样的校规的,校服够丑了,头发还弄得和男孩子一样。
不是每一个女孩都适合短发,尤其东营胜利一中的规定是必须露出耳朵,露出脖子,后面要铲起的超级短发,包括望山妈妈说短发很美的高圆圆,她适合短发,她也没有留过那种超短发,即使她留过而且好看,我记得还有个冰岛女歌手还光头呢,她的光头很美,可是也不能因为她留光头好看,就让大家都剃光头。 不想短发和光头的孩子的权益也应该被尊重。
东营胜利一中对头发的规定,确实太死板。这所由国家拨款建造的超级学校,也有倾听民意的义务的,学校的头发规定,确实应该到了要重新商酌的状况了。
千眠
发表于 2012-4-20 09:52:47
短发也很美
http://img3.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25035d23.png
孙燕姿多年来一直短发
http://img3.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413a447d.png 不过孙燕姿的发型去东营胜利一中不及格的,原因:不能露出耳朵,遮眼和染发http://img1.cache.netease.com/catchpic/6/64/6415F474D6F798C5B717A00D80C921FF.jpg
范晓萱的短发LOOK :不及格,因为遮眼,遮耳,没彻底露出脖子
http://img3.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52501a8b10.png 高圆圆 的短发:不及格,不露耳朵,稍微遮眼,不能彻底露出脖子,而且染发http://img4.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804d28dc.png
周笔畅也是短发 :不及格,遮耳,不露脖子 http://img4.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846c9596.png
Hebe的短发很迷人 ,但完全不及格,不完全露眼,露耳,遮了脖子,还烫发和染发 http://img4.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93654b2d.png
李宇春的短发叫玉米头
http://img4.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2044f09ee.png
李宇春的短发也太长了,遮住了眼睛耳朵脖子,又烫又染
难道所有的明星短发都不及格?不是的,我们还有刚出道的袁咏仪: http://img3.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5139c41e.png
袁咏仪刚出道的时候短发造型
http://img4.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7160545c2e.png
袁咏仪有点男孩子气,很适合短发
samanthaxiao
发表于 2012-4-20 10:24:42
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啊。
nellyl
发表于 2012-4-20 10:53:33
只可怜了孩子,说什么呢还?
saramevan
发表于 2012-4-20 11:01:32
“孩子一点挫折都受不起,很难安全地长大,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事事如她意的吧?”
“不再是头发的问题孩子的心理不健康,过于脆弱”
“小姑娘自身的承受能力也很差
今天没跳成不代表明天不会
表面上看是因为剪头发
其实这个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根稻草”
“很多学校都对仪容仪表有要求,这种事情没对错。为这点小事就跳楼,将来走上社会,要受的挫折比这个大的多得多的多了去了,死1万次也不够。绝对是家教有问题,从小把孩子养得这样,你能指望她将来能独立与社会,担负什么责任啊。”
==========================================================================
为什么那么确定这孩子心理脆弱?有人生来就心理强大吗?人要经历什么才能走向成熟和理性?光靠父母引导,家庭教育,没有时间历练和人生阅历内心能强大起来吗?说什么现在这样将来进了社会也会这样,这是在穿越吧?14岁和24岁和34岁看问题处理事情的角度和方式是一样的吗?
saramevan
发表于 2012-4-20 11:34:02
有的回帖说这就是中国的教育,改变不了大环境,只好父母多用心,当好孩子的老师。
这样的家长对于自己的家庭教育那是相当的自信,颇有瞧不起此事件中那位母亲的意思。
可是我们想一想:如果那位母亲智慧一些,她会这样说和做:
“这学校的规定真是太不合理的,要是我我也不愿意,哪个混蛋制定出这样变态的规定。。。孩子会如何反应?然后再跟孩子说,现在你还是学生,妈妈也没有那个能力可以改变学校的规定,你在学校就呆这两年,学到了本领,离开这里,你就不用再听他们的不合理的要求,以后你也可以当老师,做一个懂得尊重理解学生的好老师。”或者再进行生命可贵,不可逆转,要珍爱生命等引导。
可是,这只是暂时的迂回的压抑了孩子追求真善美的需求,长此以往,孩子还有什么个性可言,命倒是留住了 ,但是生存的质量在哪里?他们长大以后,敢于争取自己的权益吗?其实我们周围,大部分人就是这样麻木地生活,再继续这样教育下一代,还以为自己很”智慧“。
所以这样智慧的处理可以偶尔为之,却并非长久之策,在适当的时候,我们更应该跟孩子示范如何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事件中,促使学校改变校规。这样做虽然比独善其身难度更大,但这才更需要父母的智慧。
再说了,当一个不合理的规定在那里,不管你如何的擅长独善其身,也只能是一只井底之蛙,永远不可能享受”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自由。
growingtree
发表于 2012-4-20 11:38:47
家长永远是孩子的最后一道屏障
bunny8
发表于 2012-4-20 11:39:11
怪不得我在八版的“气愤”贴少有支持,原来大家都在这辩论!
cloud
发表于 2012-4-20 12:05:08
这个贴太火爆了,{:soso_e120:}
想想家里的孩子也经常抗争会发发小脾气了,把房门砰一下啊。现在的孩子是比较难教育的,做家长不容易。
想想农村孩子吧,那么艰苦都不寻死,倒是城市的孩子一个个跳楼跳河塘。{:soso_e126:}
千眠
发表于 2012-4-20 13:15:08
cloud 发表于 2012-4-20 1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贴太火爆了,
想想家里的孩子也经常抗争会发发小脾气了,把房门砰一下啊。现在的孩子是比 ...
你从来没有见过在饭都不太够吃的生存线上浮沉的人去轻生,也不会见到路边艰苦讨饭的乞丐患抑郁症。
抑郁症是一种奢侈病,因为一个穷人和一个有钱人同时对生命感到非常绝望的时候,穷人永远比富有拥有多一个希望:等我有了钱,我的问题就能解决的!
富人的想法就是:完蛋了,无论钱和地位都帮不到我了,我是真的真的很绝望。
在绝望面前,穷苦和艰苦才是比较有生存优势的一方。
为什么这个矗立了21年的,过于严苛的要求学生男女不分的校规,在过去的二十一年里,没有带走很多的生命呢?
过去的中国,过去很多的人,必须首先考虑自己的生存权,生存权是凌驾在其他一切考虑之上的首选;
在人类满足了自己的衣食住行的基本需要以后,个人的自我意识才会逐步提升到重要的位置上来,越来越多的人会认为个人形象是很重要的个人权利,需要得到应有的尊重。
这个不合理的制度不能改变,会带来更多的抗争的,但愿以后的家长和孩子,抗争的过程,首先记住,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达摩祖师,面壁十年图破壁,我多么希望这个女孩的抗争方式是,我以后要做胜利一中的校长,等我做了校长,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这个控制头发的长度的校规给废了、
望山饮茶
发表于 2012-4-20 14:14:17
本帖最后由 望山饮茶 于 2012-4-20 14:18 编辑
我得先将我的观点说了,才能说下面的问题,是真问题,不是为了辩什么,只是想看到大家是怎么想的。
不先说观点,先说问题,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偏了我的目的。
我是赞成改变那条规则的。理由如99楼所说。
但是,我认为规则不合理,不表示,我赞同因为学校错了,所以可以弱化家长的错。这个年纪,孩子脆弱是正常的,这不是什么错。就算脆弱是错,那也是家长养的。
我们当不了智慧的父母,但是可以做理解孩子的父母,这不需要多大的水平。用家长也是这样成长,水平差,所以我只能这样,来躲避做家长该尽的责任,是不是合理,我也不太清楚,这个可以是理由吗?
SARARMEVAN 的话
“这学校的规定真是太不合理的,要是我我也不愿意,哪个混蛋制定出这样变态的规定。。。孩子会如何反应?然后再跟孩子说,现在你还是学生,妈妈也没有那个能力可以改变学校的规定,你在学校就呆这两年,学到了本领,离开这里,你就不用再听他们的不合理的要求,以后你也可以当老师,做一个懂得尊重理解学生的好老师。”或者再进行生命可贵,不可逆转,要珍爱生命等引导
问题:
经济状况不同,有的女孩子有漂亮的发型,孩子也想有,问家长要钱要去弄几千元的漂亮发型,家长不愿意。孩子跳了楼。
能讨论这是谁的责任吗?改进是什么?
学校(学校教育):没有制定规则,避免贫富造成的不合理攀比;
家长(家庭教育):没教育孩子正确的价值观,没理解孩子,用合适的表达方式;
学校需要关于头发制定规则吗?
家长又应该怎么办?
再次重申,千万别引起误解:这个问题不是为了辩论,证明上面讨论的问题。是独立的问题,和上面没关联,只是突然想到了。
bailechen
发表于 2012-4-20 15:51:34
吵得不可开交, 楼主却不见了????{:soso_e100:}
bamaread
发表于 2012-4-20 15:53:06
学校有责任,家长也有责任
ottlg
发表于 2012-4-20 16:03:45
教育孩子每个第一次做父母的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也真不知怎么教育会好些。
ljm33844
发表于 2012-4-20 16:59:50
我不知该说什么,我只想说说自己的经历。我当初准备升中学的时候,那时有的学校也有类似不能留长发的校规,所以我就专门选了没有这类规定的中学报考。我觉得既然自己不能接受,最好当初就不要报读这样的学校,没有一所学校会专门为了一个学生修改校规的。
lixingmeibec
发表于 2012-4-20 19:59:03
我把这孩子的行为与屈原的投江行为同等看待的。或许这一头长发里面是孩子成为什么的梦想,有些人的行为并不是我们能想明白的。对于法布尔的昆虫记,很多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但我想,假如法布尔把他的那些昆虫带回学校,而学校把昆虫全毁了,对于法布尔是不是就是个致命的一击呢?因为陪着孩子长大,觉得孩子和她同龄人有时的想法,自己真的很难理解、很难明白。就是看看吉尼斯记录,对于这些,自己也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有的人追求是那样的另类,在不妨碍任何人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尊重并理解她。
fangshidie
发表于 2012-4-20 22:25:24
如果你不喜欢那个学校,你完全可以不去上学,主要还是看家长的态度。
千眠
发表于 2012-4-20 23:03:11
有的家长说:你不喜欢那个学校,你可以不读,有一定的道理;
有的家长说:你可以提前了解校规,不喜欢的就拐道,这也有一定的道理;
我们大家都知道,东营胜利第一中学是国家用纳税人的钱办的学校,是当地条件无论硬件还是软件(师资)都最好的学校,一个成绩优秀的学子本来是可以就读这家学校的,因为这个理由不得不绕道的话,对这个孩子是否公平呢?
如果这个校规订立得不妥当,是不是家长和孩子,作为国家的纳税人和未来的纳税人,这些是否应该具有资格和权力向学校提出协商和修改学校的校规的意见的呢?
国家的法律还有人大代表可以提出修正案,为什么一家公办学校就完全没有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提出校规的修正案呢?
例如发型,我相信大多数家长认为学生的发型是应该朴素大方为大原则的,而且也应该以不妨碍阅读,不妨碍听课为大原则的,那么留海不应该遮眼,大家是同意的,长头发的话就扎起来也可以很清爽大方,短头发的话就不要盯得太死板,例如下面的这款发型:
http://img3.cache.netease.com/lady/2009/7/3/20090703152501a8b10.png
如果这个发型没有染发,那么其实已经很清爽舒服了,虽然短发,也是个女孩发型,如果大家商量讨论认可了的,就重新订个大家觉得比较都能觉得更好的规定,不是会比非要维持这个死硬的男女不分发型规定的要合理么?
千眠
发表于 2012-4-20 23:11:41
另外,作为家长,特别是女孩子的家长,其实可以做一件很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就是和孩子说:如果你考到了本地一家最好的学校,不过就读条件是要剪很短的头发,要露出眼睛耳朵和脖子,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并且就读这所学校么?
我女儿的回答是:剪短了之后,在该校还可以留起来么?
我说:不可以,留超过了就得剪。
我女儿:读几年?
我:初中三年,如果能继续考上高中,要一直读六年。
我女儿:读啊,干吗不读,短头发也不一定就要丑的啊,可以剪好看的短发的。
……
各位有了孩子的答案后,自然心中有数,会放心些的。
ouou
发表于 2012-4-20 23:20:19
非常同意楼主的观点,中国教育体现了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学校的很不合人性的规定在这种无意中受不到应有的谴责,教育从而也得不到民众力量的推动,无奈加无望,哎。
俞凯奇
发表于 2012-4-20 23:38:39
环境害死人~
小米乐
发表于 2012-4-21 16:22:23
还有这样的事情?我想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
1347941926
发表于 2012-4-21 20:25:07
我上学的时候也是不可以留长发的,我上的是军校,学校也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谁想遵守就遵守。想不遵守就不遵守那么学校也存在不下去了,就像楼主说的,不喜欢老板的可以换一个工作,我想不喜欢学校的制度的也可以换一所学校吧!
,
zzyy
发表于 2012-4-21 21:11:31
学校有不对,但我觉得剪短头发的规定并不是多没人性,为了一个头发跳楼,感觉主要是青春期的冲动,冲动是魔鬼,这话不假。我在青春期时也因为一点小事想过自杀,还尝试过。
父母对于青春期孩子的教育一定要讲究方法,不要硬碰硬,要尽可能站在孩子的角度理解他们,孩子有情绪有冲动,大人要想方设法疏导,要跟孩子共情。
zzyy于2012-4-21 21:13补充以下内容:
青春期是个坎儿,这个阶段过得好不好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家长责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