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wyyan 发表于 2012-4-19 13:12:48

wzh20000084 发表于 2012-4-19 1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别难过,中国的现状是这样悲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路还很漫长。有时候我甚至悲观到觉得终究是没 ...

    感谢您的认可。其实昨天在愤怒之下,一向说话逻辑性条理性很好的我,也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了。
    生命大于天,无论是谁的责任,孩子都不可能回来了。只有祝愿孩子在天堂里么能够留着她心爱的头发,不用在理人世间的蜚言流语和指责。我们绝大多数父母都是这个教育体制里面出来的。很幸运的是,你、我、楼主等一些人逃脱了泯灭人性的机器的摧残与愚弄。很不幸的是,大部分人被摧残被愚弄后,同样的再去摧残和愚弄别人。就这样循环下去。
    我总是在想,如果鲁迅先生或者,会发出怎样的《呐喊》。一百多年了,我们转了一圈又回到了1900.

shwyyan 发表于 2012-4-19 13:19:38

      这个帖子,我不会再参与任何讨论。一群连最起码的政治伦理,做人伦理,都不懂的人,多说有何益处。试图唤醒假睡者是徒劳的,不如把力气花在那些值得的人身上,让更多的孩子逃脱摧残与被愚弄。
   孩子你安息吧,叔叔向你保证,一定多帮一个是一个,至死不渝。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3:49:52

kerry09 发表于 2012-4-19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孩子已经去了,说再多也没有意思,而且给她的父母的伤口又加了血淋淋的一刀。大家可以换一个主题如何教育孩 ...

我觉得事情没有过去啊,校规还是硬邦邦放在那里。

东营另外一个学校,2010同样的理由死了一个13岁女孩了,现在又死一个……

校服已经是没有性别区别了,头发也不许有男女区别,

这样成长起来的少男少女,对美有何正常的鉴赏力?

各国的学生们,里面真是正太成群,loli扎堆的养眼地方。

为什么独是中国的青少年,不可以美?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4:03:28

刚才我看见,有一位家长说:孩子可以选择上不上这个学校,规则订了二十一年了。



我很想呐喊:

中国被禁止婚姻自由了几千年,存在了几千的就是对的么?

要求女生剪男孩头发的校规,因为存在了21年,就是对的么?

因为是存在了21年了的规定,就是可以一直存在的理由么?



这个世界不废不立,我觉得不许我国的青少年在最好的年华,

拥有最美丽的回忆,真是扼杀了美,扼杀了人性。


也不看看民国初期,我们的女学生有多美!

她们这么美,也没有不好好读书啊。


望山饮茶 发表于 2012-4-19 14:06:50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4: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才我看见,有一位家长说:孩子可以选择上不上这个学校,规则订了二十一年了。




我说的校规订了二十一年,写这条是为了对应前面的,家长有选择,在让孩子进这个学校前就知道,而不是校规临时加的要求。
家长说过,孩子最爱自己的头发,可是却选择让孩子剪去头发的学校,之前有和孩子商量过吗?

规则存在时间长一定就对吗?这肯定是不对的,这点不需要讨论。

望山饮茶 发表于 2012-4-19 14:18:46

本帖最后由 望山饮茶 于 2012-4-19 16:54 编辑

shwyyan 发表于 2012-4-19 13:19 http://www.ebama.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我不会再参与任何讨论。一群连最起码的政治伦理,做人伦理,都不懂的人,多说有何益处。试 ...

贴子的讨论其实走的是两个方向,不同方向,代表着思想的多重性。人有不同的背景,有不同的想法是自然和正常的,可怕的是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声音。
在整个讨论过程中,千眠的正反论述更客观,全面,她是在理清问题,解决问题。


又来看各家的回帖,思考多多。
感觉支持父母责任大于学校责任的,对家庭教育更胜任,难以理解缺乏家教智慧的父母,其教育措施现实而变通;支持学校责任大于父母责任的,有悲天悯人之心,赞赏其思想的棱角。这些父母都是智慧的父母,这样家庭的孩子都是幸运的孩子。
说孩子心理脆弱,即使不为头发跳楼也会为其它事情跳楼的,恐怕早已忘记自己曾经也有过的青春期,或许在生理上经历过那个阶段,可是从未感受过“什么是我”,这样的父母最令人担心。
“青春期”这个名词什么时候出现,听没听过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年龄段孩子的心理状况是什么样?外国学校有什么校规也不重要,中国人犯的错外国人也会犯,不能什么都与国际接轨啊。
一个方向认为学校的要求是摧残了孩子,因为学校摧残孩子,所以导致孩子自杀;弱化了父母的责任。

支持者中某些人认为,所有反对这个观点,认为家长的责任大于学校责任的人都是被愚弄了,都是在条框的接受者,是现行教育制度的受害者,都没有质疑精神。

转用SHWYAN对反对这个观点的人的定义:
这样的人算“帮凶”,“为虎作伥的人可以逃脱罪责。谁混淆是非,为罪恶开脱,与其同罪”;“是一群连最起码的政治伦理,做人伦理,都不懂的人,试图唤醒假睡者是徒劳的,不如把力气花在那些值得的人身上,让更多的孩子逃脱摧残与被愚弄。”
这些论述,很可怕,想到文革。先扣帽子,将自己放在正义的立场上。你同意我的你就是对的,你不同意我的,我就可以用这些词来说你。

如果SHWYAN真是老师,我觉得可悲。对待不同意见,不是讨论,而是定论。在这里,我们是成人,不会自套帽子,即使接了这帽子,也知道套帽子的人说不出任何实质理由,只是扣帽子而已。
如果是孩子呢?他们自己的思想被这样三下二下,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抵挡得住。他们是否还能发出自己的声音。

SHWYAN说自己正在启蒙愚味的家长,SHWYAN,你是在用另一个一种声音,一种思维来代替前一种,代替你所反对的那种吗?
那这和你反对的又有什么区别?将听别人的,变成只听你的。
如果你启蒙的家长,有不同的想法,你是不是也会象现在这样,只扣帽子,不讲道理?你已经给他们扣上了愚味的帽子。将自己站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而不是讨论的位置。一边在说着师生不平等,家校的不平等,一边在制造着不平等。

获得更多的信息,了解更多的想法,能说出自己的想法,能加以讨论,取得思想上的自由,有自我辨别的能力,不因为不同意见而扣帽子,这才是启蒙。

另一个观点认为,家庭教育责任更重大,家长的责任大于学校的责任。-----------请看清楚,是在这一事件中,而不是指所有的事情。
我是持这个观点的。
但是,千眠,XIANYUN0403的话也有道理。如果只是接受,躲避,承认不合理的现实,弱化学校的责任,只可能让不合理加剧。对学校的指责必须要有,不合理的东西,要想着去改变,只有对学校的大力指责存在,才有可能促动他们去改变不合理的东西。曲线与直线,两者是要共存的。


顺带说一句,
SHWYAN,我问过你为什么扣帽子而不是讲道理,你回我的是:“对付怎样的人,用怎样的方法”
我想,我还没给你扣过帽子,我只是表达了自己对事件的看法。
以你的回复的这句的论调,你是不是说你认为那些愚昧的家长,你用愚民之术(----不讲道理,只扣帽子,引起恐惧,是愚民术之一)去对待他们是正确的?

借用你的话“对付怎样的人,用怎样的方法”,即然你抛了那么多帽子,那么我也抛一点,“愚昧,顽固,逻辑性差,有文革情怀”。
可怕的不是愚昧,顽固,可怕是认识不到自己的愚昧,顽固,自以为清醒,以为周围的人都愚昧。听到不同意见不是分析讨论,而是飞帽子。
什么是质疑精神,什么是批判性思维,什么是自由?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4:22:09

望山饮茶 发表于 2012-4-19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说的校规订了二十一年,写这条是为了对应前面的,家长有选择,在让孩子进这个学校前就知道,而不是校规 ...


除了家长的教育责任外,我们怎么面对社会责任,看见不对的规定,因为规定由来已久,就一起漠视其不合理性,要么避走,要么妥协?   你也许看不起这个女孩的自杀,但她用鲜血来控诉了规定的不合理

这个事件,除了家长的教育责任有外,我们怎么自己应该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社会责任,当我们看见不对的规定,因为规定由来已久,就应该一起漠视其不合理性,要么避走,要么妥协?   

你也许看不起这个女孩的自杀,但她用鲜血来控诉了一个规定的不合理性,也许因为她的一条鲜活的生命,能够换来以后的女孩子们,有同时保留在这个学校读书和自己的长发的双重权利;

如果规定能改,她就是一场小小的 革 // 命 的 先 /// 驱 //// 者。


希望大家不要冷漠,不要漠视/忽视这不合理的规定,一个人的力量无法修改这样的决定,但很多人的觉醒和努力,就能改变社会的一些不合理。

这样,这个女孩的命才没有白白死去。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4:35:46



有风来袭就是你这样言论的人, 才让那些激进的孩子成为牺牲品。自以为自己是先驱了。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用正常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提请家长委员会或上书校方,大把的合理途径。发表于 13 秒前

本文摘自: 爸妈网(www.ebama.net) 详细出处请参考:http://www.ebama.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1599&page=3#pid1743279

我可否说就是有你这样的理论,大家都去一直妥协,于是我们中国人成为了最后欺负的软骨头? 我没有认可过孩子的抗争方式,可是家长们如果也想你的理论一样放弃一切抗争,那么会前仆后继地害死更多孩子,因为以后的孩子自我意识会越来越强烈。

如果家长不抗争,把这些问题全部留给孩子们去面对,孩子就是孩子,有的孩子不会用更爱护的方式去争取,于是,不知道那年那月,我们会看见,同样的理由,带去含苞未放的生命。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4:37:51

@有风来袭你看不懂我的回复,又把我当成杀人凶手的方式,让我很难再回答你的问题。

请自律,自重和思考。

有风来袭 发表于 2012-4-19 15:01:59

表达不满或者有异议,有无数途径,自杀是最愚蠢的方式,且不值得同情。


有风来袭于2012-4-19 15:03补充以下内容:
还要无限放大这种反抗或者说表达不满的方式的正面价值,不是另外一种杀人方式么?

有风来袭 发表于 2012-4-19 15:09:29

且,你只以自己的价值观来要求别人,如果别人不表达不满就是奴性,这是典型的文革思想。
要我说,我个人觉得学校要求弱化外表,包括穿校服,剪短发,都合理,这样小朋友在学校里不会攀比穿衣。如果你想教孩子爱美,完全可以放在课下。

jzbernadette 发表于 2012-4-19 16:25:02

我觉得家庭的问题大于学校
既然学校的规定一致存在
入学前可以考虑清楚
不愿意了,可以转学

小姑娘自身的承受能力也很差
今天没跳成不代表明天不会

表面上看是因为剪头发
其实这个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根稻草

cyycxhy 发表于 2012-4-19 16:34:37

jzbernadette 发表于 2012-4-19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家庭的问题大于学校
既然学校的规定一致存在
入学前可以考虑清楚


你不知道那所学校在当地的影响性吧,孩子能跨进它的校门是多少家长的梦想。没有很充足的理由是不会让孩子转学的。家长也没有想到孩子会做出这样激烈的反应。所以,还是培养孩子强大的内心吧。

booksanity 发表于 2012-4-19 16:37:20

悲劇,令人婉惜

jzbernadette 发表于 2012-4-19 16:48:24

我中学是在我们地级县的最好的中学
因为师资也好、学生的聪慧程度也罢
都不好和大地方比
所以一直就是题海战术过来的
早上7点就要到校,晚上10:40才下晚自习,回家还要做功课到半夜
每个礼拜只放半天
压力也很大
老师常说的就是“你们考不出去,就等着卖菜吧”{:soso_e140:}
也许有的家长觉得很难理解
但是那个时候,我们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发自内心得觉得不苦很快乐

wangjinghugh 发表于 2012-4-19 16:48:41

近来,听说十二岁女孩因没得到零花钱而从19楼跳下的,17岁男孩因家长禁止上网吧跳楼的!这些个案,反映了什么呢?正在思考!

jyjqwe 发表于 2012-4-19 18:10:13

能不能简单点,讨论下剪发这个规定合不合理,该不该废除?如果不合理该废除的话,有没有办法促使学校废除这一规定?
我认为这个规定不合理,该废除。
剪发和穿校服不一样,校服是可以换的,在不上学的日子里,孩子们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头发剪了,就按不上去了,长长了,又得剪,在整个中学期间都只能留短发,对喜欢长发的女孩子来说,是很残酷的,对她们来说,每次剪发都是一次痛苦和折磨。学校完全没有必要做出这种规定,可以规定孩子们上学的时候把头发扎起来。在假日里,就让花季少女们尽情地绽放青春吧。
家长们可以联合起来去找学校谈啊,就把剪发改为束发嘛,不要上纲上线。思考的很多了,该行动了。

昊的书香童年 发表于 2012-4-19 18:18:58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中学高二学生江成博竟然在升旗仪式上“慷慨陈词”,历数教育制度不是。

这个也是抗争。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19:39:56

有风来袭 发表于 2012-4-19 15: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且,你只以自己的价值观来要求别人,如果别人不表达不满就是奴性,这是典型的文革思想。
要我说,我个人觉 ...

大多数父母无论持什么意见的都是就事论事,表达对此次事件的各个方面的个人看法,没有人用自己的价值观去代替别人的思想,

你说了,你不喜欢文革思想;

你可能太年轻了,没有见过什么是文革时代,那个时候,全中国不是白衣蓝裤,就是军装,每个人跳一样的舞蹈,全国人民一起看8出戏,那就是完全的磨灭了攀比的世界,城市里,每个人的粮本里,统一划给的是一样的口粮量,一样粮油,……

无攀比无分别的世界,空洞得让人很绝望,那个就真正的是文革的世界,文革的精神了。

世界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灵魂,独一无二的人类,每一个生命都不可复制,所以才纷繁而美丽。

我们尊重生命,也要尊重孩子可以欣赏美的权力,因为如果一个人从小能拥有一双可以发现美,尊重美的眼睛,她的生命将会是丰富而美丽的生命。

中国人有那么接近十年的时间里,大家彻底的丧失了攀比的机会,失去了人和人之间的分别,所以被称呼为浩劫,如今,我们作为父母的,自己有了自由的权利,不过就应该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个人造的浩劫中么?


家长有责无旁贷的责任,要教育自己的孩子热爱生命,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学会争取,还有,但暂时争取不到的时候,我们可以隐忍,可以妥协,直到无需再忍。

家长也应该在私下里,教育孩子学习鉴赏和欣赏美学。

有能力有见识的家长,把美学都放在家中私下教育,让那些相对没有能力的孩子就缺失了美的教育;

为了一个不攀比的绝对理由,而然孩子们的一生中,回忆自己的学生生涯时,只有化学纤维做的水桶一样的衣服,只有一群坟头垢面,不辨男女的同学,比文革时代,那些可以穿军装,可以束皮带,女性显示一下腰身的衣服还不如,人人都是口头盖个盖子装的记忆,其实是多么的恐怖,多少年代的文人最称颂的少年少女时代哦,就被这一句不要攀比而葬送了其中的美好。

这真的值得么?


这些是成年人应该为孩子们思考,该争取改革就去争取改革的事情,……

你批评我不尊重孩子的生命,我觉得我恰恰是因为尊重孩子的生命,尊重孩子人生最美好的岁月和回忆,才觉得校规应该修改;

我们这个城市早没有了必须剪头发的校规了,如果涉及个人,那更是没有我们的什么事的,我的孩子就读的私校,对发型管理之松懈,其实是到了让人讶异的地步的,该学校很多韩国孩子染头发,很多的孩子有去发型屋把头发烫卷,把头发弄成韩国日本留行的少男少女发型,学校也不干涉的,据说很久之前,学校曾经是劝谕过韩国家长,不要让孩子染发烫头的,不过韩国的家长拒绝执行,学校也就不理了,反正家长给孩子做的也不是小混混装,都是很漂亮的发型,后来为数也不少的中国孩子觉得韩国孩子的发型很漂亮,要求父母也要做发型,有的家长也同意了,所以学校大概有接近1/10的孩子有很流行的发型,而女孩子大多数是长发的,孩子的学校有很多给孩子展现自己的美的机会。

我们确实没有了那种强迫人人都一样的悲哀,可是我们照样同情那些被不合理的校规禁锢的孩子,包括同校的男孩子,这些男孩子,从小都习惯了男女不分,不辨美丑。以后觉得和同性一起也没什么不好的时候,那时候家长要痛心疾首了,不过那也太迟了。

让男孩像个男孩,女孩像个女孩吧,他们和她们是有这个权利的。 家长和学校剥夺孩子的天然权利,是不道德的。









玲子 发表于 2012-4-19 20:01:16

我感觉能让这个孩子跳楼的原因并不只是理发这一件事导致的。也许还有别的不为人知的事,让她因为这个烦心的理发一下爆发出来了,真为她惋惜啊,人生才刚开始就不愿走下去了,真的仅仅因为逃避理发吗?

Lancel 发表于 2012-4-19 20:01:28

这个事情有很多面,比如学校的规则,学校与学生的沟通,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家长与孩子的沟通,孩子内心的承受力等;如此种种的缺失导致了一个生命的消逝。可惜呀!
可惜之下,我们自己能做的就是自己和孩子那部分了。学校规定与教育制度的更替,都不是一时三刻由我们社会大众推动的。我们用心爱孩子,多花时间聆听孩子的心声,让他们在家庭中自如地舒缓在社会上(学校)遇到的压力,培育她稳定而强大的内心。或许是当今的路子吧。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20:10:25

我很想跑跑题……

我想起今年,那套感动了很多人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如果这套电影,拍个东营某校的写实版,里面的演员全部穿水桶校服,男女都是一样的男孩头,这套电影,不知道还能愉悦谁的眼睛,感动谁的心灵?

dp322 发表于 2012-4-19 20:18:50

教育孩子热爱祖国前应先教育他们热爱生命

皓月妈 发表于 2012-4-19 21:13:11

我家的就喜欢短发,但有时也会固执地要一直穿裙子

zbmouse 发表于 2012-4-19 21:20:40

小说一句,
为什么孩子出了问题,大家首先就会把矛头指向学校,指向教育制度
就学校的规则来说,一不违法,二不违规,为什么不能制定,
至于规则是否无聊,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国外许多高档贵族学校,都会有严格的规定
那些规定是不是每个都是合理的呢
那些规定的出现,会不会有人说也是一种戕害呢。。。。。
规则是保守遵守者的防线
法律是给守法人的自由
我们总是在放纵与苛责之间摇摆。。。。。。。。
放平心态很重要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22:16:21

zbmouse 发表于 2012-4-19 2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说一句,
为什么孩子出了问题,大家首先就会把矛头指向学校,指向教育制度
就学校的规则来说,一不违法 ...


请问,你真的确定学校对孩子的发型规定,是合法的吗?

这些规定真的是合法的么? 另外又是合了什么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的规定,学校有权自主制定校规,但制定的校规必须合法。

根据教育法的第42条,如果对学校、教师侵犯了受教育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或诉讼。


一个未成年的公民的头发是否属于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呢?

据我了解,除了因犯罪而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的囚犯外的所有公民,都有自主保留自己的头发的权利,其他任何人硬性强迫对方剪去头发的行为,形同剥夺了对方的人身权;

学校在校规方面,如果规定不能染发,不能烫发,这样的校规是可以商酌并尊重的;

但是,从法律角度看:硬性要求剪去别人的头发,是对人身权利的不尊重;

从传统角度说,中国传统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能随便剪去的;

从性别的区分看,把人群变得男女不分,雌雄莫辩,对那些模糊性取向的人是有不良影响的;

从美学观点看,女生留男人头,破化了女性的妩媚,让女孩失去女性的特点,对以后的生活是有负面影响的。


这样的规定,不合法,不合传统,不利性取向,不利以后孩子们的婚姻和人生,家长为什么要支持它继续存在呢?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22:29:43

本帖最后由 千眠 于 2012-4-19 22:33 编辑



其实我也很好奇这家出名头发男女不分的学校,女孩的头发到底要求留多短?

这些是该校网站里的照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鉴于那些穿校服的,我实在分不出男女,主要就是选学校艺术节的女生照片给大家看看,

我觉得她们穿了女装,我都不太看不出是女的了,那就难怪我觉得穿校服是就是一片人而已。

zbmouse 发表于 2012-4-19 22:34:49

姐,你要是这样说,那就说不清楚了,,,,,,
那是不是男生也应该留着长发,蓄着美髯呢,
那样即合法,又合传统,还合美学,
权利是应该且必须有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东东都能成为权利的
权利是社会群体互相妥协的结果
照你这么说,那些留短发的女人都不用活了。。。。
她们的婚姻和人生必然会是失败的。。。。。

红檀 发表于 2012-4-19 23:05:26

太可惜啦

千眠 发表于 2012-4-19 23:18:07

本帖最后由 千眠 于 2012-4-19 23:38 编辑

zbmouse 发表于 2012-4-19 2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姐,你要是这样说,那就说不清楚了,,,,,,
那是不是男生也应该留着长发,蓄着美髯呢,
那样即合法, ...
开始的时候,你说学校的做法是合法的,也是合规的(不知道什么合了什么规了?),我在90楼回复的很清楚了,从法律法规的原则说起的,学校的规定并不合法。

然后你不说法律了,扯到个人选择,我只好把法律套到个人身上给你举例子:法律保障的是公民自主选择是否长发的去留权,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囚犯外,所有公民的人身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别人无权强迫你剪头发,更无权跑去剪你的头发。


请不要法盲地说法律法规是可以随便弹性的,在非法制社会,没有法律可依照的人治社会里,因无法可依,管理者必须随时随地定出新的规定,被管理者毫无安全系数,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你的管理者这次会弹性出什么新规定的前提下,人才累死。

请不要小看公民的一头头发,如果法律上规定,人的头发不在个人的人身权保障范围内,一头长长的真发做成的假发,售价可以达到几千块钱,甚至过万元,既然别人的头发是可以随便剪的,那么那些做假发的人,不妨上街逛逛,看谁的头发顺眼就剪谁的去呗,反正,头发都要由法律保护也太累了。你想想,那不是乱套了么?

法律必须细化到保障人身去全面权益,这个社会才不会乱套,请学习法律,请遵重法律吧,法律不是可以随便弹性的玩笑,那是尊重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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