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希望就在明天 于 2011-12-7 08:33 编辑
11月25日是个周五,下午正忙的时候,接到班主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在学校让小朋友打伤了眼睛,让我尽快来学校一趟. 放下手里的活,我就赶到学校去.
当是对方家长已经到了,孩子坐在车里.老师过来跟我说:咱们赶紧送孩子到医院看医生,检查一下.我说:我的孩子在哪里,我要见他.老师说,在车里.看到孩子左眼被抽破了皮,眼睛肿的的厉害.我顾不了什么,赶紧跟他们去了医院. 当时医生说的比较让我害怕,说是有海绵体渗出,不过会吸收的.外加角膜擦伤,和皮外伤.
三天后复查,没有什么目前可见的后遗症,但医生说也不排除会有.在孩子回家休息后,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体育课上的最后5分钟, 因为体育老师要让一个小朋友测试一个体育项目, 于是其余小朋友们就在一起跳大绳, 期间因为A要插队, 我的孩子拉了他, A后退时不小心碰到了B, B于是持有跳绳抽了我儿子的胳膊,在我儿子没有计较并毫无注意的情况下,再次从我家孩子后方用跳绳抽向他头部, 造成我家孩子眼睛受到严重外伤.
事情发生后,对方家长一脸的蛮不在乎,虽然跟着我们去医院付了钱,但是毫无歉疚,一句道歉的话语也没有.
最后复查去时的费用我们自己承担的,班主任当时说,我们可以去我们自己觉得放心的医院去检查,回头把检查费拿来给他们就是.但是,当我跟B妈妈联系的时候,她说只负担在同仁医院的检查费用,其他医院的他们不负责.其实,我当时很想去同仁的,因为她说她那有亲戚在,所以我最后决定还是没有去.学校老师在其中也是做了调解,最后B家长愿意承担500元(我们最后一次的检查费用和来回的交通费总计是480多元).我们因为这件事情产生的误工费她一分也不愿意承担.
事实上,她不承担也可以,给我们道歉并说没有能力承担我自己也能承担,就算她不给孩子负担任何费用,我也要带孩子去复查的.我生气的是她们的态度,到现在也没有对我们说一句道歉的话.我现在觉得,这事情真的很无奈. 对方感觉就不是个人,是个动物.他那孩子在学校里出现这样打人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和小朋友发生一点点事情,就用拳头说话.班里的孩子都怕他.
我找了两次班主任后,老师明显的有些不耐烦.说,学校不是仲裁机构,只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还是得我自己跟他们去协调.我跟老师说,他们不负担也可以,请他们给我们道歉.
现在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办了?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楼主,我有个想法,如果学校不帮你好好调解,就告学校,因为学生在校期间出事,学校也要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