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点时间,继续说:
之所以选择圣经,是因为英语语言收到了太多宗教的影响,就好像中国的语言受到了太多儒释道的影响一样。况且读了创世纪,了解一下一周7天是怎么产生的也挺好。
这个读起来比新概念实在对儿子是个挑战。不过儿子也因此决定读新概念是很轻松好玩的事情。我们开始几乎是一天一句的进度。因为我找到的语音材料语速比较正常,所以对儿子来说是太快了。我只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自己也出场了,如果儿子没有听清,就再重复一遍,直到儿子能重复整句为止。弄到儿子常常自己抓狂(他也是对自己要求比较高,读的不好了,自己也在那里着急),我就安慰他说,这个真的是很难,能一天学会一句也是很棒的。这么坚持读了大概1300单词,到了创世纪第三节的时候,儿子开始找到感觉,一次就能学300多单词的内容,当然这个时候他认识的词也多起来了。要特别说明,我很少给儿子讲解,所以他所谓的认识单词,就是见到单词能够读出来而已,他到底是否真的在传统意义上“认识”那个词,我是完全不知道的。读到现在,我们已经读了关于上帝造人的主要情节,读完了前面的4节大约2500单词的内容,下一步我打算跟儿子一起读three days to see之类的散文了。
之所以要交代儿子的母语水平,是因为我一向认为语言学习是相通的,一般一门语言比较好,学习其他的语言也会比较轻松。